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半年咬牙买了首套房,因无法贷款要全付,买家拿不出也不愿支付违约金,卖家则不肯退还首付款
李先生,舟山人,20多岁,大学毕业后来杭州工作不到半年,经历了2009年年底到2010年年初的房价大涨。
“房价涨得太凶,很担心以后买不起房子。”小李说,眼看房子一天一个价,他咬咬牙,拿出全部积蓄,让父母资助大部分,开始看房。
2010年4月13日,他在富阳紫云山庄买了一套二手房,60多平方米,总价39万元,满5年无营业税。
这是他首次买房,合同约定,首付3成,其余按揭30年。
小李算了算,觉得自己可以承受,当即支付首付款10多万元。
新政一出,中介让小李提供在杭纳税1年以上的证明,小李拿不出,中介说贷款办不下来,要全额付款。
小李无法支付,也不愿支付违约金,而卖家也不肯退还首付款。
“这几乎是我和父母全部的积蓄啊。”小李说。
新政出台前为儿子疯抢一套婚房,如今这套房子有两本房产证,意味着以后要为二套房、三套房支付更多的费用
杨女士,40多岁,儿子18岁,在杭州市中心有一套50多平方米的房改房,一家三口住在这里。
“儿子大了,准备给他买套房子结婚用。”4月3日,杨女士签下合同,买了临平某知名品牌楼盘的一套135平方米的房子,一手房,当时均价近万。
“买房子的人多啊,都快挤死了,和抢一样,就怕买不到,签合同看都不看的。”杨女士形容当时买房的火暴场面。
开发商将135平方米的面积分开办理房产证,杨女士将拿到两本房产证,一本是80多平方米,一本是50多平方米,这样一来,她名下就有了3套房子。
“我从来没有买过商品房,也没有贷款记录,现在可好,首次购房的优惠没享受到,反而要为二套房、三套房支付更多的费用。”
杨女士更担心,万一政府要对第三套房征税怎么办?
中介频频遭遇“爆单”,付出了一定的劳动,能否给予补偿?
律师张震宇接待了近20位咨询者。他总结,新政前的最后一拨买房大军,主要是改善型购房者、第一次购房者,还有一部分属于老投资客。
这跟前几年股市最疯狂的时候很类似,最后扑进去的,很大一部分是最普通的投资者。这部分人本来余钱不多,承受楼市变化的能力很脆弱。所以新政一出台,虽然具体实施细则还未明朗,但明显已是无比焦灼,生怕因为这一次买房,影响自己一家未来若干年的生活,急于解约。
中介经纪人小刘最近很头痛。“我手头至少有两个爆单(指签好合同后不履行)。”小刘说,不仅他,公司里其他经纪人每人手头上至少都有两个以上的爆单。买家和卖家谈不拢,全部找到中介,要求退款或者要求退三证。
“我想代表房产经纪人问问,如果因为新政的原因爆单了,对于中介有没有补偿,毕竟我们也为此付出了劳动。”小刘问律师。
律师详解: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要看具体情况
首付提高、利息增加、贷不出款,是房产新政出台后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3个最根本的问题。
“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张震宇说,这是基本原则,即合同中若约定过,因政府或者银行政策发生变化,导致贷款审批或者比率发生变化的,买方必须补差价的,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处理,不得以新政为名要求解除。
合同没有约定的,要看具体情况。律师详细解析了4种情况:
问题一,因国家政策原因,首付款增加、利率提高,可以解除合同吗?
律师说,一般情况下适当增加贷款首付、提高利率,不会导致买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合同有条件履行,还是要履行,有条件而不愿意履行,需要支付违约金。除非买方举出证据,证明首付提高、利率上涨,多出的费用将严重影响履约能力,导致他无法正常生活,可提出解除合同。
问题二,因国家政策原因无法贷款而解除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律师举例说,比如“外地人、三套房”等,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原因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买卖双方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解除合同,无需支付违约金。但如果因为买房资信等个人问题无法贷款,买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三,中介的利益如何保障?
律师认为,由于新政原因导致买卖合同解除,中介无权扣押双方的款项和三证。但由于中介已经促成双方签约,只因政策原因未能履行,中介要求支付一定报酬亦属合理,可根据中介已经完成的居间行为,由买卖双方支付一定款项,即做到什么程度,给多少钱。
问题四,合同中明确指定的银行贷不出款怎么办?
律师认为,合同中已约定了指定银行,如果因政策原因,导致买方在指定银行贷不了款,如果其他银行能够办理,买方也不可主张解除合同。
房产新政引发违约潮 杭州最后买房者遭遇难题
稿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2010-05-07 10:05:44
工作半年咬牙买了首套房,因无法贷款要全付,买家拿不出也不愿支付违约金,卖家则不肯退还首付款
李先生,舟山人,20多岁,大学毕业后来杭州工作不到半年,经历了2009年年底到2010年年初的房价大涨。
“房价涨得太凶,很担心以后买不起房子。”小李说,眼看房子一天一个价,他咬咬牙,拿出全部积蓄,让父母资助大部分,开始看房。
2010年4月13日,他在富阳紫云山庄买了一套二手房,60多平方米,总价39万元,满5年无营业税。
这是他首次买房,合同约定,首付3成,其余按揭30年。
小李算了算,觉得自己可以承受,当即支付首付款10多万元。
新政一出,中介让小李提供在杭纳税1年以上的证明,小李拿不出,中介说贷款办不下来,要全额付款。
小李无法支付,也不愿支付违约金,而卖家也不肯退还首付款。
“这几乎是我和父母全部的积蓄啊。”小李说。
新政出台前为儿子疯抢一套婚房,如今这套房子有两本房产证,意味着以后要为二套房、三套房支付更多的费用
杨女士,40多岁,儿子18岁,在杭州市中心有一套50多平方米的房改房,一家三口住在这里。
“儿子大了,准备给他买套房子结婚用。”4月3日,杨女士签下合同,买了临平某知名品牌楼盘的一套135平方米的房子,一手房,当时均价近万。
“买房子的人多啊,都快挤死了,和抢一样,就怕买不到,签合同看都不看的。”杨女士形容当时买房的火暴场面。
开发商将135平方米的面积分开办理房产证,杨女士将拿到两本房产证,一本是80多平方米,一本是50多平方米,这样一来,她名下就有了3套房子。
“我从来没有买过商品房,也没有贷款记录,现在可好,首次购房的优惠没享受到,反而要为二套房、三套房支付更多的费用。”
杨女士更担心,万一政府要对第三套房征税怎么办?
中介频频遭遇“爆单”,付出了一定的劳动,能否给予补偿?
律师张震宇接待了近20位咨询者。他总结,新政前的最后一拨买房大军,主要是改善型购房者、第一次购房者,还有一部分属于老投资客。
这跟前几年股市最疯狂的时候很类似,最后扑进去的,很大一部分是最普通的投资者。这部分人本来余钱不多,承受楼市变化的能力很脆弱。所以新政一出台,虽然具体实施细则还未明朗,但明显已是无比焦灼,生怕因为这一次买房,影响自己一家未来若干年的生活,急于解约。
中介经纪人小刘最近很头痛。“我手头至少有两个爆单(指签好合同后不履行)。”小刘说,不仅他,公司里其他经纪人每人手头上至少都有两个以上的爆单。买家和卖家谈不拢,全部找到中介,要求退款或者要求退三证。
“我想代表房产经纪人问问,如果因为新政的原因爆单了,对于中介有没有补偿,毕竟我们也为此付出了劳动。”小刘问律师。
律师详解: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要看具体情况
首付提高、利息增加、贷不出款,是房产新政出台后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3个最根本的问题。
“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张震宇说,这是基本原则,即合同中若约定过,因政府或者银行政策发生变化,导致贷款审批或者比率发生变化的,买方必须补差价的,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处理,不得以新政为名要求解除。
合同没有约定的,要看具体情况。律师详细解析了4种情况:
问题一,因国家政策原因,首付款增加、利率提高,可以解除合同吗?
律师说,一般情况下适当增加贷款首付、提高利率,不会导致买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合同有条件履行,还是要履行,有条件而不愿意履行,需要支付违约金。除非买方举出证据,证明首付提高、利率上涨,多出的费用将严重影响履约能力,导致他无法正常生活,可提出解除合同。
问题二,因国家政策原因无法贷款而解除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律师举例说,比如“外地人、三套房”等,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原因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买卖双方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解除合同,无需支付违约金。但如果因为买房资信等个人问题无法贷款,买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三,中介的利益如何保障?
律师认为,由于新政原因导致买卖合同解除,中介无权扣押双方的款项和三证。但由于中介已经促成双方签约,只因政策原因未能履行,中介要求支付一定报酬亦属合理,可根据中介已经完成的居间行为,由买卖双方支付一定款项,即做到什么程度,给多少钱。
问题四,合同中明确指定的银行贷不出款怎么办?
律师认为,合同中已约定了指定银行,如果因政策原因,导致买方在指定银行贷不了款,如果其他银行能够办理,买方也不可主张解除合同。
编辑: 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