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北仑生态环境分局和北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组织见证下,2万余尾黑鲷鱼苗在白峰公益增殖放流基地游入梅山湾,为清理海湾底泥污染发挥生物修复作用。而购买这批鱼苗的资金,来源于北仑某商贸公司违法倾倒固体废弃物造成河道污染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2022年1月22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执法队员检查时发现,富春江路旁河道河水出现大面积发红。
北仑生态环境分局立即组织应急力量对河道进行封堵,同时地毯式排查寻找污染源头。在连日高频巡查和线索征集后,最终通过视频监控将污染源头锁定在北仑某商贸公司。该公司在1月22日向厂区内雨水收集口倾倒红色粉末状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并用水冲进雨水收集系统排入富春江段河道。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北仑生态环境分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在2022年6月达成磋商协调,约定对部分赔偿款以增殖放流的方式执行。
这是一起通过多部门联动、多途径排查、多渠道宣传,借助多方力量,最终查处并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典型案例。也是宣扬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环保理念的又一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