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23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部署55项重点工作。其中对金融、财税部门分工作出具体部署。要求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发改委、财政部等对“维护股票市场稳定”等项工作进一步加以落实。
《意见》要求,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机构、发改委、财政部负责做好如下工作:推进金融体制改革。深化国有金融机构改革。稳步发展多种所有制中小金融企业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积极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推进资本市场改革,维护股票市场稳定。发展和规范债券市场。稳步发展期货市场。深化保险业改革,积极发挥保险保障和融资功能。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
《意见》要求,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负责做好如下工作: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抓紧落实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安排中央财政赤字7500亿元、代地方发行2000亿元债券的决定。实行结构性减税和推进税费改革,减轻企业和居民税负,促进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加大对重点领域投入,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意见》要求,人民银行、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做好如下工作: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组织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26号)。改善金融宏观调控,促进货币信贷总量合理稳定增长。优化信贷结构,加强对信贷投向的监测和指导,加大对“三农”、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节能减排、扩大消费等方面的金融支持,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严格控制对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企业的贷款。进一步理顺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保证资金渠道畅通。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包兴安)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会议 贷款 企业投资 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