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科院对发放消费券进行调研认为可行的消息传出后,迅速成为昨日鹏城热议的话题。深圳应不应该发放消费券?应该发放多少?何时发放?发放对刺激消费的效果有多大?昨日,记者采访了多名专家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访者多数对发放消费券表示有条件的支持。 网友:热烈拥护发放消费券 深圳酝酿发放消费券的消息甫经媒体透露,立即在网络上引起强烈关注,深圳新闻网随即展开网络调查。截至昨日20:40,共435人投票,赞成的多达397人,反对的只有28人,10人表示说不清,赞成比例高达91%。对于应该发放多少,76%的人认为应该发放1000元,10%的人认为应该按照收入比例不同发放。 网友们对发放消费券充满期待,以至于64%的人支持立刻就发,只有26%的人认为应该在长假前发放,而另外10%的人觉得什么时候发都可以。 对于发放消费券对刺激经济的作用,74%的人乐观地表示这是最直接有效的刺激消费保增长的举措,10%的人直接否定。在被问及会不会改变消费习惯时,有61%的人给出否定的回答,表示除非定期有消费券发放才可能,37%的人表示会有小幅度的改变。 支持的专家:消费券会有立竿见影的效果 对于政府发放消费券,深圳的专家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都表现出谨慎支持的态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经管学院院长査振祥表示,深圳发放消费券对拉动消费的效用应该比其他城市要明显,会有立竿见影的效果。“深圳的常住人口收入水平较高,还没有达到消费临界点,不会把消费券转化成现金储蓄。” 但是,査振祥表示,“立竿见影”取决于发放的范围有多大,“如果只发给户籍人口作用不大,必须要以常住人口为对象。”而这个观点具有相当的代表性,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高兴民教授、知名律师张茂荣都认为这个举措能否达到政府初衷,要视发放群体的数量而定。 而在这一问题上,网友则明显发生分歧——43%的人认为应该发放给户籍居民,25%的人认为应该发放给户籍居民和持有居住证的居民,33%的人认为应该发放给全民。 无一例外的是,受访的几名持赞同态度的专家都表示,这仅仅是特殊阶段的暂时行为,发展经济、增加居民收入才是根本之策。 反对的专家:应该减税、发放补助 市政协委员杨一平则直言:“不是很妥当,跟印人民币差不多,会有很多经济、法律问题,应该谨慎。”市人大代表吴立民也直呼:“不发为好,个人认为起不到多大作用!”吴立民表示,在金融危机下,对失业群体和低保户,政府应该直接发放补助;对纳税者则应该直接减税,这比发放消费券更加有效。 据了解,最早发放消费券的是日本,早在1999年,日本就向15岁以下65岁以上的居民及困难群体发放了每人2万日元的消费券,总共发放6000多亿日元。但这种行为并没有取得很理想的结果,据调查,只有30%的消费券被用于消费,60%多被变相转化成储蓄,消费券并未对消费产生明显拉动作用。而台湾地区发放的消费券则导致黄牛党大量倒卖消费券,乱象丛生。吴立民不无担忧地表示,如果一定要发放消费券,如何防止黄牛党?他建议,可以实行“实名制”保证消费券不被倒卖。 査振祥也表示,为保证消费券真正转化为消费,应该在节假日、黄金周之前发放,并且限定使用日期。同样,在如何花消费券的问题上,网友也希望限制越少越好,48%的人希望消费券不要有任何区别可以随意花,而31%的人认为针对困难群体应该100%代替现金花费,20%的人认为针对普通民众应该与人民币1:1的配额使用。 “如果要发放消费券,一定要多听取各方意见,比如召开听证会。”吴立民表示,政府发消费券实际上都是花纳税人的钱,政府的每一笔钱都要谨慎,不能随便浪费纳税人的钱。 国内外消费券发放情况一览 东莞:去年5月,东莞决定向东莞籍低保对象、优抚对象、非低保对象的残疾人、孤寡老人、弃婴、已治愈的麻风病人等生活困难人员以及低保边缘户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每人发放1000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负担。 成都:去年12月11日,成都市民政局率先宣布将拿出价值3791万元消费券,发放给全市困难群体,每人100元,12月29日发放完毕。 日本:去年10月30日,日本首相麻生太郎在记者会上宣布,将向全国所有家庭支付定额“红包”等,每人1万2000日元,并向每位不满18岁的少年儿童及65岁以上的老人多发放8000日元。 杭州:今年春节前,杭州拿出1亿元向67万人发放了面值为20元的消费券,中小学生、困难群体和退休职工每人获得100元到200元不等的消费券。消费券可以在当地49家企业的300多个网点使用,有效期为三个月。 台湾:行政当局于2009年1月18日发放每人3600元(新台币)的消费券,共计850多亿元,消费券有效期到9月底。消费券的发放对象为:在台设有户籍的民众及其外籍、大陆港澳配偶,以及2009年3月底前出生的婴儿。 南京:2月16日上午正式摇号,筛选“南京乡村旅游消费券”获得家庭,每户100元消费券的使用时间是3月1日到6月底,可在南京郊区县近40家指定乡村旅游点消费,本月19日总额为2000万元的消费券将陆续发放到市民手中。 澳门:去年7月起,澳门开始向永久居民获发一份5000元的“红利”、非永久居民获发一份3000元的“红利”。去年11月11日,澳门特区行政长官何厚铧日宣布澳门政府将在今年上半年争取实行新一年度的现金分享计划,其发放金额原则上不低于去年的标准。(记者/黄超) 链接: 对于发放消费券的问题,实际上全国已经有过不少讨论,记者摘录了已经公开发表的言论供读者参考。 由于中国的税制设计,GDP的一般都是居民以储蓄的形式存在银行,所以储蓄率很高,居民的收入却很低。从这个角度看,要刺激消费增长就一定要促使居民收入增长,而发放消费券就是最见效的方式。如果发放一万亿消费券并规定在三个月内花完,还可以再引起14%的有效需求刺激。 ——蒙代尔(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欧元之父) 如果是针对全民发行,实质就是央行人为的货币创造行为。滥发货币的结果是以物价的全面上涨抵消消费券所“创造”的账目需求,市场效用被彻底消弭。如果是针对部分人群,比如社会困难群体发放,无异于“送温暖”、“帮困扶贫”。短期救急性质的消费券并不能够实质性改变受助人群的消费心理。要想获得实质性的市场突破,需要在“藏富于民”等深层次改革推进中扎实做好工作。 ——马红漫(上海第一财经频道主持人) 为了让消费券真正起到带动消费的作用,必须再有一些限制性措施,比如,消费券要与现金一比一搭配才能使用。——哈继铭(中金公司首席经济学家)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发货 物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