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长江流域水质发生了显著变化,生态环境发生明显变化。据介绍,2020年长江流域已首次实现消除劣Ⅴ类水体,且流域优良断面比例已提高至96%以上。一大批高污染高耗能企业被关停取缔,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超过8000家。长江岸线整治全面推进,非法码头彻底整改,两岸绿色生态廊道逐步形成,沿江城市滨水空间回归群众生活。
“更重要的是,长江经济带沿线干部群众思想认识发生了根本变化。”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有关负责人说。
过去一个时期,沿江部分省市一度急于追求经济快速增长,忽视了环境容量的有限性和生态承载的脆弱性,导致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被严重透支。随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落地,上述一些做法已得到彻底扭转。
“今年3月1日,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为长江流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以及各类生产生活等,划定了红线、明晰了边界。”江苏长江经济带研究院院长兼首席专家成长春表示,从长远看,该法律通过“严规矩”制度体系,为长江经济带建设提供了强力支撑,也将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整体利益。可以预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将深入人心并不断转化为各地实践。
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实现双赢
在长江流域生态环保发生转折性变化的同时,长江经济带沿线经济社会发展也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长江经济带绿色高质量发展走在了全国前列。”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政研室副主任孟玮日前表示,上半年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取得积极进展,长江经济带在全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显现。
数据显示,上半年长江经济带11省市地区生产总值24.88万亿元,同比上升14%,经济总量占全国46.9%。同时,绿色发展示范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深入实施,初步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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