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今天透露,近日已印发了《二00九年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办法》,以规范地方政府债券收支预算管理。 根据该办法,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全额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市、县级政府使用债券收入的,由省级财政转贷,纳入市、县级财政预算。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纳入地方各级财政预算管理。 地方政府债券到期后,由中央财政统一代办偿还。地方财政要及时向中央财政上缴地方政府债券本息、发行费等资金。对于未按时上缴的,中央财政将根据逾期情况计算罚息,并在办理中央与地方财政结算时如数扣缴。 办法还特别指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要严格控制安排用于能够通过市场化行为筹资的投资项目,不得安排用于经常性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