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日起,全国义务段教师实施绩效工资改革。西安13区县也已实施数月,老师是否得到实惠?这一改革是否得到老师的认可?记者日前进行了走访。
学校用分考核老师奖罚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不能及时批改作业或出现纰漏、错批现象,每次扣除1分,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扣10分……”这是雁塔区丈八教育办所属9所小学月工资考核及绩效工资发放细则中的规定,细则公布了教师考核内容及赋分标准,用“分”来考量教师,由思想品德素质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和考勤组成考核三大项,各占30分、60分和10分,在奖罚过程中,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像这样以分来考核老师的做法在中小学校中相当普遍,也得到了多数老师的认可,老师们普遍认为用分来考核,比较公平。每月算一次分,教师按得分拿工资。
双水磨小学一位老师说,细则规定得很细,比如上班期间干私活每次扣5分,有了“分”的约定,大家都小心翼翼的。
灞桥区古都希望中心小学则在教学常规、教学成绩、岗位职责、教学活动、班级管理及安全工作5个项目上对老师考核,如“班级管理及安全工作”中,学生每次放学由班主任组织护送,每学期积20分,马路护送人员每学期积20分,若发生一次安全事故,扣除该项积分;由于乱收费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造成恶劣影响或媒体曝光扣30分。该校一位老师认为这样考核明了是明了,就是有点琐碎。
西安南郊某小学从6个方面考核教师,师德师风50元,出勤100元,其中迟到一次扣5元,病假一天扣20元,事假一天扣30元,期间缺课不再扣课时费,完成任务奖200元,缺课1节扣5元,超课1节加5元。“执行后,老师们可自觉了。”该校校长说。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差别较大
绩效工资中7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由财政将钱打到老师的账上,30%这部分怎么发则由各学校说了算。因此,几乎每个学校都制定了两份考核制度:一份按月考核,一份按学期考核,即老师7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30%奖励性部分则按学期发。
记者调查发现,在30%奖励性绩效工资如何分配发放上,各区县学校做法不尽相同,差别较大。比如新城区的做法是:固定和浮动比例七三开改为三七开,将70%基础性绩效工资再分为30%基础性岗位津贴加40%的基础性履职津贴,其中基础性岗位津贴按月发放,基础性履职津贴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合并由学校根据考核结果分配。
未央区把3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又分成30%和70%,其中70%按月发放,30%作为终端管理奖按学期或学年发放。蓝田县还从全县义务段5924名教师3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拿出一部分,给山区学校的1621名教师补贴。
对这种分配差异,教师不同程度地表示出了困惑。新城区的老师张胜利就曾在新城区政府网上发帖:我们认为,这样不仅不利于新城区教育工作的开展,更不利于教师队伍的稳定,请领导能及时纠正。新城区政府的回复是:根据西安市人事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暂行意见的通知》精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按工作人员职务对应的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标准核定总量,义务教育学校在总量内自行决定内部绩效工资的办理。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50元 5元 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