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有关主管部门刚出台一份红头文件,数千家驻京办将在6个月内撤销完毕。近年来,驻京办存在的腐败问题和种种违规行为,引起了中央高层的关注。2006年,调查整顿驻京机构被中纪委列为重点任务之一。(1月24日人民网) 驻京办问题远非一撤了之那么简单,即便数千家驻京办真的可以在6个月内撤销完毕,但只要根本性问题得不到解决,它必将以各种形式隐性存在,驻京办的撤退会否向驻省办挺进,其走向不能不令人忧心。 这个所谓的驻省办隐含两层意思,一层为变相渗透进省市级驻京办。此次方案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政府驻京办等将予以保留。已经设立的地级市政府驻京联络处,确因工作需要,经所在省(区、市)政府核准后还可保留。这也就说要撤退的只是各县级政府驻京办,我想正因为不是“全撤”,也就极有可能会让县级驻京办隐身各省市驻京办。名义上撤销,但暗地里挂在他们门下,即便被彻底“赶走”,他们还可以“委托”省市驻京办人员“全权代表”,说不定其腐败行为还可能比原先更掩蔽。 另一层意思则是在北京呆不下去了,那就“转战”所在的省城。事实上许多县级政府均在省城设有办事处,其规模与腐败的程度并不逊色于驻京办,而驻京办撤销之后会否将此力量加强,这的确值得关注。一方面调查整顿驻京机构被中纪委列为重点任务之一,但却没有提及各省城办事处也要“减肥”,因而有所壮大不是没有可能;一方面随着中央权力的下放,原先的“跑部钱进”正在向“跑厅钱进”演变,尤其是对于县级政府。而原先驻京办“为领导服务”的功能,也可通过驻省办的加强变相的使得其作用不减,通过增进与省里的联络进而增强与省市驻京办的联系,可谓是堤内损失堤外补,相关的腐败并不为之消退。 所以,驻京办只要不全部撤销,就可能留下诸多隐患,而对于驻京办的经费来源的掌控与收支的公开,则显得比所谓的一撤了之更重要。不仅要对以往所有驻京办的运行情况进行彻底的清理,尤其是其支出费用的清查,而且更应将其经费的来源作为政务公开的内容,经受人大的审查和全体市民群众的监督。只有从根本上纠正其在经费使用、工作内容、人员设置以及所有运行上的“信马由缰”,方能起到撤销驻京办的初衷,并且也不至于担忧他们转战“驻省办”或以其它面目出现的“将腐败进行到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