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称贵州师大无主观故意,将加强录取通知书管理 罗彩霞冒名顶替案最快7月在津开庭 许琛、王世宇 本报讯 记者许琛、实习生王世宇报道:“罗彩霞事件”中,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院长唐昆雄代领取录取通知书,违反了教育部关于录取通知书发放的相关规定。 昨天,贵州省教育厅纪检组长杨仁远表示,贵州省教育厅将加强对录取通知书发放的管理。 “罗彩霞事件”经媒体报道后,贵州师大曾一度为自己撇清关系,称王峥嵘亲自到学校领取了录取通知书。然而,经过记者调查,该校历史与政治学院院长唐昆雄承认了帮王佳俊领取录取通知书的事。 昨日,杨仁远表示,“罗彩霞事件”发生后,贵州省教育厅立即成立调查组,配合湖南方面对事件真相展开调查。“罗彩霞事件”中代领录取通知书的贵州师范大学老师唐昆雄违反了教育部关于录取通知书发放的相关规定,今后贵州省教育厅将加强对录取通知书发放的管理。 “尽管我们认为,贵州师范大学在此次事件中并无主观故意,但客观上的确对罗彩霞本人造成了伤害。”杨仁远说,“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湖南方面对冒名者王佳俊的父亲王峥嵘的调查结果,确定唐昆雄老师是否存在其他问题。” 此外,记者了解到,天津市西青区法院已向“冒名罗彩霞读书案”各被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前日,西青法院兵分两路,起程前往贵州和湖南,将起诉书分别送达湖南省邵东县第一中学、湖南省邵东县教育局、贵州师范大学、贵阳市教育局等被告。罗彩霞的代理律师徐国强告诉记者说,本案何时开庭审理,还要看法院的安排和各被告的应诉情况。按照法律规定,起诉书送达后,将有15天的答辩期和不少于30天的举证期,两个期限是重叠的,最快在7月开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