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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新政引发违约潮 杭州最后买房者遭遇难题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05月07日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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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前几年股市最疯狂的时候很类似,最后扑进去的,很大一部分是最普通的投资者。这部分人本来余钱不多,承受楼市变化的能力很脆弱,新政一出台,虽然具体实施细则还未明朗,但明显已是无比焦灼,急于解约

  法制日报记者 陈东升 法制日报通讯员 严静 朱燕

  浙江图书馆二层,上百人拿着房产交易合同或者意向书,排队等待律师的解答。

  针对房产新政下大量出现的房产政策问题,5月3日,浙江省杭州市司法局组织了一场题为《房产新政下,违约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的法律讲座,同时还邀请了多位资深房产律师到场提供免费咨询。

  《法制日报》记者在现场看到,讲座异常火暴,还没开场,走道里已经站满了人。由于人太多,主办方不得不临时加座,结果加座还是坐不下,只得临时征用旁边的会议室,安排律师在会议室接受咨询。

  20多位资深律师全忙得连喝水的时间都没有,每位律师在接受咨询时,身边至少还有5人在等候。

  来咨询的有70多岁的老人、40多岁的中年夫妻、背着名牌包、穿着考究的年轻男女……一家著名房产中介公司干脆组了个团,带着多位房产经纪人一起来咨询。

  房产新政颁布以来,房产交易意向书、预约认购书、合同出现了大量的违约情况,是信守承诺继续交易,还是终断合同停止买卖?如果违约,将面临什么样的法律风险,守约方又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买方、卖方、中介都面临着极大困惑。

  新政一出,被认定为二套房,要多支出一大笔钱。房子买不起,首付款也拿不回来,怎么办?

  俞大姐焦虑地盯着一个位律师,说得额头冒汗。

  俞大姐,年过半百,杭州人,女儿在城西工作,一家三口住在50多平方米的老房子里。本想买个面积大点的房子改善一下住房条件,可惜市中心的房价太高,于是俞大姐考虑在余杭闲林一带买个大一点的,主要是方便女儿上班。

  挑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俞大姐终于在闲林挑了一套面积90多平方米、总价在100万元以内的房子。

  新政之前,按俞大姐家原来的情况,属于低于杭州市常住人口人均住房面积29.6平方米的情况,再买房时视为首套,可享受8.5折优惠利率。俞大姐倾全家之力,发动亲戚,好不容易凑够了首付款,余下的按揭分30年还清。

  4月14日,俞大姐支付了10万元的首付款。

  新政一出,全家傻眼了,自家的情况被列为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提高至5成,利率提高1.1倍。对于俞大姐家来说,这多出来的一大笔钱,是无论如何也拿不出了,这房子只能不买了。

  卖家认定俞家违约,不愿退回10万元,并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俞大姐急得几天几夜睡不好吃不下,房子买不起,首付款也拿不回来,怎么办?

  买方卖方都想解约,可中介不愿意,扣住了房东的三证,房东拿不到三证,不肯退首付款———三方僵持

  张先生,40多岁,家住杭州市滨江区,房子面积120平方米,三房两厅,夫妻俩、儿子、父母一家五口同住。

  “我很想有一个书房,儿子大了也需要自己的空间,加上手头有点钱,就打算改善一下住房条件。”张先生说。

  今年年初,张先生卖掉了老房子,持币看房。随后房价飞涨,眼看卖老房子所得的钱能买到的面积越来越小,张先生急了,加快了看房速度:“就怕再不买,不要说换大房子,连原来的面积都保不牢了。”

  4月6日,张先生终于下单,签订合同买下之江公寓的一套房子,140平方米,总价200多万元。合同约定,首付4成,剩下部分办理公积金和商业组合贷款,约定违约金为40万元。签了合同后,张先生当即支付了86万元的首付款。

  新政颁布之后,中介通知张先生,组合贷款很可能贷不出来。

  张先生说,现在楼市前景不明,如果买不成,持币观望一段时间也不是坏事,于是和房东商量,要不解除合同?房东同意。

  中介却不愿意了,扣住了房东的三证,要求张先生和房东各支付2万元中介费。

  房东虽然同意解除合同,但是拿不到三证不肯退还首付款。

  三方僵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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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编辑: 崔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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