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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流康复者和疫苗接种者捐献血浆工作启动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1月14日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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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曾感染过甲型H1N1流感且已康复出院,或者近期接种过甲流疫苗并且已经产生抗体,那么请到我省各血液中心(站)献血,因为你的血浆,对治疗甲流重症患者有用。

  记者今天从省血液中心获悉,按省卫生厅统一部署,我省已经启动甲流康复者和疫苗接种者捐献血浆工作,各市血液中心及所属采血点已经做好接受献血准备,一旦有甲流康复者献出合格的抗甲流血浆,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冷冻,单独保存。

  省血液中心主任吕杭军介绍说,根据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第三版)》,近期内曾经感染过甲流并治愈的人,或者接种过甲流疫苗并产生抗体的人,其体内的血浆里会产生大量甲流抗体。当甲流重症患者在输入含有抗体的血浆后,输入血浆中的抗体就可以跟患者体内的抗原进行中和,从而减轻患者的症状,缓解病情。

  据了解,捐献血浆者除了年龄要在18至55周岁之间、符合献血者体检标准之外,还必须是在甲流康复或者接种疫苗产生抗体的1至3个月后才能进行捐献。献血前,血液中心工作人员会首先采集捐献者的少量血样,以确认血液是否产生抗体以及抗体是否达到有效浓度,然后再进行血浆捐献。

  目前,省血液中心工作人员正在和甲流康复者及接种疫苗产生抗体者联系,现已经掌握2700多份目标人群的资料。在丽水等地,已经有部分人捐献了血浆。

  省血液中心提醒,和普通献血相比,捐献甲流抗体血浆不管是采集、制备还是储存,要求都更为严格,因此专门规定了固定的采血点,请献血浆者在献血前和省血液中心(电话0571-85167833)或各市血液中心(站)联系,不要自己去流动献血点献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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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新华网-浙江日报  编辑: 新闻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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