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处理意见”:
一、抄袭成立
2007年12月,学校接到关于副校长黄庆博士学位论文第四章涉嫌抄袭问题的匿名举报后极为重视,经研究后,责成研究生院着手调查。研究生院联系了国内外6位该学科的资深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于2008年3月20日左右返回,其结论是抄袭成立。
二、定性“性质较为严重”
2008年4月,学校学术委员会正式成立学校学术道德委员会,并制定颁布了《西南交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在此期间,学校收到黄庆博士学位论文第四章涉嫌抄袭问题的七人联合的署名报告,要求对此进行调查。学术委员会责成学术道德委员会着手进行审理。
2008年11月,学术道德委员会重新启动审理工作,经过审理提出定性结论建议后,今年6月6日,身为学校学术委员会主任的陈春阳校长主持召开了学校第六届学术委员会第
八次会议,会上,黄庆和举报者双方又进行了一次分别陈述,除2名委员请假外,到会委员29人,参与投票的委员25人(当事双方3位委员和另外1名委员未参与投票),符合法定人数。投票表决结果,同意学术道德委员会提出的关于黄庆教授博士论文第四章涉嫌抄袭问题成立,且性质较为严重的定性结论。会议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
三、博士头衔和导师资格均撤销
第八次会议召开前,学校学术委员会安排到指定地点查阅了全部举报材料、申诉材料和专家的评审意见,其中专家的评审意见全部作了匿名处理。根据调查结果,7月10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九届六次会议,经过无记名投票表决,决定取消黄庆教授的博士学位,撤销其研究生导师资格,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国务院学位办备案。
针对西南交大副校长黄庆学术造假一事,15日,西南交大召开了新闻通报会,校长陈春阳对此事进行了通报:决定取消黄庆教授博士学位,撤销研究生导师资格。当事人黄庆虽出席了通报会前的校内通气会,但记者被拒门外,无法与本人见面。据知情者称黄庆本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称自己是冤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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