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十年 2009年5月,一项“沿海地区居民碘营养状况”调查由卫生部牵头,在浙江、辽宁、福建、上海四省市,低调展开。其缘由是,原本预防“大脖子病”的碘盐,反而导致市民碘过量,存在巨大的健康风险。(见8月12日《重庆晚报》) 国家《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规定,江苏、安徽等全国八个高碘省市可不需强制推行加碘盐,其余省市食用盐均强制加碘。可多少年来,各地盐业公司为追求利润,在高碘地区也一律销售碘盐。“自主补碘”,则成了被不屑一顾的条款。 我是土生土长的江苏人,是身处高碘省份的一个百姓,虽然不可能患上“大脖子病”,但自上世纪80年代起,我一直接受着“缺碘之恶”、“加碘之幸”的长期宣传,使这种观念早已深入我心,可没有想到的是,20多年来我已经吃下的“碘”,竟然是一堆并不需要甚至有害健康的废物!我想,这不能仅用一些盐业公司利欲熏心来解释,这种现象存在了20多年,这需要多么大的黑幕来遮盖? 其实,不顾人体需要不需要乱加碘只是黑幕之一,“市场上的盐还有加硒的、加锌的,各种号称营养盐的盐怪物不由百姓分说地挤上货架,结果是大超市普通的每斤1元钱的盐断货”(见7月9日《江南时报》)——这又算是什么性质的行为? 记者就此事进行采访时,杭州市民们目前的希望是让普通盐重出江湖。多么善良的民众啊,自己被“加碘”蒙蔽了那么久、坑害那么深,至少也应该让当地的盐业公司出来道个歉,让他们公开一下加碘的依据吧,可是,市民们没有。笔者认为,食盐中乱加碘现象不是一市一省的小范围现象,为什么会有这种现象?谁应该为此事负责?国家有关部门理应把这些问题搞清楚,不要让我们这些无辜者继续做垄断行业追逐暴利的牺牲品了吧! 来源: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风险 超市 暴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