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春4月23日电(记者周立权)记者23日从吉林省公安厅了解到,为更好地为进城务工人员服务,吉林省有条件放宽进城务工人员落户限制。
吉林省公安厅出台规定,除长春市和吉林市两市外,在其他地级市、县和县级市、小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进城务工人员,均可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被当地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录用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拟落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由县(市、区)公安机关审批。
吉林省另外还规定,在涉农出入境管理方面,缩短受理、审批、制证时间,鼓励和推动农村劳务输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