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有关主管部门刚出台一个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京办事机构管理的红头文件。信息显示,在未来的6个月内,数千驻京办将撤销完毕。撤销范围涉及: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单位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县、县级市、旗、市辖区人民政府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
据报道,目前在北京,副省级以上单位的驻京办有52家,市级单位驻京办520家,县级单位驻京办5000余家。如果加上各级(主要是省)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类开发区管委会设的联络处(或办事处)、各种协会、国有企业和大学的联络处,各种驻京机构超过1万家。而这一数字还是“不完全统计”,如果加上漏网的各种名目的驻京机构,其数量可能更加令人触目惊心。有人认为,这些驻京机构在招商引资、“跑部钱进”、维护稳定、迎来送往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不应对其一味指责。所以中央此次整顿驻京机构充分考虑了这些意见,除了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驻北京办事处,经济特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予以保留外,还对已经设立的地级市、地区、盟、州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开了一个“确因工作需要,经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核准后,方可保留”的口子。
长期以来,地方上的驻京机构虽然为地方发展和北京的稳定作出了有益的贡献,但其弊端甚多,不容忽视。其一,这些驻京机构只为地方官员及企业领导服务,俨然成了各地在京的官员之家,形成了一种特殊利益和特殊阶层,引起了广大民众的强烈不满。其二,为了“服侍”好这些特殊阶层,各地驻京机构不仅要建造、购买或租赁楼堂馆所,还要配备一整套运行班子,有的连厨师、服务员和烟酒等用品都从家乡带来,浪费了大量的财力、人力、物力,而这些都是人民的血汗钱啊,把这些钱用在改善民生上岂不更好?其三,这些驻京机构的预算根本不受监督,想用多少用多少,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已然成为官员贪污腐败的温床。
所以我以为,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等省级政府统一设一个驻京办即可,其余的驻京机构应坚决全部撤销,不开口子,不留尾巴,如是才能不给各地政府保留自己的驻京机构找到借口,也才能真正消除上述不正常现象,使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等省级政府驻京办成为名副其实的“办事”机构。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