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发布通报,表彰浙江省第22届水利“大禹杯”竞赛活动优胜单位↓↓
“大禹杯”历史悠久,于1995年正式设立,是省政府表彰水利工作的最高奖项。从上一届开始,评比周期就从“一年一评”调整为“三年一评”。
“大禹杯”评分标准详细,着重考核水利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突出体现竞赛先进性、导向性和激励性。
▲宁波东钱湖
本次评选活动于2020年12月正式启动,评比时段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评比对象为全省有水利工作任务的所有市、县(市、区)。
▲诸暨浦阳江城区段
通报强调,受表彰的单位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以优胜单位为榜样,全面构建安全美丽的浙江水网,奋力推进浙江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提供更加有力的水利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