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击伤再击毙?这不存在
重庆晨报:张磊目前是被刑事调查还是被纪律调查?官方给张磊的定性是“经验不足,处置不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如何来看待张磊的行为?
冉太有:目前现阶段,张磊是被公安机关司法调查,宣布停止职务,他在接受调查,相关处理会在调查结束以后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某报记者:为何张磊枪枪都是射击要害部位?还有,是否存在将其腿打伤后,再对其头部射击致其死亡的情况?
冉太有:根据我们调查,首先,我们要明确指出,这种说法是不客观的,其中两枪对天鸣枪示警,一枪击中非要害部位,不存在对郭永志进行击伤后再上前对其头部进行射击的情况。
潇湘晨报:郭永志身中两枪,但您刚刚说,不存在对郭永志进行击伤后再上前对其头部进行射击的情况,那是先击中头部击毙再对腿部补上一枪吗?
冉太有:这也不存在。
潇湘晨报:这么说,又不是先打腿,也不是先打头,难道是张磊以肉眼难以捕捉的速度对郭永志同时开了两枪吗?
冉太有:请等我们调查清楚再问。
(场面一度混乱)
新民周刊:我抗议!你们这场新闻发布会是经过导演的!
华商报:两枪,哪枪在前哪枪在后?近距离是多近距离?枪口离击中部位有多远?
冉太有:这个距离,省公安厅现场勘查和技术鉴定还在进行当中,等最后的结论出来,我们再将事实向各位公布。
华商报:郭永志中两枪,哪枪在前,哪枪在后?
冉太有:这个,省公安厅的技术鉴定拿出来以后,我们再伺机向各位公布。
(记者显然对回答不满,再度混乱)
华商报:笔录是什么时候开始?调查的情况能不能介绍?
冉太有:这个,因为坡贡镇的环境比较复杂,它地点小,有些甚至和死者有亲属关系,我们还在调查,调查出结果以后我们一定要进行公布的。
“袭警”、“抢枪”可能不是最终定论
新民周刊:警方调查说是维持了13号的“袭警”,“抢枪”这个定性,但为什么接受媒体采访的所有目击证人都没有讲到这一点?甚至很多目击证人都没有看到当事双方没有进行肢体碰撞,从当事人的采访可以发现,他们说最多就是跟警察之间有推搡行为,我不知道警方这个“袭警”和“抢枪”的依据是哪里来的?调查了哪些目击证人?这个过程警方有必要向大家公布。
冉太有:这个记者同志提的这个肯定是要公布的,但相关的案情还在调查过程当中,像勘察和技术鉴定,和大量的调查还在进行,调查完以后……
华商报:既然在继续调查,那13号就公布“暴力袭警”这个结果会不会有些草率?
冉太有:不,不,这个也不是结果,一切真正的法律结果要等调查完以后才能……
重庆晨报:那没有调查清楚就盖棺定论,您作为政府的工作人员,您觉得这样负责任吗?
冉太有(开始语无伦次):我们调查的情况,最终结果,我们以调查的事实再向大家公布。
新民周刊:那我们是不是可以把它理解成,您说的意思是,袭警和抢枪还没有最终定论,这只是调查过程中警方听到的一些证词而已?
冉太有:最后的结果要等调查完以后才能向社会各界进行公布。
用民政救济款补偿,是“垫付”不是“挪用”
重庆晨报:您能不能给我们一个调查结果的时间表?
冉太有(语无伦次):这个呢,我们可以,(开完发布会)下来以后,集体来(约)时间,和你们再进行……哦,这个,交换,啊,集体交换。
新民周刊:那今天这个新闻发布会是通报案情的进展过程呢,还是最终定性?请正面回应!
冉太有:这个就是,目前我们调查的情况,这个不是最后的情况。
主持人:记者提问时间结束。
(会场瞬间陷入混乱,记者们极度不满,大声抗议,并强行进行提问)
重庆晨报:既然定性为抢枪而击毙两名村民,但政府还要赔70万,这是不是在某种程度上,怂恿其他的民众也采取同样的行为?
主持人:这在刚刚已经做出了回答。
江西电视台:对死者的赔偿是不是牵涉到挪用民政款项?
吴昕:这只是先作为垫付。
江西电视台:这个垫付是不是一种挪用呢?因为民政救济款是专款专用的。
吴昕:不是,这只是从民众渠道来,这只是先作垫付。
(镇长及副局长欲强行离席,被记者包围,场面再度混乱)
主持人:中午我们准备了中午餐,请大家吃饭。
(记者纷纷表示不吃饭,镇长和副局长被围住,后走脱)
尸检报告明显否定了关岭县公安局此前的结论。事发后,目击者说是开了5枪,第一枪冲天,第二枪打在地下,第三枪打死郭永华,第四枪和第五枪打死郭永志。但关岭县公安局梁副局长坚称,事发时张磊共发射4发子弹,两次鸣枪警告后,仍然发生继续“抓扯”,张磊其后两枪分别射中郭永华和郭永志。对于郭永志身中两枪,梁说“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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