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强调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省高院工作部署,2月7日,宁波中院迅速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通过“八个确保”,努力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2月8日下午,宁波中院召开党组会,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并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工作部署。
以下是《意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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