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其中规定,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地教育部门及所属学校下达中考、高考升学指标;不得以任何形式统计公布中考、高考成绩及升学率和升入示范高中、重点大学的差异情况,或以中考、高考成绩进行排名排位。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地区、部门和学校进行中考、高考表彰奖励;不得以中考、高考成绩及升学率为标准,奖惩局长、校长和教师。这个《意见》值得推崇。
以升学率考核局长、校长和教师,与以GDP考核地方官员实有异曲同工之处。比如说,GDP只是一个量的概念,表明一定时期内社会新创造的价值,它既没有反映质量的提高也没有反映效益的提高,更没有反映经济发展是否协调和可持续。升学率也是这样,它只是表明该学校有多少学生上了“台阶”,这是惟一可以证明它的“质量”之处,但仅仅是所谓学习成绩而已,既没有反映出学生的公民素质也没有反映出他们的文明程度。再比如说,GDP既可以是粗放经营的结果,也可以是集约经营的结果,可以是节约自然资源的结果,也可以是浪费资源的结果。升学率也是这样,既可以是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结果,也可以是德育弱化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结果,可以是社会良知和责任甚至包括教师在内诚实守信等基本价值观念缺失的结果。最为关键的是,无论是GDP还是升学率,一旦它们承载了太多的东西,乃至于承载了不可承受之重,从一个单纯的统计指标“擢升”为牵涉仕途、利益的最高考核标准,就难免有人为了数字上的增长而不择手段。就追求GDP而言,太多地方政府不顾环境禀赋和承载能力,弄虚作假,留下教训数不胜数。所谓经济增长给人民带来的不是福利,而是贻害无穷。就追求升学率而言,不是有的地方为了既定的升学率而不惜劝退成绩较差的学生吗?
倘若我们的社会评价一个学校优劣与否、一个地方的教育优劣与否,没有别的标准,就是干瘪瘪的升学率,那么,在升学率的追逐中逐渐偏离教育的本来方向,干出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任何事情就都不足为奇了。片面追求升学率,等于教育恶性竞争。我们已经看到,由于攀比升学率,一些地方教育部门对作弊的默许与纵容乃至组织参与,已是公开的秘密。因此,以升学率定优劣的教育政绩观实乃阻碍素质教育落实的重要因素。其所涉及的根本问题,是满足本校本地的个体要求、眼前利益,还是满足国家民族的长远利益、长远发展需要?这个答案选择不好,最终贻害的无疑是我们的教育事业。
片面追求GDP已经千夫所指,片面追求升学率实际上也早就被批驳得体无完肤。平心而论,GDP或升学率作为一个指标,扮演着很无辜的角色,归根到底是人的政绩观以及政绩考核方式存在本质上的问题。四川的《意见》等于松开了一道紧箍咒。然而,真正杜绝这种现象,涉及到全国一盘棋的问题;并且,把这一系列的明令禁止落到实处,不是一个《意见》的出台就可以了事的。《意见》显然意识到了这一点,同时要求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要实行严格问责制度。但最根本的问题,还是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素质教育评价体系,引导地方和学校从追求升学率向追求育人转变。(本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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