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网 15:00】

  今天下午15:00,宁波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会在宁波文化广场大剧院举行。

  【翁鲁敏】

  各位代表:宁波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现在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应到代表487名,出席本次会议的代表467名,符合法定人数。

  【翁鲁敏】

  本次会议共有4项议程:

  1.听取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听取宁波市中级法院工作报告;

  3.听取宁波市检察院工作报告;

  4.通过接受辞职决定草案、选举办法草案、专委会组成人员人选通过办法草案和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办法草案。

  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请余红艺主任作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宁波网 15:03】

  在热烈的掌声中,余红艺作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余红艺】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余红艺】

  过去一年主要工作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在中共宁波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常委会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全年共举行常委会会议8次,制定修改法规6件、废止1件,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4项,开展执法检查10次,审查规范性文件49件,作出决议决定8项,顺利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余红艺】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最大优势。常委会旗帜鲜明讲政治,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能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要位置,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看家本领,原原本本学原文,突出重点明要义,不折不扣抓落实。推动学习常态化长效化,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思想、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首要议题,常委会党组专题传达学习29项重要内容,建立“1+3”深学领读制度,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深化消化转化上见成效。

  始终不渝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强化“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及时修订完善常委会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规定,就行权履职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52件,按照市委的指示和决定办理,自觉将人大各方面工作置于市委领导之下。坚持履行好党组在人大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职责,推动常委会依照法定程序将党的主张转变成国家意志,变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决议、决定,使之成为人民的自觉行动。

  坚定不移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在服务大局中找准人大定位,发挥人大职能,彰显人大作为。立足于“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围绕市委“六争攻坚、三年攀高”决策部署,制定专项行动计划,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着力推动宁波高质量发展;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加强对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依法批准政府债务限额;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执法检查,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组织专题视察,作出专门决定;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这些工作的有效实施,有力推动了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余红艺】

  二、提升立法质量,发挥好地方立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常委会总结30年来地方立法经验,谋划推进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协同、社会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坚持“敢于破难、善于提质”的导向,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努力使地方性法规更加切实管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推进立法计划实施。启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法。在总结提炼我市实践做法、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对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全链条作出具体规定。条例草案经多次公开征求意见、反复论证、常委会两次会议审议后,提请本次人代会审议表决。修订环境污染防治规定。着重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针对企业排污、小区餐饮油烟污染、噪声扰民、夜间施工、机动车“冒黑烟”等热点问题,就属地管理、协作执法、排污许可、商事登记告知等作出制度安排,努力体现用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精神。制定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突出普惠共享、地方特色、队伍培育,对科普设施建设利用、科普活动组织实施、科普工作者权益保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等作出规定。制定全国首部地理信息资源管理地方性法规,为推进我市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开发利用提供法治保障。组织非机动车管理、河道管理两个条例修订草案的一审,确立依法科学从严管理的基调。同时,修改了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档案工作条例,废止户外广告管理条例,清理了17件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地方性法规,就专利管理等14个项目开展立法调研。

  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强化对立法全过程的协调把关。把好立法选项关,健全立法项目滚动推进和逐项论证机制,使有限的立法资源更好地回应民生关切、公共需求。把好法规起草关,全面推行联合起草工作制度,聚焦核心条款加大调研论证力度;发挥重点立法项目“双组长”制统筹作用,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把好法规审议关,严格审议程序,突出审议重点,认真研究立法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充分协调各方利益诉求。加强法规宣传,建立重要法规新闻发布机制,为法规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按照《宁波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关于法规施行一年后的六个月内就实施情况实行报告制度的规定,相关单位向常委会报告了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后的执行情况,推动法规有效落地。

  不断扩大开门立法。召开立法座谈会95次,征求人大代表、相关部门、专家学者意见建议。通过媒体和网络公布法规草案,引导社会各方有序表达立法诉求。实行代表分专业有重点参与立法工作机制,邀请277人次代表参与立法活动。重视发挥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重要作用,每件法规草案都采取发函或座谈形式征求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立法过程中,26位市级领导干部代表带队进代表联络站开展主题接待活动,对268名代表群众的1042条次意见建议,逐一分析研究,认真梳理吸纳。

  【余红艺】

  三、增强监督实效,促进法律法规有效实施、权力规范运行

  常委会认真贯彻宪法和监督法,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结合,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聚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法开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专项监督,围绕规划纲要和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等4个专项规划开展调研,听取和审议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提出培育经济动能、扩大有效投资、精准服务企业、深化市场化改革等审议意见。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跟踪监督,支持政府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加强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情况的监督,32次到产业园区、特色小镇、制造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听取和审议加大技改投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大科技投入推进创新发展等工作报告,配合省人大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推动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提升城市发展能级。

  聚焦保障人民权益。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专项审议和专题询问。在执法检查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组成5个执法检查组,并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参加,深入园区、企业、工地,开展明察暗访,实地了解情况,并就强化安全意识、加强源头管理、严格责任落实、深化专项整治等提出意见建议。在专题询问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政府部门负责人面对面深挖问题根源,共商应对措施。在政府和企业的持续努力下,11方面22项具体问题得到有效整改,还建立健全了一批管长远、促长效的制度机制。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监督,探索实行“十步工作法”,紧抓食品安全监管薄弱环节,针对网络订餐、外来农副产品输入、农村家宴市场中的突出问题,就“舌尖上的安全”提出10方面建议清单,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压实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还对防洪排涝“2020”行动计划实施、粮食安全、节能降耗、院前急救和社会应急救护、学前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海外留学生工作等开展监督,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

  聚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听取和审议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报告,针对维权成本过高、侵权行为惩治力度偏弱等问题,提出要加强司法大数据应用,建立证据披露、证据妨碍排除规则,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努力为全市创新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综合行使监督权和决定权,持续对市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市检察院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宁波海事法院海事行政审判工作开展监督,重点围绕2017年审议意见中所列12个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组织视察和调研,并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满意度测评,同时作出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决定,推动破解行政案件立案、审理、执行中的突出问题。专题听取“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汇报,就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强化失信惩戒、严格执行生效裁决等提出意见。组织对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开展调研,支持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对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专项监督,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社会环境。此外,还按照监察法规定,听取市监察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监察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聚焦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紧盯环境保护,严格落实报告制度,听取和审议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常委会连续两年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2018年对上年度提出的10方面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逐条分析、每项评估、分项测评,形成完整监督“闭环”,有效推动突出问题的解决。去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升至87.7%。围绕强化河道治理开展专项监督,并建立第三方评审机制,针对河道专业规划、排水许可制度、污水处理能力、管网建设维护等8方面问题,要求政府理顺管理机制,强化部门履职,有效改善水环境质量。配合上级人大开展海洋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推动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紧盯土地利用,市县两级人大联动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就“供而未用”问题,深入一线、掌握实情,提出健全土地监管体系、科学制定土地供应计划、强化规划刚性、完善土地调查等6方面建议。市政府认真落实,及时出台《全市推进存量建设用地盘活三年行动计划》。全市已累计处置“供而未用”土地4.17万亩。紧盯城市规划,对城乡规划、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和“三江六岸”拓展提升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推动规划的执行和落地。同时,还专题听取《宁波2049城市发展战略》编制和城市国际化建设情况的汇报,提出要进一步对标先进城市,开阔视野、聚焦特色,更加重视城市安全、市民素养和文化传承,不断提高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

  聚焦助推财政规范高效运行。加强对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将预算法的相关要求细化为30多个审查要点,推动预算监督细化深化实质化。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实时采集90家部门单位预算数据,提高审查的实效性和精准度。加强对全口径政府性债务监督,强调摸清底数、强化约束,严控增量、化解存量。高度关注审计工作,专题听取和审议审计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推动落实整改措施90项,完善管理制度51项。首次实施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切实加大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力度。

  【余红艺】

  四、做实决定工作,为全市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常委会依法有序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确保党的意图和主张转化为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

  依法开展重大事项决定工作。落实中央、省市委和省人大常委会要求,修订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的范围和重点,完善程序,促进决定权行使常态化规范化。围绕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回应代表和群众的关切,作出《关于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坚持规划先行、加快改革创新、突出产业振兴、完善治理体系、推进富民强村、凝聚各方合力等6方面重点要求,为我市在更高水平实现农村美丽、农业发展和农民富裕提供制度保障。为推动行政诉讼法贯彻实施,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决定》,在行政案件管辖与立案、非诉案件“裁执分离”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义务等10方面制定详细规定,促进政府部门和审判检察机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司法权威和公信力。作出《关于市政府机构改革涉及市的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决定》,确保我市机构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

  深入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经过全市各级共同努力,市县乡三级已实现票决制工作全覆盖。健全票决制工作制度体系,制定民生实事项目跟踪监督实施意见、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评估办法。推进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票决的10个民生实事项目有效实施,成立10个项目监督组,由常委会联系主任牵头、相关专委会组织、代表中心组参与,每季度开展监督检查,年度进行综合评价。全年共开展监督检查40余次。目前,项目均已如期完成,具体情况已向大会书面报告。此外,还制定了街道民生实事项目代表会商制指导意见,全市已有68个街道开展这项工作。

  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修改人事任免办法,对任免范围、任免程序等优化完善,进一步规范提升工作水平,确保党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全年共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4人次。

  【余红艺】

  五、深化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常委会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创新工作机制、丰富活动平台、完善制度规范,全力支持、切实保障代表充分发挥作用。

  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组织代表履职培训,260人次代表参加轮训及专题培训。密切常委会与代表联系,安排49名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327名基层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参加一年两次重要情况通报会,邀请221人次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380人次代表参与常委会视察、调研等各项活动,保障代表更好知情知政。建立完善代表履职登记制度,表彰代表履职积极分子和优秀议案建议,进一步增强代表履职动力。制定出台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办法,组织93名代表报告执行职务情况,展示履职风采。

  拓展代表活动途径。着力打造代表联络站“升级版”,制定全国首个代表联络站建设的地方标准,推动102个代表联络站实现硬件标准化、制度规范化、活动常态化、联络信息化。丰富代表履职形式,集中开展“代表活动月”活动,组织全市五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调研257次,召开重要情况通报会90场,走进94个政府部门。常委会建立覆盖各工作领域的13个代表专业小组,在军民融合科技创新、旅游经济、互联网金融、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等监督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深化议案处理和建议办理。认真处理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2件代表议案,加强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议案已转化为立法和决定的成果。积极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去年代表提出的597件建议已全部办结,促成问题解决或基本解决的329件,占比55.11%,创历史新高。对本届以来617件部分解决或计划解决的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对29件“回娘家”建议开展第三方评估,督促有关部门抓紧落实承诺事项。对17件代表建议开展重点督办,推动“天一阁月湖”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等一批建议有效解决。同时,还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建议办理工作实施满意度测评,促进承办单位加大力度、落实责任、增强实效。

  【余红艺】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常委会坚持把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着力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强化制度落实,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提升履职效能。全面推进“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加强履职学习、加强调查研究、加强民主议事,进一步提高把握大局、反映民意、依法履职、推动落实的本领。扎实开展“牢记初心使命、勇于奉献担当”专题教育实践活动,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执行。完善学法制度,精心组织会前法律解读和专题讲座,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改进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制定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召集人职责等15项制度规定,加快“数字人大”建设,积极开展“微创新”活动,切实提升履职质效。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 强化协调配合,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加强研究和宣传。充分发挥宁波市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平台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和理论联系实际,依托全市各级人大组织和人大代表力量,围绕人大工作完善发展、立法机制优化、监督实效提升、基层人大建设等主题,形成170余项调研成果,为常委会履职提供智力支撑。广泛开展人大制度宣传,常委会组成人员赴党校、机关、基层宣讲,邀请500余名大学生“走进人大”,现场感受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历史必然和特点优势。改进人大新闻工作,强化策划联动,通过各类媒体报道彰显人大制度自信,宣传人大工作绩效,展示人大代表风采。

  夯实人大基层基础。加强对基层人大的联系与指导,健全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主任读书会、对口座谈会、联动工作等联系指导机制,总结推广基层创新经验,凝聚全市人大工作合力。就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文件精神,开展调研检查,形成督查报告和12项问题的清单,推动各地抓好整改落实。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牢记使命担当,依法行使职权,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推动了全市人大工作的整体发展。

  【余红艺】

  一年来,常委会还认真研究人大信访工作,完善机制,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995件2921人次,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与友好城市交流,先后接待了来自8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团,为服务宁波高水平开放发挥积极作用。

  【余红艺】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中共宁波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人大指导下,广大市人大代表、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市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宁波海事法院以及区县(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协同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余红艺】

  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常委会的工作同广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少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在立法过程中的主导作用还要更好发挥,立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的着力点还要更加精准,跟踪问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职权行使还不够充分,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落实;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还需要更广泛拓展,代表履职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加以改进。

  【余红艺】

  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践行“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的新期望,坚持党的领导这一履职之魂,聚焦服务大局这一履职之要,牢记为民尽责这一履职之本,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奋发有为,努力交出人大工作高分答卷,为实现“两个高水平”奋斗目标,推动宁波走在高质量发展前列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余红艺】

  一、在强化政治自觉上提升新境界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作为这一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常委会要持续深入学、融会贯通学,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理论水平,确保人大各项工作紧紧扣在贯彻落实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上,紧紧扣在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上,紧紧扣在厉行法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上。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为指引,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四个意识”的政治原则中去定向,置于“四个自信”的战略定力中去把握,努力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上有新实践,在加强制度供给上有新突破,在人大工作改革创新上有新亮点。要深入调研,加强谋划,为市委作出新时代加强地方人大工作决策部署当好参谋助手,协助市委开好全市人大工作会议,认真配合做好有关文件落实情况督查。要加强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理论研究,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努力形成一批立足宁波人大实践的高质量创新成果。要加强人大新闻舆论工作,召开全市人大宣传工作会议,组建人大制度宣讲队伍,深化“走进人大”活动,完善大宣传格局,推动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深入人心。

  【余红艺】

  二、在全面依法履职上展现新作为

  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聚焦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依法行使各项职权。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听取和审议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国有资产管理等专项报告,对前湾新区、甬江科创大走廊建设情况开展视察,支持政府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工作。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决算、审计工作以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报告,审查批准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加强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加强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的监督,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高水平融合发展。听取和审议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修订城乡规划条例。同时,还将配合省人大开展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主题监督,并对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立法开展调研论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推动法治宁波建设。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坚持把提高立法质量作为重中之重,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推进立法精准化、精细化、精干化。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届中调整优化立法规划项目库,合理配置立法资源。建立法规动态维护机制,对我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体检”,有效维护法制统一。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工作,落实法规实施情况限期报告制度,持续开展法规立法后评估。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听取和审议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对法治政府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深入推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按照监察法要求,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着力推动民生福祉改善。听取和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上下联动对水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专项审议、专题询问,做好河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二审工作,修改防洪条例、甬江奉化江余姚江河道管理条例、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加强民生领域立法,制定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地名管理条例,修订限制养犬规定,做好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二审工作,对住房租赁管理、菜市场管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等开展立法调研论证。持续关注教育事业发展,以学前教育相关法规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为重点,促进各类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继续对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监督,推动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深化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确保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余红艺】

  三、在密切联系群众上取得新成效

  充分发挥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特点和优势,贯彻落实群众路线,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广泛听取和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档案。提高代表履职培训的针对性、专业性,提升代表履职能力。落实代表知情知政制度,有主题、有计划、有重点、有实效地组织代表活动,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专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加快推进代表联络站“四化”建设,进一步丰富活动形式,提高运行实效。提升代表工作信息化水平,加快网上代表联络站、代表履职APP等网络平台的建设推广应用,不断畅通代表与群众“全天候”联系渠道。持续深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推进建议内容和办理结果公开,强化联合督办和专项督办,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和问题解决率。完善社情民意收集反馈工作机制,注重对代表建议、网络舆情的大数据分析,把代表和群众关注的问题作为常委会行使职权的重要指向。

  【余红艺】

  四、在加强自身建设上迈出新步伐

  加强政治建设,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作风建设,自觉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斗争,不断提高调查研究质量,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使人大工作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加强制度建设,着力完善常委会会议制度,推进内容安排科学、议题审议充分、知情知政便捷。加强能力建设,通过法制讲座、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形式,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践行法治、依法履职的能力,反映民声、维护民利的能力。加强组织建设,做好人大机构改革相关工作,完善人大组织制度。加强队伍建设,按照“五个过硬”要求,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工作指导与交流,密切与区县(市)人大的全方位联系,召开乡镇(街道)人大工作交流会,根据省人大要求积极开展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试点,进一步放大全市人大联动效应。

  【余红艺】

  各位代表,新时代需要新担当,新征程呼唤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宁波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使命、开拓创新,凝心聚力、锐意进取,为推动宁波走在高质量发展前列,夺取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翁鲁敏 15:46】

  现在进行第二项议程:请周招社院长作宁波市中级法院工作报告。

  【周招社】

  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周招社】

  2018年,全市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六争攻坚、三年攀高”工作大局,负重拼搏,奋发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年受理各类案件234009件,办结236807件,同比分别上升4.49%和10.01%。其中,市中院受理14061件,办结13361件,同比分别上升15.57%和7.59%。全市法院同期结案率增加5.08个百分点,达到101.20%。主要审判执行质效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周招社】

  一、公正司法,忠诚履行审判职责

  全面加强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宽严相济,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新收一审刑事案件9536件,办结9515件,判处罪犯14087人,同比分别下降9.26%、9.20%和5.37%。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单独或会同检察、公安机关制定《关于加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引》等6个指导性文件,统一司法标准、强化打击合力,共受理案件26件,审结17件,判处罪犯114人,移送犯罪线索18件。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犯罪,对852人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13件,维护良好社会秩序。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惩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审结相关案件60件、判处86人。严厉打击腐败分子,受理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56件82人,审结48件66人。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顺利完成中宣部原副部长鲁炜受贿案开庭审理工作。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持续完善“三项规程”,大力推进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会同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实现全市刑辩律师全覆盖。充分发挥非监禁刑功能,促进罪犯改造自新,全年判处管制31人,适用缓刑4702人,审结减刑假释案件1555件。

  坚持调判结合,妥善处理民商事纠纷。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124472件,审结123354件,同比分别上升9.57%和10.25%。全年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调解自动履行率分别达到60.46%和61.85%,同比分别增加2.43和2.40个百分点。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心理干预、家事调查员等机制,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运用,审结婚姻、继承等家事纠纷7551件。依法服务和改善民生,审结涉就业、消费、医疗、教育等案件5194件。依法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审结涉房屋买卖、租赁、建设工程纠纷等案件5979件。依法妥善高效审结153件涉军停偿案件,有力服务国防和军队改革。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分流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市妇联等10余家单位进驻市诉讼(调解)服务中心,大力推广ODR平台和律师调解工作,全年民商事纠纷诉前化解率达16.61%,同比增加3.17个百分点。全面开展网络公告送达,发布公告33499个,为当事人节省费用1000余万元,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收诉讼费813.49万元 。

  坚持监督促进并重,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554件,审结1544件,同比分别上升8.29%和6.04%。依法履行司法审查职责,并注重通过协调方式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原告胜诉和实现自身权利救济后撤诉案件合计达37.44%。深化异地与集中相结合的管辖制度改革,不断提升行政审判公信力,全年异地管辖率为43.31%。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滥诉甄别机制,避免行政和司法资源无端浪费。实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目录制,在庭审中设置“发声”环节,努力提升出庭效果。成立全省首家中院层级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推行简易案件速裁、类案格式化审查等改革,市中院通过该中心审结了全年60.17%的行政诉讼案件,申诉率同比减少14个百分点,平均审理天数同比下降20.83%。相关做法受到最高法院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上作了专门介绍。强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通过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为行政机关点评败诉案件、发送司法建议等方式促进依法行政。

  【周招社】

  二、乘势而上,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全市法院强化责任、挂图作战,全力以赴破难攻坚。新收执行案件74602件,执结79083件,同比分别上升5.01%和23.82%,执行到位金额241.28亿元,第三方评估核心指标均达到最高法院要求。

  党委领导、多方联动,凝聚更强大的合力。推动建立“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基本解决执行难”综合治理大格局。进一步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多方位、多领域、立体化的“点对点”查控系统基本成型,全年通过网络查询财产132万余次,冻结资金6.18亿元,查询车辆58745台,通过布控抓获被执行人5010名。去年5月份与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建立协作查控机制,延伸人车查控时域,共查控被执行人825人,扣押车辆172台,促成履行到位金额2210余万元。加大宣传力度,去年12月参加最高法院“决胜执行难”全媒体直播活动,有70家媒体参与,点击量超过1300余万次,营造了破解执行难的强大声势。

  重拳出击、强化震慑,实施更有力的举措。严厉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实施司法拘留2768人次、罚款7020件。受理拒执犯罪37件42人,审结33件36人,受理和审结案件数同比分别上升428.71%和312.50%。全面深化失信联合惩戒,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6183例,限制消费和出境106897人次。率先把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数据信息纳入宁波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定期开展集中大会战等专项行动,全年开展集中执行112次,腾退房屋3272处。在去年5月的一次夜间集中行动中,全市法院出动干警510名,当场抓获被执行人91名,促成和解31件,执结28件,履行到位金额530余万元。

  优化模式、完善规则,形成更有效的机制。实质化运行执行指挥中心,优化全市法院“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执行管理新模式。对基层法院难以执行的案件,积极开展协同执行、指定执行和提级执行,集中力量啃下一批“骨头案”,取得良好效果。制定实施《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监督管理办法》等5个司法文件,并开展执行案件专项巡查,严格监管重点案件和重点环节,持续提升规范化水平。完善司法网拍规则,提升拍卖效率与效果,全年网拍8205次,成交总额188.20亿元,溢价率39.36%,为当事人节省佣金约4.14亿元。

  【周招社】

  三、围绕中心,全力服务保障“六争攻坚、三年攀高”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出台专门意见,为“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全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依法保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妥善处理涉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轨道交通建设等案件,配合省高院协调化解大榭开发区房屋征收搬迁案,为总投资200亿元的项目扫除障碍。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审结浙江造船有限公司、宁波璟月湾旅游置业有限公司等破产重整、清算案件165件。稳妥处置“僵尸企业”,盘活企业存量资产近46亿元,释放土地资源5900余亩、房屋面积153万多平方米。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设立司法环保联络室,审结涉环境资源案件1145件,在全省首例海洋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判令被告人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依法审结强制搬迁、拆除违法建筑等非诉执行案件3747件,与有关部门联合发文推动破解“裁而不执”难题,促进土地资源和城市空间保护利用。妥善审理涉承包地“三权分置”、征地补偿等案件1665件,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努力优化营商环境。出台服务保障意见,健全依法精准服务企业长效机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妥善审结各类涉企纠纷59382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审结专利、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等案件2816件,同比上升14.85%。推动成立全国唯一市级知识产权法学会,建立跨区域联动机制,持续提升宁波知识产权审判影响力。服务“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建设,深入实施涉外商事审判精品战略,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287件,并从司法角度提出我市防范中美贸易摩擦风险的建议,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积极参与打击恶意逃废债和民间借贷协同治理行动,已公布“职业放贷人名录”60人,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41780件,防范金融风险,维护融资秩序。挂牌成立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理顺高新区司法管理体制,服务保障园区发展。

  积极参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传统和新媒体资源,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普法宣传稿件594篇,推送微信1030篇,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发挥司法裁判的引导、规范作用。遵循“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判处未成年人罪犯267人,健全圆桌审判、回访帮教等机制,持续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积极参与基层“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开展“村民说事、法官说法”,促进乡村治理水平提升。畅通申诉信访渠道,深化“诉访分离”改革,受理申诉、申请再审353件,化解信访积案195件。

  【周招社】

  四、攻坚克难,创新工作取得重大成果

  坚持问题导向,把握发展机遇,在改革创新中推动法院工作走在前列。

  移动微法院建设取得巨大成效。将移动微法院建设作为全市法院的一号工程,上下同欲,全力推进。一年来,移动微法院功能不断升级完善,成效不断放大。全市法院全年在平台上流转案件131305件,在线申请立案47570件,网上交流51万余次,通过平台送达诉讼文书48.73万人次,网上调解、撤诉、证据交换、开庭及询问35035件次,跨省市开庭或调解7219件,网上终本约谈4698件。去年9月,省高院向全省法院推广,截至去年12月底,全省平台注册用户14.61万人,总访问量1568万人次,日均访问量13万人次,44.97万件案件进入平台。移动微法院是司法领域的“最多跑一次”改革,让当事人打官司省时省力省钱;解决了许多办案中的堵点难点痛点,提高了办案效率,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实现全程留痕,倒逼规范办案,有效促进司法公信力提升。移动微法院已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诉讼参与人的普遍赞誉,得到法官和办案辅助人员的普遍欢迎,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郑栅洁书记多次批示并给予“与时俱进,真诚为民”的高度评价。车俊书记指出,移动微法院是继我省杭州互联网法院之后的又一司法创新,体现以人民为中心,发挥了移动互联网优势。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四次批示,去年11月1日到宁波专题调研时明确要求纳入全国智慧法院重点工程,向全国推广。

  司法援助保险创新得到上级的高度肯定和推广。2017年5月,市中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唯一的司法援助保险试点法院,探索在部分“执行不能”案件中引入保险理赔机制。在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下,市中院与人寿财险宁波分公司签订保险合同,约定在市中院2018年办结的涉人身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执行不能”案件中,对被害人或其家属进行保险理赔。目前司法援助保险实现全市全覆盖,已有43起案件105人获得378.21万元理赔款。省高院、最高法院已分别发文向全省、全国推广。此外,进一步拓宽救助渠道,鄞州、镇海、慈溪等法院引入慈善基金提供司法救助,已为39起案件的申请人发放救助款175.44万元。救助制度的推动和完善,让更多陷入困境的申请执行人得到救助,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温暖和关怀。

  【周招社】

  五、夯实基础,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不动摇,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自觉主动接受各界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打造过硬队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专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每月两次“夜学夜读”,举办微型党课宣讲比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开展政治督察、专项巡查和作风检查,对3家基层法院开展司法巡查,用好“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全年未发现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深化名院战略,以培育“名家”“名庭”、打造“名案”“名牌”为导向,全面开展“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从全市法院评选出“业务标兵”28名和“业务能手”57名。加强年轻干部培养,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培训班,49名干警参加首期培训。专案办理工作成绩显著,得到省委省政府专门通报表彰,1个集体、3名个人荣立一等功,3个集体、8名个人荣立二等功,5个集体、20名个人荣立三等功,所获荣誉等次和数量均创宁波法院历史之最。

  以综合配套改革为抓手落实司法责任制。全市法院遴选第三批员额法官53名,交流19名,退出22名,开展法官等级择优选升82名,招录司法雇员212名,不断健全人员分类管理机制。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院庭长主审案件占结案总数的43.04%。构建与司法责任制相配套的新型审判监管体系,制定《全市法院重点案件监督办法》,甄选两级法院92名优秀员额法官成立监督组织,对二审发改、当事人上访申诉、裁判尺度不统一等重点案件进行评查。去年5月启动以来已完成评查25件,其中提起再审4件。

  以自觉接受监督为动力提升工作水平。认真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办结人大代表建议13件、政协委员提案8件。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基本解决执行难”、行政审判、知识产权审判等工作并做好审议意见落实整改。定期向代表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代表通报工作,积极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参与信访接待。去年10月,36名全国人大代表来市中院专题视察,相关工作受到代表们充分肯定。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审结再审抗诉案件39件,其中改判32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6次。深化阳光司法,全年上网裁判文书114715份,召开新闻发布会33次,举办公众开放日127场。市中院司法透明度指数连续五年位居全国前三位,并被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标杆法院”。探索建立法官与律师互评机制,深化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周招社】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法院的发展进步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周招社】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解决执行难任务依然艰巨,执行程序不规范、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问题仍然存在,执行网络查控和失信联合惩戒覆盖面还需进一步拓展,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效仍需持续努力。二是司法权力的规范化运行机制需要不断完善,新的审判质效监督机制亟需健全。三是法官办案压力继续加大,全市民商事、执行案件持续上升的状况尚未改变,一线法官人均结案357.63件,同比增加96.07件。四是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司法理念、司法能力与新时代新要求还有差距,少数干警司法作风不正损害司法公信,司法雇员待遇低导致留人难现象突出。对于这些问题和短板,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争取各方支持,认真加以解决。

  【周招社】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全市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按照“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的新期望,始终围绕“六争攻坚、三年攀高”工作大局,认真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大力加强“四项建设”,全力打造“一流名院”,为宁波持续走在高质量发展前列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强化大局意识,着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努力打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坚决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服务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依法审理破产案件,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和解功能,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涉外审判工作机制,服务全方位开放合作。

  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坚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完善权责明晰、管理科学、高效有序的司法权运行机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实行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全面提高司法效率。健全新型审判监管体系,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主审法官会议和合议庭的作用,确保公正司法。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诉源治理”、诉前分流,促进矛盾纠纷多渠道化解。

  三是践行为民宗旨,努力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深化司法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现代化建设,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性、全方位的诉讼服务。健全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司法公开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完善人民法庭布局,充分发挥贴近群众、便利诉讼的作用,更好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成果,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更高目标迈进。

  四是持续改革创新,加快提升智能化水平。按照始终走在前列的要求,充分发挥先发优势、试点优势和研发基地优势,不断推动移动微法院深度应用、功能拓展、平台升级和规则完善,为向全国推广打好扎实基础,为建设全球领先的移动电子诉讼体系贡献宁波经验。加快完善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庭审语音识别、审判智能服务、大数据分析等辅助办案系统,推动智慧法院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

  五是坚持从严治院,全力打造高素质法院队伍。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违纪违法行为,建设清廉法院。加快专业化建设,切实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推动落实从优待警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激发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动力,打造“一流名院”。

  【周招社】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为服务保障“六争攻坚、三年攀高”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翁鲁敏 16:20】

  现在进行第三项议程:请戎雪海检察长作宁波市检察院工作报告。

  【戎雪海】

  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戎雪海】

  2018年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也是转型发展的关键一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锚定检察工作新的时代坐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戎雪海】

  一、顺应新形势,更加有力保障发展大局

  紧紧围绕党委重大决策履职尽责,切实做到党委有部署、检察有行动,努力为我市新一轮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动融入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199人,坚持把检察履职与化解风险、促进发展统筹起来,全力配合做好依法追缴、处置涉案资产工作。出台助力“六争攻坚、三年攀高”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32项工作举措,大抓落实。坚持急企业之所急、供企业之所需,持续开展集中走访和常态化联系企业活动,依法稳妥办理民营企业案件,对符合从宽处理的依法坚决从宽,对涉案企业财产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千方百计为企业正常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挂牌设立全省首家知识产权检察联络室,建立统一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组织,依法起诉知识产权犯罪52人,为企业提供更直接更专业的司法保护。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政治担当,坚决做到思想发动、组织领导、决策部署、指导督导“四个到位”。加强与政法等其他机关的协作配合,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办理“恶势力”案件有关事项的通知》等9份指导性文件,高度凝聚共识、形成强大合力。以“铁案”标准办理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批准逮捕271人,提起公诉179人,在办案中发现并向有关单位移送“保护伞”“关系网”线索10件,做到“扫黑”与“打伞”双向联动。

  积极投身平安宁波建设。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7468人,同比上升1.84%,提起公诉14016人,同比减少12.3%,有力维护地区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好司法办案“后半篇文章”,更加重视在履职中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各类矛盾风险和苗头隐患,促进社会和谐善治。圆满完成省委政法委交办的重大信访积案化解任务,依法妥善处理各类信访3978件,未发生赴省进京涉检非正常访和极端信访事件。扎实做好世界互联网大会等重大活动维稳安保工作。

  主动融入反腐败工作大局。圆满完成中央交办的中宣部原副部长鲁炜受贿案等专案办理任务,得到上级高度肯定,专案办理量居全国前列,为反腐败斗争持续贡献“宁波检察力量”。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配合做好转隶后各项工作衔接,遵循修订后刑事诉讼法新规定,建立健全新型办案机制,起诉职务犯罪74人,助推清廉宁波建设。

  【戎雪海】

  二、把握新方位,更加聚焦深化法律监督

  牢牢把握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在全省率先制定实施新时代全面深化法律监督25条意见,推动检察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50起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例,数量居全省前列,1起案件被最高检评为“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刑事监督稳中有进。重点围绕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取证等问题,监督立案108人,纠正漏捕、漏诉144人,同比均上升100%,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35人,判处无期徒刑及死刑缓期二年执行3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935人,不起诉132人,同比分别减少11.9%和7.69%。进一步加强对刑事裁判定罪和法律适用错误、量刑明显不当的监督力度,提出刑事抗诉5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法院已采纳52件,采纳数同比上升52.9%。全方位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38人次,监督收监“判实未执”、不当监外执行等69人,同比上升38%;经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被采纳516人,同比上升112%;纠正监管场所、社区矫正违法190人次,同比上升197%;会同其他政法机关,出台刑事裁判财产性判项执行责任清单,相关做法在全省推广。

  民事行政监督提质增效。围绕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违法、虚假诉讼等问题,提出、提请民事抗诉37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4件,法院已改判20件,同比分别上升15.6%、133%和11.1%,向公安机关移送虚假诉讼犯罪线索22件,已立案21件,同比上升214%和600%。不断强化民事、行政执行监督尤其是民事非诉执行监督力度,会同市中院出台指导意见,配合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总攻战,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06件,同比上升253%,促使一批疑难复杂积案执行到位。

  公益诉讼检察全面推进。实现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公益诉讼全覆盖。共收到群众举报线索774条,经审查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4件,已整改回复198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0件,法院已判决6件,诉求均获支持;促使800余家医疗机构对废水排放问题进行专项整改,督促依法处置危险废物60吨,清理各类垃圾2万吨,追缴生态补偿费465万元,收回国有财产权益价值287万元。着眼于营造良好监督环境、畅通线索发现渠道,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会签协作配合意见,面向社会推广应用“甬检掌上公益”线索收集管理平台,北仑区院在全国首创公益诉讼线索“慧查”系统,获最高检肯定并组织观摩。

  【戎雪海】

  三、落实新举措,更加自觉践行司法为民

  聚焦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着力提升服务保障民生工作质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出台特别重大敏感案(事)件应急处置三个办法,强化前位意识,第一时间介入重大敏感案件,获省院主要领导肯定并在全省推广。把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贯穿办案始终,深入开展“少捕慎诉、保障权益”专项行动,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不批准逮捕1604人,不起诉1723人,同比上升13.4%和2.32%,对75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救助119.4万元,获评检察系统践行“枫桥经验”典型案例数量居全省前列。

  精准保护民生民利。突出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依法起诉恐爆枪、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7478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797人,“套路贷”等犯罪297人。针对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开展专项监督,起诉污染环境、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424人,建议移送、监督立案68件133人,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2件,助推美丽宁波、健康宁波建设。

  全面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坚持惩治与预防相结合,依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129人,研发全国首个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查询系统。践行保护性司法理念,用好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作出附条件不起诉75人、封存犯罪记录531人。主动联合司法局出台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意见,实现涉案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零门槛”,被司法部转发推广。深化检校共建,全市11名检察长受聘法治副校长讲授法治课,组织检察官开展法制宣讲330场次,慈溪市院“花季关护”工作被写入最高检2018年工作报告。加强社会协同,在全市全面推广全国首创的“检医合作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设立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基金,鄞州区院获评全国第二家未成年人检察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基地。

  着力构建服务型司法。出台进一步深化检察环节“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意见,分解式、清单化部署推进案件信息查询、掌上微检务、电子卷宗系统等11项司法便民举措,让诉讼当事人从“现场跑”到“网上跑”,绝对“不多跑”。全面推进12309检察服务大厅建设,挂牌成立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建立当事人预约员额检察官接访机制,提档升级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控告、举报、申诉、信访等事项“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在市委、市政府组织开展的2018年度民主评议机关活动中,获“公共服务与管理部门和单位”类别第一名。

  【戎雪海】

  四、释放新动能,更加务实推进改革创新

  认真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发扬基层首创精神,做细做实改革“内装修”和“精装修”,获评全市重点改革任务“成效明显”等次。

  细化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完成首批42名高级检察官择优选升、第三批44名员额检察官遴选、首次96名司法雇员招录等工作,一线办案力量得到进一步充实和加强,各归其类、各得其所、各展其才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格局初步形成。严格落实领导带头办案规定,两级院检察长等入额院领导带头直接办理各类案件1366件。全面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办案责任制,建立健全重大敏感案件集体把关等多项制度,全程、同步、动态监督机制已基本形成。完善办案业绩和质效考核办法,强化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充分调动办案人员责任心和履职积极性。

  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现监督前移,推进存疑不捕案件会商、在基层公安机关设立检察官办公室等机制落地,我市奉化等地相关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围绕推进庭审实质化,充分发挥诉前主导、审前过滤作用,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实施非法证据排除、庭前会议、“四类人员”出庭等制度,以程序正义保障实体正义。积极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实现律师阅卷“零等待”、信息推送“点对点”、检察服务“一站式”,提供电子卷宗光盘3218张,切实为律师执业提供便利。

  稳步推进检察创新和科技应用。牵头推进我市“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建设和推广应用,协同处理案件10056件,司法办案效率进一步提升。在全国首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已导入200余家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数据101400余条,通过智能比对筛查实现对可能涉罪行政执法案件处理的监督,相关经验做法两次被《检察日报》头版报道。全面建成办案、办公、管理等六大信息平台,远程庭审、提讯、会商系统在全市全面推广应用,智慧检务对检察工作的支撑作用更加明显。建立完善全国首创的创新管理平台,年度立项实施31个创新项目,获评全省优秀创新成果数量并列全省第一。

  【戎雪海】

  五、对标新要求,更加精准抓好队伍建设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要求,在提高检察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上下功夫,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部署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着力创建学习型机关,凡是上级重要会议和决策部署,第一时间学习传达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严格按照市委部署,扎实开展“牢记初心使命、勇于奉献担当”专题教育实践活动。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一以贯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认真抓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确保真学真懂、信号强烈、入脑入心。以“零容忍”态度查处1名违纪检察人员。扎实做好省院巡视问题整改落实以及最高检对省院巡视反馈问题联动整改工作,高标准完成对北仑区院、海曙区院党组的巡察和对象山县院“回头看”工作。

  大力推进专业化建设。实施人才兴检战略,深入推进队伍和业务建设两个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各级各类岗位轮训、素能培训154期11301人次,加强多岗位挂职交流,细化办案组织,优化专业力量,10人在省级以上业务竞赛中获评“标兵”或“能手”称号,其中1人进入全国前三,为全省最佳成绩。针对检察人才结构性矛盾和知识短板,外聘10名专家为咨询专家库成员。

  【戎雪海】

  各位代表,进入新时代,我们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针对市“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54条意见建议,制订19条改进措施逐项落实。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代表参与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主动向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工作,虚心听取意见建议。更加自觉把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共发布程序性案件信息20934件,重要案件信息99件,法律文书10133份。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荣立集体和个人一等功4个、二等功8个、三等功67个,涌现出全国侦监业务标兵詹政洁、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陈祺等一批先进典型。

  【戎雪海】

  各位代表,我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全市两级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重视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戎雪海】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不足和问题:检察履职能力与新时代人民群众新需求还有差距,尤其是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相对比较薄弱、履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新职能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六争攻坚、三年攀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还需进一步完善;建设一流过硬队伍举措还需进一步深化。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力气不断加以解决。

  【戎雪海】

  2019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部署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按照“勇当排头兵、建设一流院”目标定位,以更高站位、更优标准、更实举措、更足干劲推进履职、改革、创新、建设全面提升,为宁波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要在服务发展大局上谋划新举措、实现新突破。始终坚持谋划紧贴大局、履职围绕中心、司法服务发展,在打好三大攻坚战、推进“六争攻坚”、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中更加主动作为、凸显担当、干出实绩。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检察工作的行动指南,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和监督智慧落实各项司法为民举措,加倍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丰富、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二要在维护社会稳定上谋划新举措、实现新突破。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宁波建设,以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姿态坚决扫除黑恶势力犯罪,持续保持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高压震慑态势。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最盼望、最关心、最怨恨的问题,突出打击危害金融安全、网络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违法犯罪,始终坚持把司法办案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参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三要在深化法律监督上谋划新举措、实现新突破。加快构建法律监督新格局,持续推动监督理念转变、监督方式升级、监督实效提升,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认真学习好贯彻好修订后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围绕履行好对司法工作人员部分职务犯罪侦查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开展法律监督时的调查核实权等职能,加强检察职能宣传,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与监察机关、其他司法机关凝聚共识、形成合力,确保新修订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四要在检察改革创新上谋划新举措、实现新突破。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内设机构改革,落实刑事案件“捕诉一体”、巡回检察等办案机制,最大限度释放改革新动能。主动拥抱现代科技,推进智慧检务与法律监督、检察办案、司法为民深度融合。深化“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花季关护”等优秀创新成果向更高层面推广应用,努力打造更多在全省、全国有影响力的甬检品牌。

  五要在锻造检察铁军上谋划新举措、实现新突破。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落实新时代党的政治建设总要求,扎实开展“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奉献”专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推进清廉检察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松劲,正风肃纪不停歇。按照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方向,不断提升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能力水平,加快补齐民行检察力量短板,以法律高素养和专业高水准确保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戎雪海】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务实进取,善作善成,为我市奋力推进“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