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报料热线:81850000

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专题  >  专题稿件
依法规范行政权力 全面建设法治政府 浙江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居全国前列
2021-03-26 09:14:00 稿源: 浙江日报  

  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明确提出依法规范行政权力、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浙江”的关键所在。这些年来,我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等方面,不断夯实依法行政基础,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作为依法规范行政权力、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一个重要抓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在浙江根植深厚。经过10多年的常抓不懈、扎实推进,我省已基本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常态化、规范化。据统计,2020年,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实际出庭应诉率达88.43%,位居全国前列。

  “更为重要的,是推进从‘出庭’到‘出声’‘出力’的转变。”省高院行政审判负责人说,只有让这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更有力度”,才可以切实提高行政机关的依法执政水平和法治意识。

  从被动到主动

  “告官见官”成常态

  “没想到在法庭上可以见到副市长!”2020年7月2日,一起市民诉杭州市政府规划行政复议案在杭州中院开庭,原告费某看到杭州市副市长缪承潮出庭应诉时,有点意外。

  这种“没想到”已成为我省行政诉讼案件庭审现场的常态。近年来,特别是新行政诉讼法施行以后,省政府、省高院不仅分别出台、下发了相关意见,明确行政机关的应诉职责,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责任,还将行政应诉工作列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各地、各部门也纷纷出台相关规定——省公安厅出台规定,要求省市两级公安机关“一把手”每年出庭应诉不少于一次;杭州制定管理办法,对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的范围、出庭数量、比率和考核要求等都作出具体规定;绍兴中院与市政府建立工作规定,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程并明确其主体责任……

  一组数据,见证最直观的改变:从2015年至2020年,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翻了一番多。而随着“一把手”出庭应诉日渐增多,思维也在悄悄改变:从“要我出庭”变为“我要出庭”。

  在绍兴市上虞区,随着数起行政诉讼案件的原告撤回起诉,涉案相关诉求以合情合理合法的方式在庭外得到了实质性解决。此前多次研究协调该批案件的时任上虞区副区长赵俊杰将其归功于出庭应诉同类案件时的“总结和反思”:通过庭前做足功课、庭中积极回应、庭外主动调解,从而洞悉对方的实际诉求,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他认为,这些既有利于把准焦点、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又有利于完善工作、从源头上推进依法行政。

  省高院行政审判负责人告诉记者,除了敢应诉的意识不断增强外,这些主动要求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不但摒弃了“丢面子”的老观念,还把这种制度视为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有效渠道。

  从形式到实质

  主动发声重沟通

  直至今日,衢州市柯城区法院副院长秦新举依然记得,在一起夫妇二人诉柯城区公安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及行政赔偿一案中,该分局政委陈慧列出庭应诉过程中的发言。

  “他不仅围绕被诉行为的合法性、行政赔偿的构成要求,结合事实、证据,言简意赅地发表辩论意见,还在最后陈述时,兼顾原告情绪,并结合自身经历,真情吐露了基层民警的拼与难。”秦新举告诉记者,这些发声,对促成该案最终通过司法救助方式解决,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事实上,对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装装样子、做做形式”的非议一直以来都不少,原因之一,就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庭上不出声。针对专项监督时发现的“大部分行政机关负责人在法庭上很少发言”问题,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推动市政府定期举办专题培训班,对出庭中应注意的问题和应诉要点进行辅导;而杭州中院也创新设置了“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即时记录,并以适当方式向行政机关进行反馈”的制度。

  不仅是杭州,近些年来,针对“民告官”案件,我省各地、各部门不再简单地将目光聚焦在“见官”二字上,而是开始逐渐对“出声率”提出要求,推出了将行政应诉能力纳入考核,增加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在“被告答辩”“最后陈述”等环节发表意见等一系列规定或建议。

  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在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中,面对原告提出的诸多质疑和有关问题,相关负责人出声释疑的已超过六成。

  从诉前到庭后

  依法行政强效果

  在湖州市南浔区一起因事故责任调查报告引发的行政纠纷中,时任常务副区长王剑峰在出庭应诉时,不仅主动和原告“对话”,庭审后,他还主动担起了调解任务,除了确定由南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法院、公安等部门共同推进化解工作外,还指导化解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并针对化解难点,多次组织协调,向当事人辨法析理。经过几个月的不懈努力,最终促成争议实质性化解。

  湖州中院行政庭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化解行政纠纷过程中,调解已成为一种重要方式,而“一把手”主动参与的效果明显更好,“案结事了率也会大大提高”。

  在庭前、庭中、庭后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履行其应有的职责,这是行政机关负责人不断完善的一种角色转变。而为了扩大这种效果,如何让更多的行政机关人员从中受益,也成为我省不断探索的一个课题。

  省高院、省司法厅曾联合从依法行政角度组织“旁听百场庭审”活动,7000余人的“旁听团”中,厅处级干部1497名,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人员5000余名。他们纷纷表示,通过这次活动,不仅可以从具体案例中总结剖析工作中的问题症结,找准依法行政工作的薄弱点,还可以明确监督的发力点,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我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居全国前列

  依法规范行政权力 全面建设法治政府

  浙江日报记者 万笑影 通讯员 朱秀华

编辑: 应波纠错:171964650@qq.com

扫一扫,中国宁波网装进手机

中国宁波网手机版

微信公众号

中国宁波网(宁波甬派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C)

Copyright(C) 2001-2021 cnnb.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312017004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407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74-81850000 举报邮箱:nb81850@qq.com

依法规范行政权力 全面建设法治政府 浙江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居全国前列

稿源: 浙江日报 2021-03-26 09:14:00

  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明确提出依法规范行政权力、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浙江”的关键所在。这些年来,我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等方面,不断夯实依法行政基础,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作为依法规范行政权力、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一个重要抓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在浙江根植深厚。经过10多年的常抓不懈、扎实推进,我省已基本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常态化、规范化。据统计,2020年,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实际出庭应诉率达88.43%,位居全国前列。

  “更为重要的,是推进从‘出庭’到‘出声’‘出力’的转变。”省高院行政审判负责人说,只有让这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更有力度”,才可以切实提高行政机关的依法执政水平和法治意识。

  从被动到主动

  “告官见官”成常态

  “没想到在法庭上可以见到副市长!”2020年7月2日,一起市民诉杭州市政府规划行政复议案在杭州中院开庭,原告费某看到杭州市副市长缪承潮出庭应诉时,有点意外。

  这种“没想到”已成为我省行政诉讼案件庭审现场的常态。近年来,特别是新行政诉讼法施行以后,省政府、省高院不仅分别出台、下发了相关意见,明确行政机关的应诉职责,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责任,还将行政应诉工作列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各地、各部门也纷纷出台相关规定——省公安厅出台规定,要求省市两级公安机关“一把手”每年出庭应诉不少于一次;杭州制定管理办法,对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的范围、出庭数量、比率和考核要求等都作出具体规定;绍兴中院与市政府建立工作规定,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程并明确其主体责任……

  一组数据,见证最直观的改变:从2015年至2020年,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翻了一番多。而随着“一把手”出庭应诉日渐增多,思维也在悄悄改变:从“要我出庭”变为“我要出庭”。

  在绍兴市上虞区,随着数起行政诉讼案件的原告撤回起诉,涉案相关诉求以合情合理合法的方式在庭外得到了实质性解决。此前多次研究协调该批案件的时任上虞区副区长赵俊杰将其归功于出庭应诉同类案件时的“总结和反思”:通过庭前做足功课、庭中积极回应、庭外主动调解,从而洞悉对方的实际诉求,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他认为,这些既有利于把准焦点、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又有利于完善工作、从源头上推进依法行政。

  省高院行政审判负责人告诉记者,除了敢应诉的意识不断增强外,这些主动要求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不但摒弃了“丢面子”的老观念,还把这种制度视为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有效渠道。

  从形式到实质

  主动发声重沟通

  直至今日,衢州市柯城区法院副院长秦新举依然记得,在一起夫妇二人诉柯城区公安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及行政赔偿一案中,该分局政委陈慧列出庭应诉过程中的发言。

  “他不仅围绕被诉行为的合法性、行政赔偿的构成要求,结合事实、证据,言简意赅地发表辩论意见,还在最后陈述时,兼顾原告情绪,并结合自身经历,真情吐露了基层民警的拼与难。”秦新举告诉记者,这些发声,对促成该案最终通过司法救助方式解决,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事实上,对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装装样子、做做形式”的非议一直以来都不少,原因之一,就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庭上不出声。针对专项监督时发现的“大部分行政机关负责人在法庭上很少发言”问题,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推动市政府定期举办专题培训班,对出庭中应注意的问题和应诉要点进行辅导;而杭州中院也创新设置了“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即时记录,并以适当方式向行政机关进行反馈”的制度。

  不仅是杭州,近些年来,针对“民告官”案件,我省各地、各部门不再简单地将目光聚焦在“见官”二字上,而是开始逐渐对“出声率”提出要求,推出了将行政应诉能力纳入考核,增加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在“被告答辩”“最后陈述”等环节发表意见等一系列规定或建议。

  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在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中,面对原告提出的诸多质疑和有关问题,相关负责人出声释疑的已超过六成。

  从诉前到庭后

  依法行政强效果

  在湖州市南浔区一起因事故责任调查报告引发的行政纠纷中,时任常务副区长王剑峰在出庭应诉时,不仅主动和原告“对话”,庭审后,他还主动担起了调解任务,除了确定由南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法院、公安等部门共同推进化解工作外,还指导化解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并针对化解难点,多次组织协调,向当事人辨法析理。经过几个月的不懈努力,最终促成争议实质性化解。

  湖州中院行政庭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化解行政纠纷过程中,调解已成为一种重要方式,而“一把手”主动参与的效果明显更好,“案结事了率也会大大提高”。

  在庭前、庭中、庭后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履行其应有的职责,这是行政机关负责人不断完善的一种角色转变。而为了扩大这种效果,如何让更多的行政机关人员从中受益,也成为我省不断探索的一个课题。

  省高院、省司法厅曾联合从依法行政角度组织“旁听百场庭审”活动,7000余人的“旁听团”中,厅处级干部1497名,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人员5000余名。他们纷纷表示,通过这次活动,不仅可以从具体案例中总结剖析工作中的问题症结,找准依法行政工作的薄弱点,还可以明确监督的发力点,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我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居全国前列

  依法规范行政权力 全面建设法治政府

  浙江日报记者 万笑影 通讯员 朱秀华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应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