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宁波市“最美河长”评选工作的通知》(甬治水办〔2018〕87号),经各县级治水办(河长办)组织开展初评并报市治水办(河长办),初步评选出宁波市“最美河长”37名。现将入选名单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治水办(河长办)办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的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3、公示时间:从2018年12月25日起至12月29日止。
4、公示受理电话:0574-89183484。
地址:宁波市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5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