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后有教育体制原因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学辉从法律的角度分析认为,教师校外教学的问题首先是教师作为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的界限问题,其次才是信用问题和师德问题。
王学辉认为,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和应试教育机制是导致教师有偿家教、兼职愈演愈烈的两大原因。“在西方,教师、医生、律师是高社会地位、高收入的三大职业。而在我国,尤其是西部地区,教师的待遇一直没有得到改善,虽然近来国家对西部地区加大了教育资源投入,但是教师收入普遍不高是无法回避的事实。”
王学辉指出应试教育是有偿家教存在的另一重要原因。“在升学压力和高考的指挥棒下,家教市场的火爆也就不足为奇了。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禁令几成虚设,家长总会找到其他途径。”
立法能解决问题吗
“有偿家教加大了学生的课业负担,损害了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是违背教育的基本原则的。”北京师范大学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劳凯声教授认为,有偿家教是一种典型的营利性行为,为教育法所禁止。
王学辉教授建议,立法者应当有更开放的视域和更开阔的思维。“一方面要尊重在职教师作为普通劳动者应有的权利,对其在合理的课外时间进行家教给予认可,以提高教师的收入和地位;另一方面,要强调师德建设,对于因为家教影响了本职教学工作的教师,更多地要从道德层面、纪律层面予以约束,而不宜通过立法来完全禁止。”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火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