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地球化学性普遍缺碘的国家之一。20世纪60—80年代水碘普查和局部调查证实,我国31个省区市普遍为外环境碘缺乏地区。碘缺乏病在我国流行广泛且危害严重。
1993年,我国确定了全民食盐加碘为主的防治战略,先后颁布了《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和《食盐专营办法》等法规,使碘缺乏病防治有了法律保障。
1995—2005年开展的5次全国碘缺乏病调查表明,我国人群碘营养水平总体处于适宜状态,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由1995年的39.9%上升到2005年的95.4%,8—10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由1995年的20.4%下降至2005年的5.0%。2007年对全国2737个县(市、区、旗)进行了碘盐监测,居民碘盐覆盖率总体达到97.1%,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4.3%.
通过实施全民食盐加碘,我国儿童智商总体提高了近12个百分点。实践证明,碘缺乏病是一种病因明确的可预防性疾病。
专家指出,我国缺碘地区尚有5%—10%的人口未能食用合格碘盐,仍在遭受碘缺乏危害。西藏和海南两个省(区)整体处于碘缺乏状况。2007年,世界卫生组织认为中国每年约有121.9万新生儿没有得到碘保护。我国2008年的监测表明,全国还有344个县的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低于90%,这距国务院要求到2010年全国95%以上的县(市)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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