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其洋
6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正式发布。意见紧扣推动共同富裕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等,围绕构建有利于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提出6方面、20条重大举措。
“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推动和实现共同富裕,让全体人民过上更美好的生活,是社会主义的最大优越性和本质特征,也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论及国家富强时指出,“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大家都有份”。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强调:“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其他地区、其他的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我们追求的发展是造福人民的发展,我们追求的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改革开放40多年来,宁波发展经验丰富,尤为成功的一条,就是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不断提升均衡化发展和共同富裕水平。2019年,宁波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列副省级城市第3位,收入比为1.77:1,远低于全国全省。宁波率先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三大并轨”,城乡一体化水平长期居全国全省前列。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改革开放以来,宁波着力构建和不断优化机会均等、公平法治的发展环境,民营企业快速发展壮大,藏富于民、用富于民,为建立完善公共设施和服务体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共同富裕打下了坚实基础。
能否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实现共同富裕,是新时代全面展示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首要问题。这意味着,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浙江,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先行探索机遇。宁波要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必须在推进共同富裕上先行示范,展现宁波作为,彰显宁波担当。
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首先要懂得,从社会发展规律看,平衡是相对的,不平衡则是绝对的。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旧的被突破了,又会有新的出现。均衡化发展是螺旋上升的过程,宁波经济社会越是发展,人们对公平正义的渴望越是强烈,越是需要率先破解不均衡的问题。
其次要认识到,宁波现在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是物质水平极大提高、社会服务极大满足、精神生活极大丰富基础上的相对不平衡不充分,与改革开放前、新中国成立前的境况不可同日而语。对这种不平衡不充分,一是不能放任不管,对不断拉大的不合理差距熟视无睹,二是我们追求共同富裕,不能搞杀富济贫或平均主义那一套,让民营企业家等创富群体“为富不安”,而是既要承认和正视不平衡不充分,也要在注重公正、遵循法治的轨道上,努力消除和积极防止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以实现更高水平的动态均衡。
共同富裕的问题,本质上是发展问题。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根本靠发展,努力“做大蛋糕”,关键靠统筹,认真“切好蛋糕”。
发展是硬道理,是共同富裕的基础和前提。努力“做大蛋糕”,关键是在新发展理念引领下,在应对新矛盾新挑战中谋发展、闯新路,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加快形成新发展格局。推动共同富裕,“三农”是短板。我们要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围绕产业兴、乡村美、百姓富,加快形成高水平推进乡村振兴的宁波路径。
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也是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认真“切好蛋糕”,既要进一步调整收入分配格局,不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率先形成橄榄型的社会结构;又要突出民生导向,不断优化统筹城乡、可持续的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共享机制,不断提高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水平。
道虽远,行则将至。推进共同富裕,史无前例,前景光明。宁波人历来有不甘人后、善于创造的勇气和智慧,更应强化当好“重要窗口”模范生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为进一步缩小城乡和区域差距,为积累可借鉴、可推广的理念方法,为实现共同富裕的国家伟业写好“宁波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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