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为官员财产申报求法的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曾作过一项调查,称接受调查的官员97%对“官员财产申报”持反对意见。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说,存在大量没有非法财产但拥有大量合法财产的官员,这些人很可能持不露富心态。
另有人指出,过去和当前的“红眼病”、“仇富情结”,也进一步加重了一些官员公开财产的心理负担。(《广州日报》3月17日)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被称为是反腐败的终端机制。通过公开官员财产,实现权利对权力的监督,这是国际惯例,也是我国政治文明的内在需求。当前,我国“公开官员财产不差论证只差行动”,既有国外大量成熟经验予以借鉴,又有国内相应实践进行支撑。然而,尽管舆论对此长期呼吁,看似“水到渠成”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仍然是“犹抱琵琶半遮面”。
即便是以最简单的逻辑进行推理,我们也能明白,官员财产申报之所以迟迟不能浮出水面,根子就在于官员群体的公开或不公开抵制。如果说贪赃枉法者害怕财产公开还“情有可原”,但那些“清清白白做事拥有合法财产的官员”却也害怕公开,实在就让人费解。更可笑的是,还有这样一个滑稽的理由:害怕仇富——合法的财产还怕什么“仇富”?!
盖茨是世界首富,但没有几个人妒忌他,包括中国人。还有很多很多的富人,家私亿万,也没有人仇富,更不怕露富。所以,所谓“仇富”其实是一个伪命题。非要说在社会上存在某种“仇富”心理的话——那这种心理并不是仇视富者,而只是对于那些利用不正当手段非法暴富者,以及变富之后“为富不仁”者的“恶行”的道德义愤。或者说,民众“仇视”的是分配制度不合理、财富来路不正、富人不知回报社会,而不是财富本身。那么,作为掌握公共权力为公共服务的官员,与民生联系最紧密,是最不该害怕民生“仇富”的一个群体,我就不相信,纳税人会“眼红”自己花钱供养的公务员的合法收入,这种心理负担是无谓的,也是发人深省的。
当然,贪官毕竟是少数,多数都是“清清白白做事拥有合法财产的官员”。而持有害怕“仇富”的心态,也未必就一定说明其财富来源带有“原罪”。但这种无谓的焦虑也从一个侧面折射出,部分为官者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没有真正明晰自己作为一个官员的应得之权利和该付出之义务。正如今年第四次提交官员财产申报建议的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所言,“相当一部分官员还未认识到公开财产是其义务”。
追根溯源,这是一种权力伦理的缺失。权力伦理的缺失,导致权力掌握者对于自身权利的合法性、合理性缺乏“底气”,无形中将自己推入到了与民众割裂对立的层面。如此自我割裂,值得警惕和反思。(陈一舟)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回报 暴富 财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