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2日)
崔秀玲
一、提案及办理情况
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推进我市“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积极建言献策,共提出提案716件,经审查立案580件,其中集体提案70件,委员提案510件。经与提案者协商,并案40件,未予立案96件,转为委员来信等方式处理。提案送交100家部门和单位办理,现已全部办复。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257件,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300件。因受条件限制需以后研究解决或留作参考的23件。
在加快产业升级、推进转型发展方面,共提出提案121件。关于加快建设浙东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提案,市科技局在制定“促进创新46条”中予以吸纳,并引进一批高水平大院大所。关于发展智能制造、数字经济和生产性服务业等建议,被吸收到全市推进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中,助力我市重大经济决策。关于加快国家级石化基地建设的提案,受到市发改委等承办部门的重视,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关于建设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的建议,在《宁波市培育世界级汽车产业集群方案》编制中予以采纳。针对推进落后产能升级和完善退出机制的提案,市经信局在部分行业开展了淘汰落后设备专项行动,处置“僵尸”企业,化解债务风险。关于发展我市特色优势农产品的提案,市农业农村局出台《打造宁波市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建设方案》,推进特色优势农业项目的落地。针对我市创建全球高端创新人才攫取平台的建议,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出台“1+X”系列政策,2018年人才净流入率跃居全国前列。
在提升城市品质、建设美丽宁波方面,共提出提案179件。关于提升我市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的全会提案,市政府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充分采纳,制定了《宁波市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2018-2020)行动方案》和《关于加强宁波市城市精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了14个专项行动,为我市城市管理整体水平全面提升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国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推进会在宁波成功召开。关于完善新一轮规划编制的提案,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在《宁波2049城市发展战略》中认真吸纳。关于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提案,市住建局予以采纳。关于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再上新台阶等提案,市农业农村局认真办理,出台了乡村建设十方面负面清单。关于加快推进沪甬跨海城际铁路的提案,市交通局积极吸纳,推进项目前期研究工作。针对优化交通信号灯管理的建议,市公安交警部门实行信号灯“责任包干”管理制度。根据进一步强化山水林湖生态安全保障的建议,市生态环境局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的试点工作,为高质量发展注入“绿色内涵”。
在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转换发展动能方面,共提出提案90件。关于激发我市民间投资活力的提案,市发改委、市金融办等部门积极采纳,研究制定《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一批重点项目通过多种模式引入社会资本,促进了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建议,市经信局在《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中予以采纳。针对提高我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效率的提案,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提案,市委编办等部门结合办理工作,建立难办事项代理制,助力我市营商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障改革等提案,市人力社保局在社会保险扶贫工作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调整中予以采纳。关于加强企业“走出去”服务的提案,市商务局积极回应,制定《16+1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助力宁波与中东欧国家的商务合作。
在构建文化服务体系、增强文化软实力方面,共提出提案81件。关于培育文化产业消费市场的提案,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积极采纳,出台了《宁波市引导和扩大文化消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助力文化产业发展。关于利用城市雕塑彰显宁波大爱的提案,市委宣传部在城市“爱心公园”的建设中予以采纳。关于加快社区文化家园建设的相关建议,在全市“品质社区创建”工作中得到落实。结合抢救性保护“宁波帮”文化遗存的提案办理,市委统战部筹建“宁波帮”发展研究中心,包玉刚、邵逸夫等著名“宁波帮”人士故居保护和修缮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针对建设第五大佛教名山的建议,承办单位积极推进雪窦山旅游项目开发,开展弥勒文化研究与传播。
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共提出提案109件。针对加快推进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市民政局制定出台《宁波市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办法》。关于打造“名医名院”的建议,市卫生健康委在《宁波市市级医疗卫生品牌学科建设方案》中予以落实。关于推进我市“医共体”建设的建议,相关部门在《全面推进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方案》中予以吸纳。结合加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规范管理的提案办理,市教育局开展社会培训机构整治行动,并出台《宁波市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规定》。关于建设社区体育公园、发展水上运动等提案,市体育局在《推进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加快体育设施规划建设的若干意见》中积极吸纳,引进大型水上赛事落户我市。关于基层政府法治化建设等提案,市司法局等部门认真办理,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促进了“平安宁波”建设。
二、提案工作主要做法
(一)坚持质量为先,工作基础不断夯实。一是加强选题引导。引导委员围绕中心、体察民情、精准履职。组织委员走进市经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提案办理“大户”,开展提案知情明政,帮助委员知晓政策、了解政情。二是培育精品提案。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有关人民团体的沟通协商、选题对接,做好全会提案、重点提案和民主党派工商联重要集体提案的征集、遴选等工作。三是严把审查立案关。对《提案立案审查办法》进行了修订。强化提案初审,加大提案“撤、并、转”力度,立案率由一次会议的91.6%下降到81%。
(二)坚持协商为重,办理格局不断巩固。一是拓展市委书记阅批民主党派工商联重要集体提案的协商内涵。加大重要集体提案遴选力度,8件民主党派工商联重要集体提案得到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郑栅洁同志阅批。将办理结果纳入党委督查工作范围,全过程跟踪,全方位服务。二是加大市长领办全体会议提案的协商力度。将《关于提升我市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的建议》确定为二次会议全会提案,由市委副书记、市长裘东耀同志领办、主席会议督办。市政协主席杨戌标同志多次领衔集体视察,召开主席议政会开展办理协商,为提高我市城市管理整体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增强党政领导领办重点提案的协商实效。相关市委常委、各副市长共领办12件重点提案,领办重点提案的市党政领导,由前年9位增加到11位,对提案办理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政协各副主席对全部重点提案进行分工督办,党政部门与政协委员加强了沟通交流,提案的办理面商率、问题解决率、委员满意率进一步提升。
(三)坚持落实为要,办理成果不断转化。一是强化提案办理“回头看”。对部分重要提案检查承诺事项是否兑现,向委员反馈落实情况,对提案办理进行再深化再落实。二是推进提案办理民主评议。组建民主评议小组,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通过“看、听、议、评”等方式,对市人力社保局的提案办理工作进行民主评议,评议过程在宁波电视台播出。三是开展全会提案专项民主监督。市政协主席、副主席带领7个民主监督小组,分别围绕城市交通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等主题,察实情、找问题、出对策,发动市、区二级政协委员参与民主监督1000余人次,向各级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建议400余条,有力助推美丽宁波建设。
(四)坚持保障为本,工作合力不断增强。一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落实各级党政部门提案工作责任,将提案办理融入工作全局。加强与党政督查部门联动,开展提案交办、联合督查。加强与提案承办单位联系协调,召开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形成比学赶超的办理氛围。二是注重凝聚政协各方合力。常委会和主席会议定期研究提案工作,加强对提案工作的领导。密切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在提案工作中的协作,进一步扩大提案工作参与面。三是加强提案工作服务保障。优化提案网上办理系统,方便委员实时跟踪提案办理进程和反馈意见,在提案的“提、办、督”等各个环节提供精细化服务。完善优秀提案和提案优秀承办件的评选。加强提案工作宣传报道,有近40篇报道在中央、省、市各级媒体发表,提案工作社会影响进一步扩大。
三、2019年提案工作思路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提案服务大局的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政协提案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政协党组对提案工作的领导,强化思想引领,提高政治站位,把牢提案工作的政治方向。强化责任和担当,围绕人民政协性质定位,提高提案履职的水平。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履职理念,紧扣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履职建言,助推党政部门重要工作实施和群众关注问题的解决,在推动宁波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贡献政协智慧。
(二)积极培育引导,提高提案质量。坚持质量为先、数量合理的工作导向,鼓励和引导广大委员增强质量意识,在提案的选题、调研、撰写等方面用心用力,提出1至2件高质量的提案。要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做到没调研不提案、先调研后提案,确保提案意见建议可操作、能落地。继续加大提案审查力度,杜绝“凑数提案”。重视和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界别组的骨干作用,提高集体提案比例,力争形成一批能够助推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的高质量提案,实现提案工作的提质增效。
(三)狠抓关键重点,增强提案办理实效。坚持在提高提案办理质量上下功夫,完善提案办理机制、规范提案办理流程。加强提案办理协商,丰富和拓展协商方式方法,扩大委员参与,增强交流互动,凝聚各方共识,促进提案及时、高效、务实办理。加强提案民主监督,推进联合督查,深化民主评议,对办理成果进行跟踪问效,进一步推进答复意见落实落地。研究探索提案公开办法,接受委员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四)强化制度保障,营造提案工作良好氛围。贯彻落实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条例》和《关于提高提案质量的意见》,对市政协《提案工作条例》进行修订。探索建立双向反馈、科学公平的提案质量评价体系。加强提案办理信息化建设,建立“智慧提案审办系统”。强化各方统筹,加强与提案者、承办单位和政协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提案工作无缝对接、有序推进。进一步加强提案工作的宣传,讲好“提案故事”,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提案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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