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新闻办、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信息产业局、团市委主办的宁波市文明办网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前期经网站自荐、各地各部门推荐和主办单位审核,已确定20家候选单位。现接受广大群众监督,进行网络投票,评选产生“十佳文明办网示范单位”。投票截止日期为2月10日。
评选标准:
1、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不传播有损国家安全和公众利益,有悖人类和社会进步以及背离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信息;格调高雅,不传播淫秽、色情、暴力等有害信息和封建迷信、愚昧落后的低俗内容。
2、遵循爱国、守法、公平、诚信的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信息采集、制作、发布流程规范,不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无盗版剽窃行为;倡导公平竞争,经营中坚持维护公众利益和行业整体利益,不损人利己,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3、致力于传播优秀民族文化和弘扬社会美德,向网民提供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产品和优质网络文化服务,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并在社会上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评选方式:
①请登陆中国宁波网、中国·宁波政府门户、东方热线进行投票。
②请从20个候选网站中选出10家您认可的“文明办网示范单位”,每张选票选中10个方为有效,多选、少选无效。
③一个IP地址只能投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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