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网 9:00】

  今天上午9:00,宁波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宁波文化广场大剧院举行。

  【翁鲁敏】

  本次会议应到代表486名,出席本次会议的代表467名,符合法定人数。

  本次会议的执行主席是:翁鲁敏、孙黎明、华伟、林雅莲、毛宏芳、胡军、高浩孟、奚明、高庆丰、杨勇、叶剑鸣、秦威、刘达、傅平均、赵宝荣。

  【翁鲁敏】

  本次会议的议程共有5项:

  1.听取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听取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3.听取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听取《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的说明;

  5.通过《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和《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办法(草案)》。

  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红艺作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余红艺】

  换届以来的主要工作: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年,是全面落实省市党代会决策部署、本届市人大常委会履职的开局之年。常委会在中共宁波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行使各项职权,举行常委会会议10次、主任会议15次,制定修改法规5件,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3项,作出决议决定8项,开展执法检查12次,审查规范性文件34件,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12人次,圆满完成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

  一、切实强化新时代使命担当

  常委会紧扣人大工作新使命、新任务、新要求,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勤勉履职,努力推动人大工作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着力推动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积极探索行权履职新思路新途径。

  不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余红艺】

  二、切实提升立法工作质量

  常委会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着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保障作用。

  进一步深化人大主导立法。

  进一步强化地方立法作用。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人民群众养老服务需求,启动居家养老服务立法。条例草案明确了各级政府、村(社区)及家庭的主体责任,就居家养老设施建设、医养结合、监督管理、政府对高龄老人和特殊群体分类提供免费养老服务等作出规定,有利于促进居家养老服务均衡健康发展,让老年人享受更优质的养老服务。常委会会议两次审议后,提请本次大会审议。修订城市绿化条例,对适用范围、绿化指标、规划建设、保护管理等方面作出新规定,为城市绿化环境和整体面貌改善提供法治保障。修改韭山列岛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条例,进一步提高海洋生态保护水平。制定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促进我市广播电视事业健康发展。制定全国首部荣誉市民综合性地方法规,细化授予条件,规范授予程序,明确各项礼遇,广泛凝聚“宁波帮”和帮宁波人士的智慧和力量。认真组织地理信息资源管理条例一审。对15件立法项目进行前期调研,还配合上级人大做好30件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余红艺】

  三、切实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常委会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不断提高监督实效。

  加强对经济发展质量的监督。

  加强对财政预算的监督。

  加强对环境突出问题的监督。

  加强对重大民生事项的监督。

  加强对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监督。

  【余红艺】

  四、切实提高议决工作水平

  常委会坚持以法治为导向,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程序规范,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着力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

  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五、切实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常委会坚持代表主体地位,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在推动改革、服务发展、促进法治中的重要作用。

  推动代表深入联系群众。

  强化议案建议办理实效。

  紧紧抓住议案建议的提出和办理两个重点环节,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督办力度,推进办理质量与效率双提升。深化重点建议督办机制,确定5件代表建议由市长副市长领办、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督办,12件代表建议由常委会各工委督办,金融助推实体经济等一批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的重点建议得到有效落实。坚持代表建议跟踪督办,完善第三方专家评估机制,严格办理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努力提高实际问题解决率。人大代表在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3件议案、645件建议均已办结,促成问题解决或基本解决的299件,占比46.36%,创近年来新高。

  【余红艺】

  2018年主要任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新方位、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将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更加强烈的责任意识、更加有为的担当精神,把握新使命,开启新征程,探索新实践,展现新作为。

  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中共宁波市委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党代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名城名都”大局,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着力深化法治宁波建设,着力保障改善民生,着力建设美丽宁波。

  一、聚焦发展大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聚焦公平正义,推动深化法治宁波建设

  三、聚焦民心民利,推动保障改善民生

  四、聚焦生态环境,推动建设美丽宁波

  五、聚焦代表履职,强化服务保障工作

  六、聚焦能力建设,提升依法履职成效

  【翁鲁敏】

  现在进行第二项议程: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招社作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周招社】

  在过去的一年里,宁波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23,964件,办结215,265件,同比分别上升16.44%和14.29%,收、结案数量均首次突破20万件,其中市中院受理12,167件,办结12,420件。全市法院办案质效不断提升,主要指标继续保持全省前列。

  新收一审刑事案件10,509件,办结10,479件,同比分别下降11.97%和13.38%,判处罪犯14,886人。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1,456件,顺利办结徐栋杰等21人黑社会性质案件。

  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犯罪案件95件,判处137人,审结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60件,涉案金额67.13亿元。审结“百名红通人员”李世乔贪污案等职务犯罪案件72件,判处89人。

  准确把握法定、酌定从宽情节,对5,283人判处缓刑。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全程阳光审理,严格依法减刑、假释1,637人次,同比下降15.40%,坚决杜绝部分罪犯减刑快、服刑短的现象。

  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113,596件,审结111,890件,同比分别上升12.24%和11.61%,调撤率和一审息诉率分别达到58.62%和95.24%。

  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435件,办结1,456件,同比分别上升1.20%和6.20%。判决行政机关败诉233件,败诉率16%。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645次,联合相关部门设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 ,经协调后撤诉案件371件,占结案总数的25.48%。办结行政非诉审查案件7,308件,同比上升75.25%。

  与国土、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不动产网络查询、车辆查控查封延伸服务点、股权在线查询等系统,累计冻结款项11.10亿元、查封房产12,397处、扣押车辆256辆,将31,404人次列入失信人员名单,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强化执行威慑,出台打击拒执行为的司法意见,司法拘留2,348人次,追究刑事责任10人。

  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的律师辩护率达到99.15%,并在全国率先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探索建立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快速审理模式,实现轻微刑事案件的集中起诉、集中开庭和远程视频审理,基层法院一审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4.09%,平均用时仅10天。在全国“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研讨会”上,市中院作了专题经验介绍。

  加快推进“互联网+审判”改革。全年网上公开直播庭审7,062件次,是2016年的13.5倍。在全国首创“移动微法院”,让当事人可在“手机上打官司”,感受“指尖”诉讼的便利。截至12月底,该院已完成在线民商事立案1,489件、执行立案136件、在线调解350件。目前,全市法院已全面推广应用“移动微法院”,并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首个试点单位。

  一年来,全市法院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在规定期限内办结代表建议13件,面商率、答复率均达100%;办结市政协委员提案6件。

  【周招社】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司法为民初心、牢记公正司法使命,忠诚履职、砥砺奋进,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再创新辉煌!

  【翁鲁敏】

  现在进行第三项议程: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戎雪海作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戎雪海】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333人,提起公诉15988人,人均办理案件数量居全省全国前列。

  依法起诉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922人;起诉保险诈骗、贷款诈骗等金融诈骗犯罪103人;起诉侵犯商标权、著作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6人。

  全面建立检察官日常联系中小企业制度,5起案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精品案例,入选数量居全省第一。

  强化侦查活动监督。重点围绕有案不立、违法取证等问题,监督立案24件,纠正漏捕、漏诉73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1061人,不起诉143人。在全省率先实施向基层公安派出所派驻检察站点,派驻数量占全省62.2%。

  强化审判活动监督。提出刑事抗诉41件,法院已采纳34件,两项数据均列全省首位。

  强化执行活动监督。重点围绕刑事执行中逃避执行、执行变更不当、监管活动不规范等问题,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提出纠正意见51件次,督促收监50人,发现并监督纠正一起顶替他人服刑案件。

  对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1415人,不起诉1684人,审前羁押率、捕后判轻刑率、轻刑案件起诉率同比均明显下降。

  共对234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等决定,封存犯罪记录352人。

  针对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活动,联合有关部门部署开展专项打击,共批准逮捕437人,同比增长36.6%,依法起诉679人,同比增长87.1%。

  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建议移送、监督立案51件215人。扎实推进十类十九项检务办事“最多跑一次”。

  按时保质办结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对市 “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87条意见建议,梳理后制订6大项18条改进措施。配合做好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并根据反馈意见认真整改落实。

  【戎雪海】

  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于使命,奋发有为,为我市加快建设“名城名都”、高水平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宁波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宁波网】

  本次直播到此结束。

  大会接下去进行最后两项议程:

  听取关于《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的说明。

  通过《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和《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办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