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用消防栓的水浇花、私接自来水管道偷水、造成消防栓滴漏损坏……近日,象山县水务集团下属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开展私开消防栓盗水专项整治行动,对城区周边开展用水稽查,查获偷开消火栓盗水13起,累计补缴水费26000元。
未使用水表擅自盗水
消火栓是城市功能性基础设施,用于城市火警用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因特殊情况确需动用的,必须征得城市供水企业的同意,并报公安消防部门批准。擅自打开消火栓取水,不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严重妨碍消防安全工作,而且造成水资源的大量浪费。
未使用水表擅自盗水
象山县水务集团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每年三伏天,都是私开消火栓盗用市政用水的高峰期,入夏以来,已陆续接到多起偷盗水的举报,部分单位和人员随意擅自开启消防栓盗水,造成多处消防栓滴漏、损坏,导致部分消防栓阀门不能正常开启,留下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未使用水表擅自盗水
象山县水务集团提醒,相关用水单位和个人须使用装有专用水表的水管去消防栓取水,并在取水后关好阀门,防止滴漏。对于没有申请安装专用水表的临时施工单位,如需临时用水,需提前至营业所办理临时用水手续。对于盗水行为,已经发现将依照相关法规条例追加收取水费,被查处的单位及个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处理,否则将采取强制措施及司法诉讼。
使用其他水表盗水
水是公共产品,城市供水监督需要社会力量的共同参与。请大家“文明取水,共护安全用水防线”,树立节水意识,规范自身用水行为,共同参与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