【核心提示】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载体,根本目的就是盘活农村现有资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聚焦改革创新,如何更有效地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成为两会代表热议的话题。
【人物名片】
王晓燕市人大代表,宁波市种子有限公司总经理
秦岭 市人大代表,宁海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高级农艺师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目标,积极探索推进“三权到人(户)、权随人(户)走”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统筹谋划,着力激发活力。目前,全市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确权是基础,活权是目的。”王晓燕代表说,为进一步拓权活权,我市一些地方先行先试,坚持方便、优惠、灵活的原则,积极探索集体资产股权质押,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试点。
通过股权和土地经营权抵(质)押,拓宽了农民融资渠道,有效激发了农民创业创新的能力,唤醒了农村“沉睡的资本”。
王晓燕代表指出,资产股权和土地承包权,消除了农民的担忧心理,解决了农民进城不落户、“人户分离”的问题,促进了城乡产业、资本、人员等深度融合。下一步,要继续推进活权工作,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深化农村集体股权权能改革,稳步推进股权、承包土地经营权抵(质)押,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让农民有更多的获得感。
当前,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还存在信息数据共享难、产权流转交易难等问题。对此,秦岭代表建议,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我市要建立和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明确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管理的部门归属、服务流程、服务区域,不断完善县乡两级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建设,可以在一个交易平台上办理产权的流转整合,例如成立一个综合性的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等。同时升级和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系统功能,实现与农、林、水、国土等部门的产权数据对接,切实做到交易联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代表们认为,做好农村产权“活权”文章,要积极推进“三权”抵押质押贷款融资模式的创新,扩面增量。在原有“三权”基础上,探索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水利工程产权(水域开发使用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权等产权抵押质押融资业务,逐步拓展农村产权可抵质押物范围。
宁波日报记者 孙吉晶
宁海记者站蒋 攀
原标题:拓权活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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