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宁波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关于推进科技争投高质量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作为全国民营经济先发地区,宁波将高标准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打造全国一流的民营经济创新创业高地,并建设成为新材料和智能制造创新创业中心,带动全市创新能力迈进全国第一方阵,并率先建成引领型国家创新城市。
继续发挥“敢为人先”精神
今年2月1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宁波、温州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要求打造民营经济创新创业新高地。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经国务院批准,在推进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做出示范的区域。
昨天发布的《实施意见》,也就意味着宁波将在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继续发挥“敢为人先”精神,翻开宁波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第一页。
“这既是对宁波改革开放四十年根植民营经济沃土的肯定,也是新时期国家赋予宁波的‘创新使命’。”在新闻发布会上,宁波市科技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程介绍,“宁波民营经济非常发达,已经成为驱动科技创新的主引擎、推动经济发展的生力军。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郑栅洁指出要毫不动摇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为企业降本减负、松绑除障、排忧解难、撑腰鼓劲、引路指向。为此,我们结合国务院批复精神,立足宁波民营经济和开放优势,通过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努力打造成为全国一流的民营经济创新创业高地,积极为全国全省发展大局贡献更多宁波科技担当。”
5年建成科技体制改革试验区
《实施意见》明确,通过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宁波的产业优势、创新创业优势和体制机制优势,用5年的时间,着眼于全面深化改革,坚持跟进与创新相结合的改革策略,建成科技体制改革试验区;着眼于完善区域创新创业环境,建成创新创业生态优化示范区;着眼于开放协作,发挥开放这一最大优势服务国家开放战略,建成对外开放合作先导区;着眼于与温州协同发展、错位发展,建成城市群协同创新样板区;着眼于传统产业突围和新兴产业培育,建成产业创新升级引领区。
目标要落实到数字:力争到2020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2%,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2600亿元,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3000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0000件以上。
而到2022年,宁波力争将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4%,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50000件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0%。其中,宁波国家高新区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9%,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90%,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50件。
记者看到,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宁波此次发布的《实施意见》从构建创新发展新空间、建设创新发展新平台、强化创新发展新主体、培育发展人才新梯队、增强产业发展新动能、促进开放发展新融合、释放改革发展新活力、健全创新发展新生态等“八个新”及强化要素保障入手,提出了实实在在的46条政策。
□通讯员 王虎羽 记者 陈嫣然
编辑: 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