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下载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专题  >  专题稿件
多次沟通不改正 鄞州一处违法搭建阳光房遭强拆
稿源: 宁波晚报   2018-08-17 08:39:00 报料热线:81850000
【专题】宁波深化“三改一拆”专项行动

  工人对违法搭建进行拆除作业。

  昨天上午9时,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局)直属二中队组织力量,对东部新城某小区29幢一处违法搭建的阳光房进行了拆除。

  记者在现场看到,该处阳光房搭在露台上,钢结构的框架已经建好,大约有10平方米。几个工人正在进行拆除作业,在场的城管执法队员告诉记者,拆除工作约需进行一天。

  今年5月份,为了控制新建小区的违法搭建现象,鄞州区全面推开“三位一体”防控体系,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属地街道”三家单位,在辖区新交付的小区进行驻点,通过整合各方力量、共享有效信息、联合巡查管控,提升小区防违控违能力。该小区是这次“三位一体”防控小组的首批驻点小区。进驻后,防控小组给每位业主发了宣传单,提前告知业主哪些违法搭建行为不能做。近三个月来,经过解释沟通,大部分业主最后都理解了防控小组的工作,没有发生违法搭建现象。

  8月14日,防控小组发现,29幢某业主有搭阳光房的苗头,遂到现场通知业主不要搭建。业主没有同意,并趁防控小组不注意,迅速搭好了阳光房框架。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局)直属二中队发现后,马上联系业主,让其自行拆除违法搭建,但业主始终不同意。

  前天,经多次沟通无效后,中队对该业主下发了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昨天,为了防止其行为在小区造成示范效应,城管执法人员对违法搭建实行了强拆。

  “违法搭建阳光房不但破坏了小区的结构,影响了小区的整个环境与美观,同时也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对于这种行为,城管部门会坚决依法处理,请个别业主不要再抱侥幸心理。”城管执法人员说。(记者边城雨文/摄)

原标题:多次沟通不改正 违法搭建阳光房遭强拆

编辑: 郭静纠错:171964650@qq.com

多次沟通不改正 鄞州一处违法搭建阳光房遭强拆

稿源: 宁波晚报 2018-08-17 08:39:00

  工人对违法搭建进行拆除作业。

  昨天上午9时,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局)直属二中队组织力量,对东部新城某小区29幢一处违法搭建的阳光房进行了拆除。

  记者在现场看到,该处阳光房搭在露台上,钢结构的框架已经建好,大约有10平方米。几个工人正在进行拆除作业,在场的城管执法队员告诉记者,拆除工作约需进行一天。

  今年5月份,为了控制新建小区的违法搭建现象,鄞州区全面推开“三位一体”防控体系,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属地街道”三家单位,在辖区新交付的小区进行驻点,通过整合各方力量、共享有效信息、联合巡查管控,提升小区防违控违能力。该小区是这次“三位一体”防控小组的首批驻点小区。进驻后,防控小组给每位业主发了宣传单,提前告知业主哪些违法搭建行为不能做。近三个月来,经过解释沟通,大部分业主最后都理解了防控小组的工作,没有发生违法搭建现象。

  8月14日,防控小组发现,29幢某业主有搭阳光房的苗头,遂到现场通知业主不要搭建。业主没有同意,并趁防控小组不注意,迅速搭好了阳光房框架。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局)直属二中队发现后,马上联系业主,让其自行拆除违法搭建,但业主始终不同意。

  前天,经多次沟通无效后,中队对该业主下发了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昨天,为了防止其行为在小区造成示范效应,城管执法人员对违法搭建实行了强拆。

  “违法搭建阳光房不但破坏了小区的结构,影响了小区的整个环境与美观,同时也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对于这种行为,城管部门会坚决依法处理,请个别业主不要再抱侥幸心理。”城管执法人员说。(记者边城雨文/摄)

原标题:多次沟通不改正 违法搭建阳光房遭强拆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