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时,对个人账户无损失,单位缴费部分虽然只转移12%,但不影响个人养老金的计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昨天做客中国政府网,针对社会各界就《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关系转移接续养老暂行办法》出台后提出的疑问和误解进行了解读。
单位缴费部分转移不影响个人权益
据介绍,按照原来的办法,养老保险跨地区转移就业时只转移个人账户的资金,也就是个人缴费部分。而新的办法规定,从今年起,除了要转移个人缴纳的全部本息外,还要转移12%的单位缴费部分。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在地区之间有一个社会保险基金平衡的需要,如果转出地只转个人缴费,不转移单位缴费,那么转入地将来要承担这些人支付养老金的责任,资金上肯定就会发生短缺;反之,如果把单位缴费部分全部转移,转出地保证当期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就会不平衡。
该办法公布后,很多网友都提出疑问:单位给参保人缴费20%,但在转移时只转12%,这是不是等于个人的权益受损?该负责人明确表示,单位缴费的跨地区转移是一个宏观层面的平衡,而对个人来讲,并不影响个人养老保险权益的累积,也不影响个人养老金的计算。这是因为个人养老金是根据本人缴费和缴费年限来计算的,跟地区之间的资金转移没有直接的关系。只要参保人缴费年限长、缴费多,个人权益都将被累积,参保人不必担心。
细算三笔账说明“不让退保”理由
有网友提问:为何不让退保?如果无力继续缴纳养老保险,以前的参保金会不会“打水漂”?
胡晓义说,凡是本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无论何时都会保全利益。即使此后再不参保,也没有续缴,又不满15年,只要是个人缴费部分,最后都是连本带息退给个人。
其次是权益方面,退保实际上是对农民工权益的损害,《暂行办法》规定不再办理退保实际上是完整保护了农民工的权益。
举例来说:假如一个农民工每月挣1000元,按照现在规定的缴费比例,个人要缴8%,也就是说他月缴80元,一年共缴960元。如果他年年参保、年年退保,即使干了15年,一共缴了1.44万元,也退回这么多钱,等于没有新的权益产生。
但按照不退保的权益计算,则可能会有三笔账。第一笔是个人账户的养老金,即15年后,不光这1.44万元归个人,而且每年都有新的利息计算进去。到了符合领取条件时,如果账户中仅有这笔钱,那么按照男性(按139的系数除)计算,每个月可以领到103元。第二笔账是基础养老金。如果当地的平均工资或者单位缴费平均工资是2000元,而单位是按照参保人工资1000元的20%来缴纳月养老保险费,15年共缴3.6万元。这笔钱不会计到个人账户,但是形成了养老保险的权益。在最后计算时,按照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合并计算出一个缴费基数,大约是1500元。个人每缴费一年是一个百分点的权益,缴够15年后等于每个月可以领取225元的养老金。这时,该农民工每月可领到近330元。而这指的只是最低的15年养老保险权益,缴费年限越长,收益越高。第三笔账,参保人的标准是终生支付的,而且政府还建立养老金的调整机制,我国已经连续六年六次调整养老金待遇。
昨天胡晓义还透露,由于新农保制度刚开始启动试点,在该制度相对稳定后,还将制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农保之间的相互衔接的政策。 本报记者 袁京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收益 工资 基金 保险 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