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5月19日讯(记者 施宇翔 通讯员 范跃红 郎杭俊)他曾经与被称为“许三多”的巨贪许迈永面对面交锋;曾为审查全国特大“地沟油”制售案找到重大突破口,他就是宁波市检察院的检察官陈永明。
走进宁波市检察院,记者面前的公诉一处副处长陈永明,1米70不到的个头,微胖,小平头。这位貌不惊人的检察官却被称为宁波检察系统的“首席公诉人”,并在今年4月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
从检10多年,陈永明一直在三尺公诉席坚守着“路虽远行则至,事虽难做则成”的信条,在他的带领下,“宁波公诉”也迅速成长为一支出色的“铁军”。
回忆许迈永案:最大一笔受贿2000万美元
受贿1.4亿余元、贪污5300余万元、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7100余万元——2010年3月16日,随着号称“许三多”(钱多房多女人多)的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案的开庭,国内官员贪腐的纪录被刷新。
陈永明回忆,许迈永在1993年的时候就有收受贿赂上百万的案底,“他的胃口很大,贪得无厌。”陈永明说,和一般官员被动接受贿赂不同,许迈永还会索贿。“他经常主动给一些老板打电话介绍项目,从中进行权钱交易。许的犯罪“智商”也很高,非法收受的房产从不自己出面,而是安排第三人“接手”。受贿一段时间后,就把积攒起来的钱财转移到海外帐户。
“许迈永受贿中最大的一笔,有2000万美元。”陈永明告诉记者,这笔钱,是一个老板主动在电话里提起的,“听说您的儿子要做生意,我这里有2000万,您可以拿去用。“挂了电话后,许迈永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他不能平静并不是因为觉得这笔钱财的数量太大,他是没搞明白,这2000万到底是人民币、港币还是美元?
为了搞清楚“事实”,许迈永又找了个机会把这个老板约出来喝茶,在“闲聊”中得知是2000万美元,许顿时“放心”了。那位老板也很高兴,因为他知道,既然许迈永对钱财的具体数目这么感兴趣,那么他托付许交办的事应该也没问题了。
反复推敲答辩策略 与”巨贪“庭上激辩
2011年3月16日,许迈永案正式开庭审理。
法庭上,许迈永辩称自己的行为“是职责所在,并非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还辩称部分收受的钱财是与他人的人情往来等等,显得“理直气壮”。
面对许迈永明目张胆的狡辩,陈永明给予了强有力的反击,“谋利行为是否属于正常的工作职责范围并不影响对行为性质的认定,为官二十多年的许迈永不可能不知道!”
“许迈永收受钱财的时间,为何都发生在其为他人谋利期间?为何行贿人事前或事后都得到了许利用职务便利所提供的利益?为何财物价值远远超出正常人情往来范畴?为何人情往来只有别人送而不见许迈永还?”
法庭上,陈永明铿锵有力的公诉词让许迈永退无可退,这次长达6小时的辩论中,陈永明总能一阵见血地戳穿许迈永妄图避重就轻、避实就虚的把戏,使许迈永从一开始的口若悬河到最后哑口无言。
其实,陈永明与他团队早在庭前就认准这只“老狐狸”不会乖乖束手就擒,因而对其和辩护人可能提出的辩解进行了反复预测,并准备了详尽的答辩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