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中国银监会13日发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首先在北京、天津、上海、成都四地各批准一家机构进行试点,可办理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和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消费金融公司开闸,有望填补国内个人消费贷款空白。【银监会发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
中广网北京8月15日消息 中国银监会发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启动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审批工作。这意味着中国老百姓将获得一条新的无抵押贷款渠道。消费金融公司首先将在北京、天津、上海、成都试点,可办理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和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对此,中国之声特约评论员张天蔚作以下点评:
张天蔚:关注一下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的新闻,我对这条新闻的看法是势在必行,任重道远,之所以说是势在必行是因为作为信用消费的重要金融组成部分,消费金融公司的成立显然对以信用卡消费为主的原有的信用模式是一个必要的补充。从全世界的发展来看,发达国家的信用消费,一方面信用消费非常发达,另外信用消费金融,比如金融公司,也是一种很重要的金融产品。前一段时间有很多评论认为,中国目前的金融创新和金融品种不是太激进而是太保守,品种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作为一种新的金融品种它的出现也是非常必须的。
之所以说它任重道远,是因为就目前的现实来看,在中国开展这样的信用消费,尤其是以这种消费金融公司的方式,稍微有一点悖论。因为大家都知道,中国目前是全世界储蓄率最高的国家之一,有数据统计,目前居民储蓄总额达到了20万亿。从理论上来说,这20万亿的储蓄里面只要拿出一部分用于消费,那么它的数量和拉动内需的能量就是非常惊人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这部分储蓄不能激发出来用于消费,反而要让居民用远高于银行贷款利率的这样一种利息去信用消费,我认为好像内在是有矛盾的。可能目前金融消费产品的主要消费者应该是那些本身刚刚进入社会,刚刚工作,没有太多储蓄,同时由于他们的信用记录还不够良好,他们信用卡的授信额度相对比较低的年轻人。可能他们是这个消费金融产品的主要消费者,比如他们需要结婚了,买电器了,装修房子,可能这些相对比较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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