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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57名渔民联名发出倡议:网上来的垃圾请不要扔回大海
稿源: 宁波五水共治   2020-11-05 09:55:07

  渔民在倡议书上签名

  “我们不把垃圾扔到海里,打鱼时网到的垃圾,运上岸统一清理!”这几天,宁波市奉化区裘村镇象山港57名渔民联名发出倡议:当好海上“清道夫”,合力保护象山港海洋生态。

  渔民从海里打捞上垃圾

  象山港是宁波的“大鱼池”,也是大黄鱼、马鲛鱼等东海鱼类的重要繁衍地。多年来,我市每年拨出专项资金,用于象山港内海漂垃圾的清理,效果明显。

  这次裘村渔民聚焦水面下的海洋垃圾,并发出倡议担起海洋“清道夫”的职责,义务清理海洋垃圾,值得推崇。生态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凝聚每个人的小善举,就会换来社会文明的大进步。

  渔民应远宏:几年,渔民在放网捕捞时,网到的常常不是鱼虾,而是海洋垃圾,一天下来,能网到二三十公斤。这些垃圾多浮在水深四五米处或沉在浅海海底,很多是塑料袋、饮料瓶等,严重影响海洋生态。

  渔民蒋儿军:大量垃圾沉积在浅海,鱼儿产卵就没了“窝”,无法正常繁衍。

  应远宏、蒋儿军是我们裘村镇应家棚、杨村人。这两个村以出产象山港小海鲜出名,现有40多条小渔船投入日常作业。许多村民都以捕鱼为生。

  “海洋垃圾很多,不可能马上清理完,但只要我们有恒心,肯花功夫一点点去做,总会有效果。”应远宏说,希望象山港沿岸有更多渔民参与进来,共同维护好“蓝色家园”。

  裘村渔民的倡议得到奉化区相关部门的积极响应。区五水共治办负责人表示,渔民主动开展海底垃圾清理工作,为保护海洋生态开了一个“好头”,理当大力支持,“我们下一步将联合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等部门以及属地沿海的镇(街道),创造便利条件,一起把这项工作做好”。

  社会评论

  守护蓝色家园,我们人人有责。这一新闻被奉化日报、宁波日报、浙江日报等报道后,被其他公众媒体多方转载。

  宁波日报评论员沈峰也发出评论:

  环境保护不仅要靠法律、制度等外在的规范约束,也要靠生态道德、生态文明意识等内在的自觉自律来开展。通过有效引导,让生态文明意识成为大众文化意识,让保护生态环境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生态环境就会越来越好。环境问题本质上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在这一关系中,人有很强的能动性,人们只有在生产生活中尊重自然、顺应自然,按照自然规律和生态规则办事,才能把环境保护好,反之,就会污染环境、破坏环境,把环境搞糟。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普通群众、志愿者主动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值得肯定。当然,推动和引导公众参与环保事业,还需要加大环境保护知识的普及力度,让公众从思想上认识到,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人人有为。同时,以法律制度开路,创造条件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充分保障公众对环境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公众参与程度越高,环境保护就越有力。在我国当前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下,推动和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既是保障公民权利、推动法治建设,也是确保环境决策科学透明的重要举措。

奉化57名渔民联名发出倡议:网上来的垃圾请不要扔回大海
稿源: 宁波五水共治       2020-11-05 09:55:07

  渔民在倡议书上签名

  “我们不把垃圾扔到海里,打鱼时网到的垃圾,运上岸统一清理!”这几天,宁波市奉化区裘村镇象山港57名渔民联名发出倡议:当好海上“清道夫”,合力保护象山港海洋生态。

  渔民从海里打捞上垃圾

  象山港是宁波的“大鱼池”,也是大黄鱼、马鲛鱼等东海鱼类的重要繁衍地。多年来,我市每年拨出专项资金,用于象山港内海漂垃圾的清理,效果明显。

  这次裘村渔民聚焦水面下的海洋垃圾,并发出倡议担起海洋“清道夫”的职责,义务清理海洋垃圾,值得推崇。生态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凝聚每个人的小善举,就会换来社会文明的大进步。

  渔民应远宏:几年,渔民在放网捕捞时,网到的常常不是鱼虾,而是海洋垃圾,一天下来,能网到二三十公斤。这些垃圾多浮在水深四五米处或沉在浅海海底,很多是塑料袋、饮料瓶等,严重影响海洋生态。

  渔民蒋儿军:大量垃圾沉积在浅海,鱼儿产卵就没了“窝”,无法正常繁衍。

  应远宏、蒋儿军是我们裘村镇应家棚、杨村人。这两个村以出产象山港小海鲜出名,现有40多条小渔船投入日常作业。许多村民都以捕鱼为生。

  “海洋垃圾很多,不可能马上清理完,但只要我们有恒心,肯花功夫一点点去做,总会有效果。”应远宏说,希望象山港沿岸有更多渔民参与进来,共同维护好“蓝色家园”。

  裘村渔民的倡议得到奉化区相关部门的积极响应。区五水共治办负责人表示,渔民主动开展海底垃圾清理工作,为保护海洋生态开了一个“好头”,理当大力支持,“我们下一步将联合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等部门以及属地沿海的镇(街道),创造便利条件,一起把这项工作做好”。

  社会评论

  守护蓝色家园,我们人人有责。这一新闻被奉化日报、宁波日报、浙江日报等报道后,被其他公众媒体多方转载。

  宁波日报评论员沈峰也发出评论:

  环境保护不仅要靠法律、制度等外在的规范约束,也要靠生态道德、生态文明意识等内在的自觉自律来开展。通过有效引导,让生态文明意识成为大众文化意识,让保护生态环境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生态环境就会越来越好。环境问题本质上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在这一关系中,人有很强的能动性,人们只有在生产生活中尊重自然、顺应自然,按照自然规律和生态规则办事,才能把环境保护好,反之,就会污染环境、破坏环境,把环境搞糟。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普通群众、志愿者主动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值得肯定。当然,推动和引导公众参与环保事业,还需要加大环境保护知识的普及力度,让公众从思想上认识到,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人人有为。同时,以法律制度开路,创造条件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充分保障公众对环境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公众参与程度越高,环境保护就越有力。在我国当前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下,推动和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既是保障公民权利、推动法治建设,也是确保环境决策科学透明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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