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网 9:00

  宁波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宁波文化广场大剧院召开。王建康主持。

  【王建康

  各位代表: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现在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应到代表482名,出席本次会议的代表457名,符合法定人数。

  本次会议共有4项议程:

  1.听取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听取宁波市中级法院工作报告;

  3.听取宁波市检察院工作报告;

  4.通过接受辞职决定草案、选举办法草案和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办法草案。

  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请余红艺主任作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余红艺

  各位代表:我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余红艺

  2019年主要工作

  【余红艺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5周年,也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常委会在中共宁波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扎实工作。全年共举行常委会会议9次,审议通过法规9件,作出决议决定8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7项,开展执法检查11次,审查规范性文件57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9人次,顺利完成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全市改革发展大局作出积极贡献。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断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统一部署,紧扣“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一体推进常委会党组及机关主题教育。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抓好学党史、上党课、强党建,完善多层级联动学习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常委会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常设议题,作为机关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长期任务,作为人大代表、人大干部培训的首要课程,组织学习重要内容85项,专题讲座12场,研讨交流21次。把调查研究贯穿始终,结合“三服务”活动,开展70多次蹲点调研,助力解决企业、群众和基层集中反映的问题。把检视问题贯穿始终,严格按照“四个对照”和“四个找一找”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共查摆五方面15项突出问题。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制定修订11项制度,逐项推进51个整改措施。通过主题教育,常委会及机关党员干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承载中国共产党人初心和使命的认识更加深刻,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的信念更加坚定。

  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提高政治站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健全人大全面从严治党机制,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重要作用。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就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向市委请示报告57次,按照市委的决定和指示办理。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原则,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就全市宪法宣誓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根据市委筹备召开人大工作会议的部署,协助做好督查调研、文件起草等工作,系统梳理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和市委关于高质量高水平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为做好我市人大工作、加强各级人大建设提供了重要政治保障。常委会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各地相继召开党委人大工作会议,及时贯彻落实省市委会议精神,合力推动全市人大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发展。

  扎实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在宪法法律框架内,拓展工作领域、丰富履职形式、改进方式方法,提升行权实效。创新地方性法规动态维护机制,开展定期清理,确保法规有效管用。创新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市人大代表座谈机制,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不断加强直接联系。创新民情民意收集分析工作机制,网上网下梳理汇总市民诉求,把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作为人大立法、监督、决定工作的重要依据。首次一年内两次开展专题询问,实现与执法检查、专题审议融会贯通,形成监督全流程闭环。首次将代表建议具体内容和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开,促进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首次审查批准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推动重大投资决策规范化、科学化。首次开展“人大工作创新奖”评选,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各级人大探索实践。

  【余红艺

  二、以良法善治为目标,着力提升立法质量和法规实施效果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为加强非机动车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全流程管理,修订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就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互联网租赁非机动车停放等作出创制规定。条例实施头6个月,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9.2%。修订河道管理条例,进一步明晰政府部门管理职责,突出水岸同治、源头管控,为河道水域面积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退化构筑法制保障。制定养犬管理条例,着力解决管理职责不清、犬只伤人、犬吠扰民、不按期注射疫苗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市民人身安全。制定地名管理条例,厘清地名管理的主体和范围,明确命名、更名、销名程序,为实现地名标准化规范化、保护历史地名文化遗产、提高地名公共服务管理水平奠定法治基础。在全省率先制定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在完善基础设施、推广阅读活动、健全服务体系、设立读书月等方面作出规定,为书香宁波建设提供法治支撑。按照机构改革、简政放权要求,集中修改甬江奉化江余姚江河道管理条例、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防洪条例。为推动2019年市人代会审议通过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得到有效执行,常委会支持政府及时出台实施意见,组织3000余人次代表开展主题活动,并对15件相关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开展“回头看”。为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合理利用国土空间,有效保护资源环境,初审国土空间规划条例草案。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交易市场,提高市场化配置效率效益,初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草案。

  优化立法工作机制。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市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立法基础,制定加强立法调研工作实施意见;对促进全民健身、出租汽车客运管理等20项内容开展立法调研,注重成果转化运用,将其中8项列入2020年立法审议项目。加强法规立项筛选论证,突出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科学制定年度立法计划,并对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库进行中期调整。严把法规起草关,相关专委会提前介入、全程跟进政府部门法规起草工作;组织召开5次“双组长”专题会议,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进立法一审二审有序衔接,强化“隔次审”和“三审制”运用,以充分审议推动高质量立法。广开立法言路,制定进一步加强开门立法的若干规定,不断拓宽公众参与立法途径;发挥人大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专家库作用,召开立法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96次,通过网络媒体等渠道收集到2万余份调查问卷,认真吸纳各方意见建议,确保法规凝聚社会共识、反映市民意愿。

  保障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作出专门决定,在全国率先构建地方性法规动态维护机制,推进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深度融合。全面清理我市现行有效87件地方性法规中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与“最多跑一次”改革不协调的内容,将其中42件法规分阶段纳入修法计划。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志愿服务条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条例开展立法后评估,客观检验法规质量和效果。依法听取荣誉市民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地理信息资源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充分肯定政府在贯彻实施法规方面取得的成效,并就严格落实部门责任、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及时制定配套政策等提出要求。加大法规宣传和解读力度,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4场,为法规落地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细化完善审查标准,突出重点审查和主动审查,对8件提出审查意见,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余红艺

  三、以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为主线,依法行使监督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

  促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决策和省市委部署要求,把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常委会工作重点。以“三服务”活动为载体,市县人大联动,实地考察130多家民营企业,线上线下同步开展问卷调查,汇总梳理五大类21项突出问题;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从提升政策效应、支持科技创新、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提出要求,为稳企业、增动能、强信心提供制度保障。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邀请30余名专家参与经济运行分析,就经济保持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发展态势提出意见建议。紧扣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高新技术企业、特色小镇、工业园区实地调研,视察甬江科创大走廊建设情况,审议节能降耗工作报告,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旧动能加快转换。聚焦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视察前湾新区规划建设工作,着眼高品质规划、高水平建设,提出加快体制机制创新等意见建议。

  促进公共财政规范有效运行。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情况的报告,对市司法局、市水利局和市支援合作局部门预算开展重点监督,专题听取关于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的情况汇报,支持加快财政体制改革,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严格贯彻预算法,紧扣51个审查要点,深化预算联网实时监督,动态发现预算执行环节23个潜在风险点,督促部门及时改进工作。连续两年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首次听取和审议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提出深化改革创新、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监管体系等审议意见,促进国有资产规范管理、高效运营。听取全口径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汇报,依法批准政府债务限额,高度关注隐性债务化解情况,助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以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推动相关单位整改问题金额16.2亿元,同步完善制度45项。制定实施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监督办法,审议年度投资建设计划,首次依法票决通过8个市级财政性投入3亿元以上的新建单体项目。认真处理关于制定《宁波市政府采购条例》的议案,首次对政府采购工作开展专项监督,发现六方面问题,督促理顺机制、加强管理,进一步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促进城市品质提升。推动美丽宁波建设。落实环保法要求,严格执行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制度,实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采取全市统一部署、上下联动的方式,对水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为强化检查实效,对14个政府部门开展调研,对本届以来43件代表建议和5000余条次涉水污染投诉开展分析,联合各区县(市)人大对全市200余条河道、21处污水治理项目进行明察暗访,深入查找系统性长远性机制性问题。执法检查后,认真开展专项审议和专题询问,综合各地提交的检查报告,针对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排污许可制度落实、住宅小区排水监管、污水处理能力建设、饮用水水源保护等方面问题提出审议意见,形成清单向政府反馈,督促加大整改力度。政府认真开展“护水斩污”执法行动,市控以上地表水断面水质功能达标率同比上升6.2个百分点。持续关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2018年审议意见处理情况满意度测评靠后的事项进行跟踪监督。配合全国人大开展渔业法执法检查,配合省人大开展海洋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深入实地查看非法养殖整治、入海排污口整改、流域水质提升等情况,督促政府部门理顺职能,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跟踪监督城乡规划、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实施情况,高度重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深入部门和基层开展调研,聚焦提升资源利用水平、强化全域统筹力度、加强执法监督能力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就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增强各方力量保障等提出审议意见。对土地利用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持续监督。听取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情况专题汇报,督促完善规划设计,合理布局线路。推动城市更加文明、更加开放。组织代表对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开展调研视察,助力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连续3年对城市国际化工作进行监督,认真处理关于制定《加快推进城市国际化决定》的议案,提出要补齐国际化生活环境短板,强化高端要素集聚能力。按照荣誉市民条例规定,授予25位人士“宁波市荣誉市民”称号,激励“宁波帮”和帮宁波人士助力宁波经济社会发展。

  促进民生福祉改善。回应群众关心关切。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项审议、专题询问等监督方法,省市县三级联动对学前教育开展监督。为扩大社会参与,举办电视“圆桌访谈”,邀请市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幼儿家长等各界人士,就热点问题进行交流研讨;网上网下2万多人次参与讨论,回收调查问卷8000余份;专题询问围绕“入园难、入园贵”等13个突出问题进行现场问答,形成包括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四同步”要求、保障幼教资源供给、强化普惠性民办园扶持等八方面内容的审议意见。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年内已整治完成11处“四同步”涉及历史遗留问题。配合全国人大开展高等教育法执法检查。连续9年关注食品安全工作,聚焦学校、养老机构、农村集体聚餐领域突出问题开展精准监督,推动压实监管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高度关注就业问题,对“稳就业”工作开展视察调研,对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拓宽就业渠道、稳定就业岗位、强化就业创业服务等提出意见建议。推动民生实事办实办好。对2019年市人代会票决产生的民生实事项目开展跟踪监督,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组建10个监督小组,相关专委会组织,代表中心组参与,每季度开展监督检查,年底进行满意度测评。目前,垃圾分类“双百”示范、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社会公共应急救护服务等10件项目均已完成,具体情况已向大会书面报告。支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对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情况开展监督,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代表旁听庭审,首次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案卷进行抽查评审,围绕提高庭审实质化水平、规范办案衔接机制、加强队伍专业能力建设等提出审议意见,促进刑事司法公正。对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进行调研,对宁波海事法院法庭建设情况开展监督。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汇报。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1975件次,推动解决一批涉法涉诉问题。

  【余红艺

  四、以优化服务保障为抓手,切实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密切常委会同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安排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322名基层人大代表。完善代表活动组织体系,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和专委会工作的参与,邀请800余人次市人大代表分专业有重点参加立法、监督活动。围绕 “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开展“代表活动月”活动,组织全市五级代表集中视察234次,走进118个政府部门。发挥14个代表专业小组优势,精心安排专题活动,重点收集汇总16个方面社情民意,为相关部门改进工作提供有益参考。按照“高标准建设、高质量管理、高效能运行”的原则,累计完成173个代表联络站“四化”建设任务。精心开展全市五级代表编组进站工作,30名担任市人大代表职务的市级领导积极进站,广泛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建议。组织代表开展多主题的会前集中视察,全面了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本次人代会提好议案建议打下基础。

  提高代表建议督办质量。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的要求,加强代表建议提出、交办、办理的全流程管理。2019年代表提出的614件建议已全部办结,促成问题解决或基本解决的374件,占比60.9%,比上年提高5.8个百分点。为加大督办力度,通过宁波人大网、代表履职平台对代表建议内容和办理情况进行公开,对建议办理情况开展“回头看”;深化重点建议督办机制,确定农村饮用水管理等5件代表建议由市长副市长领办、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督办,14件代表建议由常委会各工委督办,有力推动了相关工作,产生良好示范效应。“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方面以实际行动体现了对代表的充分尊重、对民意的积极回应。比如针对加快落实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的建议,市政府出台意见,全面实施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针对强化餐饮油烟综合治理的建议,市政府制定执法协作配合制度,完成2.2万余家餐饮企业的排摸工作,整改3400余家,关停182家,油烟扰民多发态势得到遏制。

  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组织近200名市人大代表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举办重要情况代表通报会,邀请56位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保障知情知政;召开6次列席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建立统一规范的代表数据库和履职档案,做到履职有记载、激励有依据。安排112名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制定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办法。根据代表出缺情况,依法做好补选工作。认真开展在甬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

  【余红艺

  五、以增强整体实效为导向,持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改进作风,切实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调查研究,形成电梯安全管理、信用宁波体系建设等35篇高质量调研报告。提高审议质量,对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实行全程记录,建立审议发言摘报机制,继续推进常委会会议重点发言、审议意见公开。深化制度建设,就“三会”程序、文风会风、基层减负、公务接待等方面制定修改制度规定,力求更加规范有序、精简高效。加强对新设立的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更名后的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的领导,指导区县(市)人大建立社会建设工作机构。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健全信息化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数字人大”建设。

  加强宣传交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等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深化人大宣传工作,会同市委宣传部召开全市人大宣传工作会议,出台加强新时代人大新闻宣传工作若干意见,完善法定会议全面宣传报道、立法工作全程宣传机制,围绕重大活动和重要选题加强统筹策划,推进人大传播媒体融合发展,提高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常委会组成人员赴党校、机关、基层宣讲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生动实践诠释制度优势、增强制度自信。累计邀请1100多位基层代表、社区群众、大中专学生和外籍留学生“走进人大”。配合国家总体外交和地方发展需要,先后接待来自6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团,首次自主接待缅甸联邦议会议员团。

  加强指导联系。建立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联系县级人大常委会、指导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制度,推动解决基层人大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组织制度建设等一批问题。全面推进街道民生实事项目票选工作。提炼总结“代表督事”“代表夜聊”“双员制”等基层创新实践,支持鄞州区开展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试点。通过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主任读书会、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对口座谈会、重要议题联动等形式,加强交流,凝聚合力,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中共宁波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人大指导下,常委会和各专委会组成人员、全体市人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市政府、市监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宁波海事法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区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协同的结果,是市政协、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着眼构建市域治理现代化法治体系,立法精细化精干化有待进一步加强;着眼依法监督有效监督,推动解决机制性长远性问题的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优化;着眼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常态化,议决的及时性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着眼完善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机制,“两个联系”的广度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着眼新时代自身建设要求,人大干部队伍的履职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增强。对这些问题和不足,常委会将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加以改进。

  【余红艺

  2020年主要任务

  【余红艺

  新年伊始,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常委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决策和省市委部署,快速响应、积极行动,切实履行法定职权,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常委会党组连续召开8次专题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工作举措。第一时间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公开信,动员代表踊跃参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及时加开常委会会议,作出依法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明确各级各类主体责任义务,为依法防控、科学防控、有序防控增强制度供给。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实地调研23个乡镇(街道)、48家企业(园区)、16个重点项目,联系走访30余名市人大代表,着力协调解决一批急难问题。认真开展“打赢两战促发展”代表进联络站主题活动,依托代表专业小组建立微信群,及时梳理汇总代表意见建议300余条,编辑专报30余期,专报市委、抄报市政府,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推动基层反映的困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人民战争,发挥行业优势和模范作用,带头捐款捐物、带头群防群治、带头值班值守、带头复工复产;特别是医疗卫生战线、基层一线的人大代表,不顾个人安危,逆行而上、敢于担当、勇于奉献,充分彰显了“我当代表为人民”的深厚情怀。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由衷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2020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的交卷之年。在特殊的历史节点,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浙江、宁波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具有重大而深远的里程碑意义。人大常委会作为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维护者、实践者、推动者,面对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奋力跑出高质量发展加速度的新要求,我们深知责任更加重大、广泛凝聚民心民力的任务更加紧迫。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宁波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代表主体地位,紧紧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紧紧围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当好浙江建设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的模范生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坚守初心勇担使命,高质量高水平推进人大工作和建设。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重要窗口”这一新目标新定位,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能力,增强履职本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终身课题,不断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始终做到初心如磐、使命在肩。常态化开展“三服务”活动,创新形式和载体,精准帮助企业、群众、基层解决问题,更好助力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经济社会循环。建立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定期调研检查机制,不断健全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和议事制度,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深入推进宪法宣誓制度贯彻实施,探索加强干部任后监督。深化理论研究,发挥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作用,做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宁波生动实践的总结提炼和理论阐释。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丰富“走进人大”活动,多形式组织开展人大制度和人大履职宣传。强化对外交流合作,助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实施。进一步密切与区县(市)人大的指导联系,全面贯彻实施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大力推行人大代表督事制度,丰富基层民主形式,推进基层民主法治,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余红艺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强化制度供给和法治保障。常委会将紧扣全市中心大局,紧盯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的目标任务,依法履职、奋发作为。聚焦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产业升级、科技创新、公共卫生、防灾减灾、民生保障等重点内容,对“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报告,促进完善我市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对爱国卫生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对动物防疫管理、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监督,切实推动全国和省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决定贯彻落实。对数字经济发展工作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加快推进先进制造业发展、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两个决定执行情况的报告,助力企业危中寻机、化危为机。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修订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对科技创新促进、华侨权益保护等法规开展执法检查,以法治手段助力增强发展动能、厚植竞争优势。持续关注城乡规划实施情况,听取和审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情况报告,继续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立法;对土地利用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和政府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情况开展跟踪监督;围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实施,组织主任会议成员开展集体视察,促进城乡统筹发展,释放城市发展潜能。聚焦增强制度供给力。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严把立法调研、选题、起草、论证、审议等关键环节,完善“法制委介入趋前、专(工)委持续跟进”工作机制,扩大代表和公民参与,统筹做好法规“立改废释”。今年计划审议立法项目21件,其中集中修改项目9件。更加突出法规“立行并重”理念,全面推行地方性法规动态维护工作,加大法律法规实施监督,严格落实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持续加强立法后宣传解读,积极督促法规配套细则出台,以更系统的思维、更大的力度、更扎实的工作推进法规有效管用、落地执行。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健全沟通协商、议题提出、调研论证、实施监督等机制,切实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深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维护国家法制统一。聚焦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持续关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听取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情况汇报;省市县联动开展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矛盾纠纷调处“最多跑一地”专项监督,适时作出决定;制定菜市场管理规定,听取和审议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支持“一府两院”坚决依法打击野生动物交易违法行为;制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修改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对公共信用、信息化、志愿服务、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法治乡村建设等开展立法调研,切实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三、紧贴民心回应关切,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常委会将紧盯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痛点,依法行使职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围绕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制定电梯安全、全民健身条例,修订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修改学校安全、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遗体捐献等条例。看好人民“钱袋子”,加强对财政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工作、政府性债务的监督,高度关注民生领域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依法审查批准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确保财政资金更好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持续深化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扩大代表参与,加强跟踪监督,进一步把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纳入法治化轨道。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制度;就建筑垃圾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开展立法调研,听取和审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修订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条例,对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组织满意度测评;对土壤污染防治法开展执法检查,继续关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依靠法治力量保卫宁波的“蓝天、碧水、净土”,持续助力拓宽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通道。围绕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听取“七五”普法情况汇报,推动全社会树牢法治意识;持续关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根据全国人大和省市委要求,听取和审议市监委专项工作报告;制定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对立案登记制落实、捕诉一体改革实施、打击网络犯罪等工作开展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余红艺

  四、密切联系加强协调,更好服务保障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各级国家机关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人民对自己选举和委派代表的基本要求。常委会将努力把握“两个机关”职责定位,健全代表联络机制,拓宽联系渠道,丰富联系内容,进一步推进代表工作和群众工作的深度融合。拓展代表联络站功能,推动线上线下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联络站在畅通民意方面的渠道和阵地作用。加强统筹协调,促进“一府一委两院”联系代表规范化常态化。完善与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代表座谈机制,深化代表对常委会和专委会工作的参与。精心开展“代表活动月”活动,策划组织“养成好习惯、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广泛发动代表参与全省“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文明城市“六连冠”创建。深化代表专业小组建设,组织更多熟悉相关专业行业的代表参与立法审议、法规维护、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固化提升代表收集反馈重大突发事件群众意见建议的有效做法。坚持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水平,做到既重结果也重过程,进一步提升代表建议实际问题解决率。加快信息化建设,注重大数据分析,为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强化代表培训,完善代表履职登记管理,深化代表履职情况报告,健全代表辞职和退出机制,引导和激励代表履好职、尽好责。

  各位代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开启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征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再次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众志成城、顽强拼搏,坚决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为宁波当好“重要窗口”建设模范生而努力奋斗!

  【王建康

  现在进行第二项议程:请陈志君代院长作宁波市中级法院工作报告。

  【陈志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全市法院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市委“六争攻坚、三年攀高”工作大局和省高院“三个建设年”活动要求,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持续深化“名院战略”,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全年收案226896件,办结230090件,其中市中院收案14133件,办结14301件。全市法官人均结案253件,同期结案率101.41%,12个月以上未结案同比减少60.03%;服判息诉率92.83%,居全省第一;二审改判发回瑕疵率1.57%,居全省第二;主要办案质效指标稳步提升并位居全省前列。

  【陈志君

  一、聚焦司法办案第一要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依法惩治犯罪,推进平安宁波建设。新收一审刑事案件10032件,审结10024件,同比分别增长5.20%、5.35%,判处罪犯15287人。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329件,判处“因邻居犬吠引发的故意杀人案”、“慈溪网红女教师被杀案”等被告人死刑;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2504件,盗窃、诈骗等侵犯财产犯罪案件3143件,“黄赌毒”犯罪案件1615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犯罪案件73件,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审结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65件,以受贿罪判处中宣部原副部长鲁炜有期徒刑十四年。在第七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最高法院指定宁波中院介绍大要案审判工作成功经验。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7441名认罪认罚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对5142名被告人适用缓刑等非监禁刑,26人免予刑事处罚,裁定1567名罪犯减刑、假释。稳妥做好特赦实施工作,依法裁定特赦270人。推进律师辩护全覆盖,通知法律援助中心为4665名未聘请律师的被告人提供律师辩护。

  妥处民事纠纷,强化民生司法保障。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106953件,审结108352件,同比分别下降6.02%、3.79%。审结婚姻、继承、赡养、抚养等家事纠纷案件7129件,维护婚姻家庭关系和谐稳定。审结涉劳动、医疗、教育、道路交通等案件15268件,畅通维权绿色通道,在一起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审理中,市中院通过先予执行,为350名务工人员追回欠薪共计3200万元,及时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审结涉房屋买卖、租赁、建设工程、物业等案件10929件,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人居品质提升。余姚法院一审、市中院二审的夏某诉某房地产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入选2019年度最高法院公报案例。

  加强行政审判,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682件,审结1682件,同比分别上升8.24%、8.94%。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出声,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82.50%,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强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发送行政审判白皮书11份、司法建议121件,会同行政机关开展“旁听百场庭审”活动,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的提升。加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实体化建设,推动全市各区县(市)实现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全覆盖,市中院挂牌成立“贾红霞行政争议调解工作室”,通过优化调解资源配置、发挥专家法官品牌优势,进一步增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能力,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调解撤诉433件。

  深化执行攻坚,切实维护胜诉权益。巩固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新收执行案件85714件,同比上升1.82%,执结87854件,执行到位金额273.42亿元。严格落实省高院关于进一步强化强制执行措施的13条意见,加大对被执行人逃避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执行案件制裁违法率达38.20%,同比上升26.8个百分点,其中罚款28574件,拘留4111人,判处拒执罪30件36人。深入推进司法援助保险试点,109件案件213人获得理赔,共计金额702.34万元。完善执行联动机制,积极争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大力支持,在全市两级法院建立不动产查询终端,实现不动产查控“一窗受理、一键完成”。创新司法网拍模式,市中院联合淘宝网开展“双12直播卖货”,1小时内网拍成交额超过1亿元,新华社、人民日报、央视新闻、甬派、宁波晚报等主流媒体进行了深度报道,多篇推文阅读量超过10万。宁海法院全国首创司法拍卖不动产登记“零次跑”,网拍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从超过半个月缩减至2个工作日。

  【陈志君

  二、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全市法院一审审结黑恶案件105件,其中涉黑案件15件,涉恶案件90件。严格落实罪刑法定原则,准确把握黑恶犯罪认定标准,做到不拔高不降格,依法认定黑恶犯罪分子435人,对147名被告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海曙法院审结全市首例侵蚀基层政权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一审判处“村霸书记”蔡冲明有期徒刑十八年。坚持“打伞破网”,向公安机关和扫黑办移送涉“保护伞”线索16条,审结涉“保护伞”案件8件,对9名被告人均判处实刑。深入“打财断血”,做到深挖彻查、应判尽判,共判处财产刑4094.1万元。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套路贷”等黑恶势力犯罪,移送线索161条,审结“套路贷”犯罪案件50件,判处208人。宁海法院一审判处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刘天欢有期徒刑十八年,对“套路贷”犯罪形成有力震慑。去年4月,中央督导组对市中院进行现场督导并给予充分肯定,奉化法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全力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通过蹲一线、摸实情、找对策,研究制定具体服务措施64项,为做好全年稳增长、防风险工作提供有力司法支持。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及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46件,涉案金额77.63亿元;审结金融纠纷、民间借贷案件42664件,涉案标的额420.17亿元,加强对涉网贷纠纷、P2P纠纷的司法应对,深化民间借贷协同治理,切实防范因金融不良债权、P2P“爆雷”等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传导,维护区域金融安全。坚持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服务中心工作相统一,审结拆迁、土地征收等行政非诉审查案件2557件,协调化解涉东部新城核心区项目、穿山港铁路支线工程等案件,保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顺利推进。服务全面开放新格局,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365件,与市商务局共建“商法互动合作机制”和“贸易救济合作平台”,服务保障“225”外贸双万亿行动开展。审结涉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股份制改革等案件258件,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着力打造最优法治营商环境。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会同市委改革办出台“办理破产便利化”“提升执行合同质效”两个实施方案,切实优化司法程序,降低营商成本。平等、高效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结涉企纠纷70732件,台湾台塑集团鉴于市中院的公正高效审判,高度认可宁波法治化营商环境,先后在宁波等地追加投资190亿元,得到省委车俊书记批示肯定。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理念,在办案中努力做到不中断企业的指挥系统,不中断企业的资金往来,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不扩大对企业声誉的负面影响,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在确保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全市法院灵活运用“活封活扣”等手段,帮助89家涉诉企业渡过难关,在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的同时,也为案件顺利执结打下良好基础。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245件,依法惩处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服务保障“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推动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宁波知识产权法庭审结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起诉三家公司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依法判令三名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300万元,体现了宁波法院平等保护知识产权、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坚定立场。发挥破产审判职能,审结破产案件228件,同比增长74.05%,处置企业资产58.61亿元,释放土地资源1300余亩、房屋面积82万多平方米,促进市场主体新陈代谢、转型升级。

  积极推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大力推进诉源治理,主动将法院调解工作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大格局之中,着力构建 “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全市法院收案下降3.04%,其中一审民商事收案下降6.02%,15年来均首次出现负增长。推进市诉讼(调解)服务中心实质化运行,目前已进驻调解机构达14家,3名专职律师常驻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合力不断增强。深度参与基层治理,全市10家区县(市)法院均已成建制入驻当地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助力“最多跑一地”改革落地生根。慈溪法院推进法官“融网进格”,指导纠纷调处190件,成功化解110件;余姚法院于去年10月上线“解纷直通车”微信小程序,为基层网格、调解组织提供在线司法服务,已覆盖107个基层网格、21个乡镇街道妇联和32家金融机构。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全市新增7家人民法庭,法庭数量达到44家,总量居全省第一。坚持依法办案和参与治理并重,全市人民法庭主动对接乡村社区和基层调解组织,积极开展巡回审判、纠纷化解、普法宣传等工作,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陈志君

  三、聚焦改革创新勇破难题,推动宁波法院工作持续走在前列

  不断深化移动微法院建设。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始终以“一号工程”之势推动移动微法院建设再创新篇,为建立全球领先的移动电子诉讼体系贡献宁波智慧。一年来,移动微法院不断升级完善,应用范围不断扩大,服务群众、服务执法办案的成效成倍显现。去年,浙江移动微法院平台共引入案件87.96万件,访问人数583.1万,访问总量达1.43亿人次,第四季度全省案件引入率、运用率分别达到93.76%和88.56%。宁波地区共引入案件15.51万件、访问量3230万人次,访问人数132.3万,送达法律文书77.77万份、证据交换1.36万次、执行节点信息推送54.2万条,同比均大幅提升。去年3月,最高法院在宁波召开全国试点推进会,移动微法院正式升级为“中国移动微法院”。目前,移动微法院已成为用户最多的政法类微信小程序,并先后应邀参加第二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和2019年国家科技创新成果展两个国家级展会。市中院作为全国唯一的研发运维基地,为移动微法院在全省、全国的推广、应用、升级提供了强劲动力和坚实保障。

  重拳整治虚假诉讼。虚假诉讼是司法领域的一大“毒瘤”,严重侵害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去年6月开始,全市法院在省内率先开展整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积极构建“不敢假、不能假、有假必惩”的综合惩防机制,坚决守住公平正义底线,筑牢社会诚信之基。加大司法惩戒力度,摸排涉虚假诉讼线索393条,涉及案件1189件,其中作出驳回起诉、提起再审等处理58件,拘留38件43人,罚款95件103人,追究刑事责任25件79人。强化打击合力,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出台规范性意见,移送涉虚假诉讼犯罪线索200条,已有50件立案侦查或提起公诉。与市信用办合作,将虚假诉讼黑名单信息纳入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在“信用宁波”网站公示。完善防范机制,两批次发布涉虚假诉讼黑名单130个自然人、6家企业,黄名单395个自然人、11家企业,对列入名单的人员、企业,加大从立案到执行的全流程审查力度。健全完善案件质量评定和虚假诉讼失职问责机制,倒逼法官尽职尽责、规范办案。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虚假诉讼高发的民间借贷案件收案量同比下降达25.34%,司法环境得到有效净化,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省委副书记、市委郑栅洁书记,省高院李占国院长等领导予以批示肯定,最高法院转发宁波法院经验做法。

  全面推广自动履行正向激励和信用修复机制。围绕深化执行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全市法院积极创新工作模式,加强立审执破衔接,着力构建“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执行长效机制。镇海法院全国首创当事人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促进当事人主动履行裁判义务,共发放自动履行证明书630份,公布诚信履行名单276个主体,8家诚信履行企业获得银行授信共计7120万元,某化工企业受正向激励机制引导,在判决履行期内一次性主动履行6676万元。江北法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激励制度,鼓励被执行人纠正失信行为,实现造血再生,共完成信用修复143件,涉及标的额1.36亿元,市重点工程“姚江一号”项目承建单位通过信用修复,实现融资复工,并促成案件顺利执结。两项机制得到上级法院充分肯定,郑栅洁书记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对社会治理和营商环境的提升改善很有促进效果,要求进一步完善并在全市推开。目前,两项机制已纳入市级重点改革项目并在全市推广。

  【陈志君

  四、聚焦全面从严治院,努力锻造过硬法院队伍

  以思想建设为引领,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突出学深悟透、真抓实改,高站位、高标准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开展政治大学习,依托“夜学夜读”平台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开展思想大讨论,围绕“转变司法理念、改进司法作风”等主题,深入找差距、补短板、抓落实,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为民宗旨意识,增强担当斗争精神,真正做到心中有政治、胸中有大局、案中有民生。

  以质量建设为载体,扎实提升司法能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责,健全完善以员额法官为主体的各类人员绩效考核机制,确保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充实一线审判力量,新遴选员额法官41名,新招录法官助理68名、司法雇员86名,10名年轻干警以“上挂下派”的方式,赴一线吃劲岗位接受锤炼。深化“大监督”机制运用,集中评查发回重审、改判、长期未结、申诉信访等重点案件及其他随机抽查案件共计24991件,认定构成办案质量瑕疵107件并严肃追究责任。连续开展“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着力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以作风建设为抓手,树立良好队伍形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接受市委巡察、省高院司法巡查和政治督察,深入自查自纠,狠抓整改落实,推动司法作风和规范化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执纪问责,查处违纪违法案件8件8人,坚决支持派驻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履职。坚持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激励干警,一年来,全市法院涌现出省级以上先进集体12个、先进个人19名,市中院获评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先进单位,余姚法院叶科技荣膺“全国模范法官”称号,市中院邹立群被评为浙江省“担当作为好干部”。

  以接受监督为动力,推动法院工作健康发展。认真落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办结人大代表建议10件、政协委员提案12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并根据审议意见认真落实整改。定期向代表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工作,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参与信访1570人次。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严格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受理抗诉案件83件,审结75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撤销原判40件。精心打造全媒体司法公开新平台,市中院官方微信获评2019年度中国优秀政法新媒体,宁波法院网获评2019年度中国优秀政法网站。

  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全市法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上级部署,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执法办案,为实现“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作出积极贡献。一是下沉一线敢担当。全市法院先后抽调1000余名干警开赴一线,助力村社联防联控、服务企业复工复产。2月6日以来,市中院先后组织350名干警赴鄞州区钟公庙街道、姜山镇开展驻村防控和企业复工督查工作,一个团队、一名个人获评宁波首批战“疫”先锋。二是服务大局措施实。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从重从快惩处涉疫情犯罪行为,鄞州、慈溪两院办结的两起案件入选全省妨害疫情防控犯罪首批十大案例;坚持快立快审、快判快执,综合运用绿色通道、活封活扣、信用修复等法治方式,为企业快复工、全复产添力增效。三是涉疫纠纷早化解。坚持早研判、早部署、早行动,会同市文广旅游局、市住建委等20多家部门,积极推动涉疫情纠纷源头化解,努力将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四是科技赋能促办案。充分发挥移动微法院功能优势,大力推行“零接触”线上办公办案。2月1日以来,全市法院收案26305件,结案28965件,同期结案率达110%,真正做到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两手抓、两不误。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来全市法院的发展进步,是市委坚强领导,上级法院精心指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全市人民共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对照初心使命,对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短板:一是司法能力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一些法官大局意识、担当意识不足,存在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的现象,案件质量和效果的自我评价与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司法体制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新的审判权运行及监督管理机制需要不断健全,诉源治理的工作成效与市域治理现代化的要求仍有距离,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需要加快完善。三是司法权威仍需进一步提升。虚假诉讼等不诚信诉讼行为依然存在,对妨碍公正司法、扰乱诉讼秩序等行为的打击需要持续发力。四是纪律作风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法院内部管理的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少数干警司法作风不正、规矩纪律意识不强,有损队伍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对于这些问题短板,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陈志君

  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我市“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的交卷之年、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开局之年。身处历史的关键节点,面对疫情的重大考验,做好今年全市法院工作,我们责重如山,使命光荣。全市法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宁波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围绕“六争攻坚、三年攀高”工作大局,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深化改革创新,不断增强法院工作核心战斗力,争当新时代司法“排头兵”,为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推动宁波始终走在高质量发展前列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防疫办案两不误,答好“战疫”考卷有新担当。统筹做好法院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坚决守住机关内部不发生疫情的底线,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认真贯彻“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工作要求,全面深化“三服务”活动,着力防范化解疫中疫后矛盾风险,从快从严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行为,依法审理和审慎执行各类涉疫情案件,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不动摇,推进市域治理有新作为。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优化金融、破产审判职能,健全民营企业平等保护机制,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强化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的作用,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宁波、法治宁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下沉司法力量,全面加强诉源治理,助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陈志君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不懈怠,回应群众需求有新举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司法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坚决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完善院庭长监督管理、员额法官考核等质量保障机制,扎实提升审判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加强全国运维中心建设为牵引,持之以恒推动移动微法院扩容增效、迭代升级,同步推行无纸化办案办公,让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不停步,优化审判体制机制有新路径。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法院在宁波等地开展民事诉讼程序改革试点为契机,扎实开展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健全电子诉讼规则等五项改革,全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倾力打造司法创新的“宁波新经验”。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健全自动履行正向激励和信用修复机制,完善虚假诉讼惩防体系,更好营造尊重裁判、崇尚诚信的社会风尚。

  五是坚持从严治院不放松,加强队伍建设有新成效。始终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必修课、常修课,不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司法能力和司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服务保障大局、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风险的能力水平,全面提升法院工作核心战斗力、执行力。坚持严管厚爱,持续正风肃纪,认真接受监督,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新目标开启新征程,新定位呼唤新作为。我们将用心感悟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对宁波的亲切关怀和殷切期望,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勇于担当,为宁波奋发有为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的模范生作出更大贡献!

  【王建康

  现在进行第三项议程:请叶伟忠代检察长作宁波市检察院工作报告。

  【叶伟忠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新的时代坐标,深入贯彻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叶伟忠

  一、围绕中心抓服务保障,护航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我们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政治责任,坚决做到党委有部署,检察有落实,群众有呼声,检察有行动。

  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力投入平安护航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会战,狠抓打击犯罪和化解矛盾。全年共批捕犯罪嫌疑人7928人,同比上升6.16%,起诉15564人,同比上升11.04%。突出打击重点,起诉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的涉枪涉爆犯罪以及“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犯罪93人,起诉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338人。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促使155件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6400余名犯罪人员认罪悔罪。将心比心对待群众来信来访,依法妥善处置涉法涉诉信访9145件。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扛起扫黑除恶攻坚年检察责任,依法从严从快批捕黑恶犯罪846人、起诉683人,持续保持扫黑除恶强大攻势。坚持对重大黑恶案件逐案指导、层层把关,守牢不拔高、不降格底线,加强证据合法性核查,依法追捕、追诉25人,移送黑恶犯罪线索被刑事立案15件,努力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坚持把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移送线索被立案查处30人。着眼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深入开展“打财断血”,引导公安机关依法查封房产70套、酒店1家,扣押汽车144辆,冻结资金7300余万元。

  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加强民营企业刑事司法保护,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犯罪97人,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67人。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对可捕可不捕的涉罪企业负责人不批捕205人,对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的依法不起诉686人;专题部署涉企负责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26名在押人员改为取保候审,尽最大努力保障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建立检察官结对小微企业常态化提供法律服务制度。6月份,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工商联在我市专题调研检察服务民营企业工作做法。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立足司法办案积极参与蓝天、碧水、净土、清废行动,起诉违规排放有毒物质、毁坏耕地林地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132件273人,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清理污染物8000余吨、被污染水体16000余立方米。部署开展守护海洋专项监督,督促行政机关关停非法运砂码头6个,责令退还非法占用滩涂50亩,增殖放流鱼苗200余万尾。着眼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积极参与P2P平台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起诉利用互联网实施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39件329人。联合市农业农村局推进国家司法救助政策与脱贫攻坚有机对接,向110名因案致贫返贫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53.1万元。配合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9人,帮助900余名务工人员追回工资款700余万元。

  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深入推进诉源治理,扎实开展“少捕慎诉、保障权益”专项行动,全市依法不批捕率、不起诉率为28.90%和14.46%。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扎实推进反走私综合治理、保健品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等重大工作部署。坚持把检察建议作为促进社会善治的重要抓手,针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中发现的深层次问题发出检察建议78件,督促有关部门在招投标市场监管、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堵漏建制。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点领域,依法惩治校园欺凌、校园性侵等违法犯罪行为,跟踪督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深化完善未成年人性侵案件检医合作“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和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人员信息查询制度,两项工作均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部署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两级院检察长带头担任“法治副校长”,140余名检察官走进校园开展法治宣讲347场,覆盖师生和家长4万余人。

  【叶伟忠

  二、聚焦主业抓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我们主动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着力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做优刑事检察。严把批捕起诉关,经审查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1507人;对不构成犯罪或经补充侦查仍达不到起诉标准的,不起诉428人。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共监督撤案53人,监督立案121人、纠正漏捕11人、纠正漏诉158人,其中3人被判处无期徒刑,10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提出刑事抗诉53件,法院已审结并采纳抗诉意见25件,刑事抗诉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加快推进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排查纠正监狱违规发放处方药等5个监督案获评全国精品案件,数量居全省首位。探索实行“派驻+巡回”检察监督新模式,实现对市属监狱巡回检察全覆盖。

  做强民事检察。在全省率先出台民事检察调查核实工作办法,积极推进办案模式从被动审查向主动调查转变,办案质效大幅提升。受理民事裁判申诉652件,审查后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40件,提出、提请抗诉43件,法院已审结并改变原裁判37件,同比上升85%。积极配合人民法院推进执行攻坚,部署开展不当终结执行案件集中排查,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88件,促使一批疑难复杂积案执行到位。部署开展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以社会反映强烈的“套路贷”案件为切入口,提出监督意见251件,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4件,为当事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57万元。

  做实行政检察。积极探索构建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以化解行政争议为关键,以非诉执行监督为延伸的行政检察新格局。受理行政裁判监督55件、行政执行监督279件,审查后提出监督建议214件,同比上升16.83倍,监督对象均予采纳并按期回复。积极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行政复议环节引入检察参与机制,运用调查核实职能力促矛盾化解;组织召开全省首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工作做法在全省推广。

  做好公益诉讼。积极争取党委、人大对检察公益诉讼的关心支持,主动发布公益诉讼白皮书,增进社会知晓度和公众参与度。聚焦社会热点、民生痛点深入排摸线索,办理民事公益诉讼48件,同比上升200%,办理行政公益诉讼355件,同比上升74.02%,实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以及英烈权益保护五大领域办案全覆盖。针对非法采矿、非法捕捞等犯罪行为,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向被告人追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000余万元,通过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向违法行为人追缴生态补偿费1900余万元。积极探索拓展公益诉讼办案范围,围绕群众关切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新领域办理案件20件。

  稳妥开展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积极行使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对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权,立案查办徇私枉法等职务犯罪3件3人。依法履行职务犯罪案件决定逮捕、审查起诉等职责,共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6件93人,经审查追诉2件2人。继续承担宁波检察特殊使命,依法审查起诉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耿元柱等中央及上级交办专案13件25人。

  【叶伟忠

  三、注重实效抓改革创新,持续激发检察工作活力

  我们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有机结合,围绕司法体制改革“四梁八柱”主体框架做好“精装修”。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完成两级院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实现人员、机构和编制配置向业务一线、短板领域倾斜,改革后业务条线检察人员增加10%,其中民事检察增加40%,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增加63%。着眼提升司法质效,推行刑事案件“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同一案件批捕、起诉由同一检察官或同一办案组负责到底。围绕促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下检察权规范运行,健全完善重大敏感案件报告、案件质量标准化管控等内部监督机制,对涉黑涉恶等重点案件和捕后不诉、撤回起诉等下行案件逐案评查,确保放权不放任、风险能掌控,标准相统一、质量有保证。

  持续深化检察环节“最多跑一次”改革。健全完善检察官预约接访、下访巡访等工作机制,不断加大上门取证、跨区域办理司法救助等工作力度,以检察官主动跑代替当事人往返跑。研发全省首个移动检务综合平台,探索运用人脸识别、电子签名等网络技术远程送达法律文书,以网络数据跑让群众不用跑。深化运用远程视频提讯庭审等办案新模式,检察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倍增效应更趋明显。高标准建设“实体、网上、热线、掌上”四位一体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鄞检e站”获评全国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应用奖。

  积极探索检察工作机制创新。加强智慧检务建设,深度运用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全市政法机关协同办案累计25951件次,同比上升158.06%,刑事案件协同办案率达到99%以上,基本实现案卷网上流转、文书即时共享、数据深度融合。深化完善由我市首创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对200余家单位行政处罚案件全程实时监督,获评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优秀创新案例。依托自主研发的创新管理平台,培育年度优秀创新项目18个,获评省级创新成果2个,数量继续保持全省领先。研发“神算子”量刑建议辅助系统、公益诉讼调查取证平台等6个信息化建设项目,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入科技强检示范院成果展。

  【叶伟忠

  四、对标一流抓队伍建设,筑牢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根基

  我们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努力建设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甬检铁军。

  始终把牢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铸魂之本,突出检察特色,狠抓“四个到位”,教育引导全市检察人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建立第一时间学习传达中央和省、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制度,及时研究提出具体落实措施,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矢志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以创建清廉机关为抓手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3个基层院开展系统内巡察,安排2名基层院检察长向市院述职述廉。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常态化开展专项检务督察,定期排查廉政风险并建立相应防范机制,认真落实队伍思想状况动态分析制度,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科学系统谋划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准确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规律,探索构建检察人才梯队培养、业务研究细分专攻、重大决策专家支撑的专业化能力建设新格局。通过个人申报、全面考察、素能比选,建立全市检察人员领军、精英、骨干和雏鹰四类人才库。根据知识背景、业务经历、工作岗位和本人志愿,筛选265名检察官分别组建金融税务、涉“一带一路”等18个专业研究小组。高标准打造检察智库,成立专家委员会,组建检察业务咨询专家库。专业化建设工作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介。

  各位代表,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检察机关必须始终遵循的政治原则和法定职责。在过去的一年,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系统梳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市“两会”期间向检察机关提出的86条意见建议,并逐条落实改进措施。坚持定期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加强代表委员日常联络工作,诚恳听取监督意见。全面深化检务公开,通过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等形式,积极推进检察工作与社会公众良性互动。

  各位代表,2019年是我市检察机关以改革促转型、以创新谋发展的关键一年,全市检察人员重整行装再出发、砥砺奋进谱新篇。共获评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省“最美政法人”等市级以上荣誉106项,其中6人荣记二等功,记功数量全省第一,获评全国、全省精品优秀案例38个。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两级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重视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自身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工作发展不协调不充分,尤其是民事检察、行政检察职能履行相对薄弱,还不能充分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二是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大局的担当作为和化解风险矛盾的能力水平有待加强,与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形势要求还有差距;三是少数检察人员司法理念有待进一步更新,综合办案能力对照“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要求还有不足;四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仍需进一步压紧压实,2名基层院检察人员被纪律处分。对此,我们将连同主题教育需要进一步整改落实的问题,一并从严从实加以解决。

  【叶伟忠

  进入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决策和省市委部署,全力投入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及时制定发布办案指导意见,精准稳妥办理各类涉疫案件,坚决维护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和正常经济社会秩序,2个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涉疫典型案例;部署开展百名检察官结对联系百家小微企业活动,组建企业复工复产常见法律政策问题专业研究指导小组,编制涉疫法律问题问答手册,主动走访企业开展针对性法律服务;800余名检察人员闻令而动、遵令而行,下沉一线参与社区(村)联防联控或企业复工复产服务保障工作,以实际行动彰显了新时代检察人员听党指挥、坚决服从的政治本色。

  各位代表,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宁波考察时赋予浙江新目标新定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宁波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以强化法律监督为工作主线,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基本动力,以提升智慧检务为技术支撑,以建设过硬队伍为根本保障,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核心战斗力,为我市奋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更加精准服务宁波高质量发展。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态势,制定实施《关于针对性加强涉疫检察工作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意见》,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坚决扛起检察职责使命。紧扣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建设、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中心工作,跟进提供高质量司法产品、检察产品。建立完善扫黑除恶常态化长效机制,积极投入十大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深入贯彻《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对每一起涉企案件办理实行生产经营安全性评估,积极参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叶伟忠

  二、更大力度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全面落实市委政法委牵头制定的《关于贯彻<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深化开展“法律监督行动年、检察业务建设年、智慧检务提升年”活动,努力补齐检察业务短板。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更加充分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进一步做强民事检察,更加精准破解虚假诉讼等民生难题;进一步做实行政检察,更加有效助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更加彰显公共利益代表的使命担当。

  三、更深层次参与市域治理现代化。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积极投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检察官常态化下沉服务制度,健全完善基层公安机关检察官办公室“双轨”工作模式,发挥自治、法治、德治融合优势协同推进诉源治理。更加精准规范运用检察建议,当好党委政府推进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法治参谋。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法律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

  四、更高标准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检察人员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扎实开展系统内巡察和检务督察。培树新时代检察职业精神,引领全市检察人员强化专业思维、锤炼专业能力、提升专业素养,争做公正司法的好“工匠”。全面推进阳光司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宣传工作,更加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

  各位代表,初心激发奋斗动力,使命召唤前行担当。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对标争先,担当尽责,以卓有成效的履职充分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优越性,为宁波当好“重要窗口”建设模范生作出应有贡献!

  【宁波网 10:29

  直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