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仑区确定了岩河流域试点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此次举措将成为全省首个以街道为责任主体的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工作。
北仑治水难点
当前,北仑治水工作进入“深水区”,水质整体不达标的情况已基本消除。然而,局部流域内的个别河道生活污染源和农业面源污染较为集中,成为“难啃的骨头”。
岩河横跨我区主要建成区,尽管多年来街道和相关部门在岩河水质治理上投入了大量精力,但由于上游来水严重不足,周边城中村密布,同时又处于平原河网水系末端,水体流动性不足,水质始终与“再提标、少反弹”的要求有一定差距。
首次“尝鲜”新模式
根据《北仑区岩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实施方案(试行)》,生态补偿以岩河流域关圣桥断面(新碶、大碶交接断面)和岩河桥断面(入海断面)实测的结果为依据进行核算。
关 圣桥、岩河桥断面水质类别均达到Ⅱ类及以上,或水质达到Ⅲ类且3项常规指标的浓度相比前一年年均值均有好转的,不再计算两个断面的补偿资金,区政府直接对 新碶、大碶街道予以补偿,新碶、大碶各50万元。当不满足上述条件时,开展新碶、大碶街道之间的横向生态补偿,以及区政府和新碶街道之间的横向生态补偿。
该生态补偿机制充分体现了权责对等、合理补偿的原则。
流域上游地区需妥善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关系,在发展的过程中充分考虑上下游共同利益,坚持节约用水、保护优先的原则,同时享有水质改 善、水质保障带来利益的权利;下游地区也应充分尊重上游地区为保护水环境而付出的努力,并在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下,对上游地区予以合理的资金补偿;同时享有水质恶化、上游过度用水的受偿权利。
对症下药 独辟蹊径
生态补偿机制为治理个别水质始终难以达标的河道提供了新路子和新经验。在生态补偿机制的作用下,岩河流域每个节点都有责任主体,形成了完整的水环境治理责任闭环。补偿资金仍然用于岩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为治水工作长期有效开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