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视窗8月15日电:为促进国内消费需求,中国银监会8月13日正式启动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审批工作,本市成为第一批试点城市。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本市居民能真正享受消费金融贷款带来的便利还需要时间。
据记者了解,所谓消费金融公司,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向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消费金融公司主要业务包括,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如家电、电子产品)、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如旅游、婚庆)、发行金融债等。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虽然消费金融公司贷款额度相对较低(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贷款人月工资收入的5倍),但可贷款消费品范围较广(几乎覆盖除房产、汽车外的所有消费领域),目标客户主要是有稳定收入的中低端个人客户。”
本市对消费金融公司的探索起步较早。早在2008年9月28日,本市就与全球消费金融业的著名公司——Home Credit(家庭信用)公司合作,在开发区成立了本市第一家在消费信贷领域开展业务的公司。
但本市银监局工作人员表示,成立消费金融公司,至少要经过申请、审查、批准、试运行等几个阶段,因此该类业务具体展开,尚需时日。(张兆瑞)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工资 贷款 一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