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对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报告测评结果为满意,“强化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和实施”等7条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测评结果为满意,“完善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等3条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
2019年5月至7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并进行了专项审议和专题询问,提出了“强化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和实施、落实排污排水许可制度、深化工业水污染防治”等10条审议意见建议。
副市长陈炳荣昨日在到会作关于研究处理情况报告时表示,市政府高度重视上述意见,立即进行研究梳理和部署落实,聚焦水环境治理短板弱项,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
据了解,2019年,我市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80个市控以上断面水质优良率为83.8%、功能达标率为92.5%,全市地表水水质综合评价为良好;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今年1月~5月,我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80个市控断面水质优良率为86.3%、功能达标率为92.5%。
市人大农业农村委员会、城建环资委员会的跟踪监督报告显示,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推动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总体向好,但在跟踪监督中发现,依然存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厂网配套和管网建设管理、涉水违法执法职责、住宅小区管网运维、污泥处置等五方面问题,需要通过继续努力加以解决。下步还将盯牢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落实情况和“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对本次满意度测评为基本满意的三方面工作持续跟踪监督。(宁波晚报记者房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