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切实巩固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成效,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经信厅、省治水办联合印发了《浙江省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暨深化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分为
总体思路、实施范围、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
5部分
《工作方案》配套“一指南一导则”两个附件,其中,《浙江省标杆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指南》明确了省级标杆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的培育对象、建设要求、建设程序、退出机制等,《浙江省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数字化管理导则》明确了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数字化管理分类管理原则,提出了多跨协同、数据互通、全程监管、即时溯源等管理要求。
《浙江省标杆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指南》
《浙江省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数字化管理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