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佳
通讯员梅薇任春
江北慈城镇村民陈大伯,丧偶,与儿子、孙子同住,三人均患有不同程度的残障,生活困难。在各项政策的帮扶下,一家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家庭人均年收入2万余元,吃、穿、看病等不愁了。
悠悠万事,民生为大;民之所望,政之所向。“十三五”期间,宁波民政在答好“民生卷”上铆足了劲,一桩桩工程,一项项改革,一个个成果,融入百姓的日常生活里,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我市在全省率先以政府规章形式将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率先出台重病重残对象以单人户纳入低保的救助政策。修订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扩大救助覆盖面。截至11月底,全市低保对象59337人、低边对象16520人;“十三五”期间,城区低保标准从每月744元提高到每月990元。
我市大力推进首批中央财政支持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出台全省首部居家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先后推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等一揽子惠老举措;在全省率先实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全覆盖,老年助餐配送服务覆盖全市2871个村(社区);每百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5.57张。
我市持续优化社会事务管理水平,有力回应群众需求,在全省率先实施惠民殡葬,累计减免殡葬费用2.8亿元;深入实施全国殡葬改革试点,全市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62%;着眼移风易俗,推进婚俗改革,探索实施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长效机制;在实现“身后一件事”“婚育户一件事”“社会救助一件事”的基础上,试点托育机构备案“一件事”、新建住宅小区命名“一件事”;开展养老服务“码上办”、社会组织证书到期“提醒办”等,让民生服务更便捷更温暖。
今年疫情之下,民生保障力度不减,实现民政服务机构“零感染”,民政各项服务“不断线”,困难群众生活“有保障”。到目前,全市9次启动物价补贴,累计向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贴1.7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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