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30日下午5点多,我下班后沿着秋实北路,骑电动自行车从高桥镇回集士港镇,途中突然看到地上有块铁板铺在非机动车道上,导致我车子侧翻,人滚到地上撞到栏杆,满脸是血,非常痛。”
7月1日,编号为“8244520”的网友向宁波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反映此事,说她事发后报了警,路过的好心人也帮忙找到了施工方的工作人员。因为鼻子、嘴巴流血不止,面部火辣辣地痛,她未待在现场等交警到达,就先去了集士港镇中心卫生院就医。
因为受伤较重,镇中心卫生院医生检查后建议她去市里大医院诊治。经宁波市第二医院医生诊断,该网友存在皮肤裂伤、四颗牙齿创伤性折断、创伤性蛛网膜下出血等多种问题,需要住院治疗。

左图:医院诊断记录。右图:网友面部受伤。网友提供
之后,小e联系了发帖网友赵女士。赵女士说,自己还在住院。事发后第二天,她让丈夫联系了集士港交警中队,负责处理此事的周警官认为,地上这块铁板是可以正常骑车过去的,赵女士摔倒的情况不是必然发生,认定事故责任由赵女士和施工方各承担一半。
“这块铁板边缘有些鼓起,与地面存在一定的高度差,轮胎碰到容易打滑。”赵女士说,施工方未在非机动车道上提前放置警示牌,等她看到铁板时毫无心理准备,仓促应对以致车胎打滑,从而摔倒受伤。赵女士认为,施工方应当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7月3日,小e前往海曙区秋实北路,在赵女士家人的陪同下,在祝家桥村吴家公交车站北面一处非机动车道找到赵女士摔倒的位置。秋实北路目前仍在施工中,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都放置了围挡,“肇事”铁板周围已铺设了沥青,坡度很平缓,市民骑车经过时几乎不受影响。

赵女士摔倒受伤的地点。石景摄
小e了解到,赵女士是集士港镇祝家桥村的村民,由于工作单位在高桥镇,赵女士每天上下班都会骑着电动自行车走秋实北路。
根据赵女士家人的描述,事发当天上午,一辆挖掘机在经过该处非机动车道时压坏了路面一处窨井盖,施工人员发现后担心有安全隐患,就找了块大铁板竖向铺设,盖在窨井盖上。在赵女士受伤后,施工人员赶忙将铁板改成横向铺设,之后又在铁板周围铺设沥青,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集士港交警中队的周警官证实此事,表示铁板确实已调整,并就事故责任认定向小e作了详细说明。
周警官认为,本案为单向事故,在认定上以大众认知作为基础,三个认定因素如下:第一,施工方在路面上铺设铁板是一种很常见的做法,铁板厚度约1厘米,电动自行车能够正常驶过,摔倒的可能性有,但是比较小;第二,事发时间为下午5点多,当时光线充足,赵女士在行驶时完全可以提前看到铁板,从而减速通过;第三,现场未发现有其他因素影响。所以,赵女士作为驾驶人,应当仔细观察、随时注意路面情况,对摔倒的事情负有一定责任。

事发后交警到现场拍摄的照片。交警提供
周警官解释说,在充分考虑赵女士受伤较重的情况后,他在中队查阅了之前的案例,最终认定赵女士和施工方的责任各占一半,建议赵女士计算误工费、保留住院各项凭证、做好医保报销,并与施工方的保险公司做好对接,相信问题能妥善解决。记者 石景
若您有更多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1.拨打热线81850000;
2.打开甬派App,在左下角“问政”板块留言;
3.微信搜索“nb81850”,关注后直接留言;
4.打开中国宁波网,登录宁波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留言。
编辑: 杜寅纠错:171964650@qq.com
中国宁波网手机版
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