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4月12日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陈志君院长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稳中求进、唯实惟先,全面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宁波扛起新发展阶段历史使命,推进“六大变革”,打造“六个之都”,奋力开创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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