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及“乙肝”和“乙肝歧视”,一个基本的医学常识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并不等于乙肝病人。目前我国携带者的数量有1亿多人,而乙肝患者为3000多万人。由此可知,实际上乙肝离我们每个人并不遥远,而社会所惧怕和另眼相看的人群中,很大一部分都是携带者。通过医学知识的普及和政策引导,消除人们对病毒携带者的误解和无知,恐怕才是取消乙肝“两对半”的意义所在。只有这1亿人得到了理性和平等的对待,3000万的乙肝病人才可能进一步不受到歧视,我国“乙肝”的防治才可能有所改善。
在日常的宣传中,坚持普及乙肝的传播途径和预防知识,及时接种疫苗,提倡分餐制等等,自然必不可少。但这些常规的举措效用并不大,许多药物广告和治疗机构靠夸大其词危言耸听来骗取钱财就是明证。中国是个“弱社会,强政府”的国家,民众自觉难以翻转一个思维定势的时候,往往需要政府出面干预,而反乙肝歧视又确实是一件政府该做的事情。在眼下这个节点上,政府应该对乙肝检查有明确的表态。
2007年出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已明确表示“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这说明政府已经意识到“乙肝歧视”的问题,并在自身的用人行为中加以矫正。然而这还不够,政府应进一步去除常规体检项目中乙肝的检测,从医学上宣告不再对乙肝病毒携带者进行区分。当然,歧视未必会因此立刻消失,用人企业也未必不会自己检查,但作为一种官方的态度,这无疑是对人的尊严与权利的再次肯定。
一群人歧视另一群人,不可能只是简单和盲目的,而是人为造成的不平等。在不平等的背后,往往有制度性的安排在支撑歧视得以发生和持续。只有制度上消除了不平等的安排,歧视才会收敛。在乙肝病毒携带者争取权利的路上,我希望能看到事情按这样的逻辑发展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