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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娱圈明星官司一箩筐 臧天朔为涉黑第1人?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1月08日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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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窦唯火烧记者汽车

  2006年5月,王菲前夫窦唯两次冲到北京《新京报》报社,要找写过他与前妻高原相关消息的记者算账。据透露,10日中午13:00左右,窦唯来到《新京报》娱乐部,当时情绪非常激动,一开始就指明要见曾经报道过他和高原等几篇报道的记者,见不到人就静坐。但在要求没有得到满足的情况下砸坏了一台电视和电脑,并往报社工作人员脸上泼了一杯水。窦唯走时说三个小时后,他还来。

  下午17:00左右,窦唯又来到该报社楼下。据目击者表示,这次他没有任何冲动之举,一直在楼下徘徊。而到了18:00左右,窦唯终于再次发力,将报社停在楼下的一辆采访车砸了。无奈之下,报社只得报警,警察随后来到现场将窦唯带走。

  当时窦唯情绪相当激动,仍然不停叫骂。记者了解到,窦唯想见的这位卓姓记者曾经报道过窦唯高原离婚、窦唯骂高原等。

  后来,被拘留后的窦唯又被取保候审。此案在一审法院审理时引起社会各届关注,多家媒体进行报道。后经一审法院审理认为,窦唯未能正确处理与媒体之间发生的矛盾,故意毁损报社及他人的财物,且数额较大,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他犯罪情节轻微,且事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交待全部事实,有自首情节,在法庭审理期间主动向报社赔礼道歉,积极赔偿了报社的相关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可依法从轻判处。因此,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认定窦唯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但因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对于一审法官的判决,窦唯不服,向一中院提起上诉。

  今年3月7日,窦唯火烧某报社职工车辆一案终审宣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即窦唯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因其情节轻微,且有自首情节,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据称,此案过程中,虽然事后低调否认,但有人指出臧天朔为窦唯尽了力。

稿源: 中国新闻网  编辑: 周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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