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9时,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将举行第二次全体大会,听取王勇主任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周招社代院长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戎雪海检察长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上午9时,市人大听取人大常委会、两院工作报告 今天上午9点,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宁波文化广场大剧院举行。大会由本次会议执行主席、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翁鲁敏主持。会议应到代表487名,出席本次会议的代表471名,符合法定人数。大会共有五项议程: 1.听取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听取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3.听取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听取《宁波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的说明; 5.通过《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和《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通过办法(草案)》。 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勇向大会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王勇首先回顾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五年来的主要工作。他说,过去五年,是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克难奋进取得新成就的五年,也是我市人大工作和民主法治建设与时俱进取得新进展的五年。五年来,在中共宁波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创新有为,圆满完成本届常委会各项任务,为全市改革发展大局作出了重要贡献。 王勇:紧扣时代脉搏、与时俱进,人大建设续写新篇章。常委会紧紧围绕人大工作新使命,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不断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市的生动实践。 王勇:强化党的领导。注重发挥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人大行权履职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王勇:强化使命担当。届初常委会作出关于依法履职勤政为民、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召开市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座谈会。届中认真组织开展庆祝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系列活动,科学谋划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思路举措,协助市委出台关于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的意见,为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和建设提供重要政治保障。针对薄弱环节,制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决定工作实现重大突破。 王勇:强化履职保障。增设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共制定修改制度规范39项,其中新制定28项,常委会履职制度更加健全。建立人大与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对接机制,加强各工作机构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对口联系,人大工作的精准性、有效性切实提高。五年来,共召开常委会会议39次,主任会议88次。 王勇:强化基层基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部署要求,开展专项调研,召开专题会议,报请市委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街道人大工作两个指导意见,加大乡镇、街道人大干部培训力度,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五年来共邀请638位公民旁听人代会和常委会会议、参加重大监督活动。 王勇: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立法工作取得新成果。 王勇:五年来,共制定法规11件、修改(修订)11件、废止2件,调研论证立法项目52件,圆满完成本届人大立法任务。 王勇:注重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协助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主导作用的意见,及时启动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立法工作。制定并适时调整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库。成立立法研究中心并启动运行,建立64名由各方面专家学者组成的立法咨询专家库,扩充基层立法联系点至36家。目前我市已经基本形成立法工作机构、市人大代表、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咨询专家库等五方面立法力量。 王勇:注重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为固化先行先试成果,制定杭州湾新区条例,修改大榭开发区条例、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为加快城乡建设与管理的立法步伐,制定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条例、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修订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为推进全域化高水平文明城市创建,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修订献血条例。为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制定人民调解条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修改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为满足市民多元化教育需求,制定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和职业技能培训条例,接力打造了一套从学前教育到终身教育的系列化法规。 王勇:注重提高立法质量效果。率先在全国同类城市中出台法规草案重要条款单独表决办法。首次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提请市人代会审议表决,开启了我市人代会实体性立法的先河。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共收集反馈意见建议2788条次,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在市人代会高票通过。首次将代表议案中的立法建议转化为当年立法项目,先后制定职业技能培训条例和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实施成效检验立法质量,借助第三方力量,有重点地对6件法规进行立法后评估。 王勇:突出监督重点、监督实效,监督工作实现新突破。五年来,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86项,组织执法检查和重点视察67次,开展专题询问4次。 王勇:着力助推全面深化改革。组织全市各级人大和广大代表深入开展查找短板专项活动和“查找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条文”主题活动,共汇总收集短板问题125个、补短板意见建议306条次,为市委决策提供有力参考。 王勇:着力推动经济转型发展。听取梅山产业集聚区建设和推进城市国际化等情况报告,助力打造我市对外开放大平台。审议“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深入调研“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对我市新一轮发展提出意见建议。市县人大联动开展科技进步法、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集中视察科技创新平台、科普教育基地、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建设情况,每年审议节能降耗工作,督促政府深入贯彻市委决策,加快创新转型步伐。在全国率先将市属相关开发园区预决算纳入人大监督范围,预算监督实现全覆盖。 王勇:着力促进美丽宁波建设。坚持把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贯穿一届的监督主线,一以贯之,接续推进。首次组织主任会议成员集体视察“提升城乡品质,建设美丽宁波”行动计划实施情况,专题听取和审议城乡规划实施、“多规融合”、城乡一体化等工作报告,高度关注重点市政工程建设,促进城市形象和品质“双提升”。 王勇:着力回应重大民生关切。开展食品安全“一法两规”执行情况检查,组织小餐饮食品安全、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专题审议,对本届以来的食品安全监督工作进行全面“回头看”,强化对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同时,积极创新监督方式,组建食品安全监督团,扩大公众对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的参与,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深入开展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站建设工作调研。高度关注养老服务工作。认真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危旧房改造工作、社保基金运行管理、消防法实施等情况的视察检查。听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等报告。 王勇:着力深化法治宁波建设。每年审议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报告,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探索司法工作监督新形式,从2014年开始连续三年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五年来,共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379件。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1483件(次),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王勇:坚持依法行权、规范有序,决定和任免工作凸显新成效。常委会依法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着力提升人大行权履职整体成效。 王勇:积极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为贯彻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作出关于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有关问题、抗洪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促进改革创新、严格执行三江六岸拓展提升总体规划等决议决定。为擦亮“宁波帮”金字招牌,发挥“宁波帮”和帮宁波人士作用,3次作出决定,共授予36位人士“宁波市荣誉市民”称号。五年来,共作出决议决定49项。 王勇: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五年来,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84人次,其中任免常委会工作人员241人次,决定任免市政府组成人员121人次,任免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宁波海事法院工作人员322人次。出台市人大代表资格终止程序规定,规范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程序,依法做好市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王勇:有序推进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分别制定人代会、常委会宪法宣誓办法,精心设计宣誓仪式,规范宣誓程序,组织宪法宣誓9批38人次,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 王勇:加强机制建设、服务保障,代表工作迈上新台阶。常委会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决定,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扎实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精心部署、强化协同,扎实做好市本级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经过各方共同努力,圆满完成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选举任务,共选出新一届市人大代表487名,区县(市)人大代表2535名,乡镇人大代表5496名,代表结构进一步优化、素质进一步提升。 深入推进代表联系群众。安排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337名市人大代表。截至目前,全市共建立573个代表联络站、27个网上代表联络站,实现了“全覆盖、制度化、常活动、重实效”的目标。建立社情民意收集分析工作制度,设立53个社情民意采集点,定期开展社情民意收集分析。五年来,共组织1657人次代表进联络站,接待选民群众6016人次,收集社情民意4249条,其中转化为代表建议359件。 不断加强议案建议办理。五年来,代表提出的17项议案和3068件建议,均按规定办理完结。对12件经两次办理后代表仍不满意的建议和两件代表多年重复提出未解决的建议进行第三方评估,对1606件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等单位的建议办理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经过不懈努力,代表建议实际问题解决率实现逐年提升,去年达39.28%,再创历史新高。 切实强化代表履职保障。五年来,共举行重要情况通报会9次,组织263名代表走进26个部门,邀请231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1125人次参与常委会各类活动。重视代表履职培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五年来,共组织开展代表培训11次、参加培训1220人次。 王勇:回顾本届五年的实践和探索,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 王勇: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牢方向、忠诚履职。五年来,常委会坚持把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放在首要位置,切实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穿于依法履职全过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及时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全市人民共同意志,从法律和制度上保证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王勇: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奋发履职。五年来,常委会坚持把人大工作放到全市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围绕市委决策部署,紧紧抓住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从人大自身的性质、职能和工作特点出发,找准结合点,努力在履职中体现作为,在尽责中服务全局。 王勇:必须始终坚持依靠代表、心系群众、为民履职。五年来,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改善人民生活、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发挥代表桥梁纽带作用,定期组织代表进联络站接待群众,听取民意、反映民情、纾解民困,回应群众关切,维护民生民利。 王勇:必须始终坚持依法有序、民主集中、科学履职。五年来,常委会坚持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做到法定程序不走样、民主决策有保障,努力形成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规范,推进人大行权履职的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 王勇:必须始终坚持传承发展、创新有为、积极履职。五年来,常委会坚持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工作原则,立足宁波实际,全面总结实践经验,学习借鉴先进做法,积极探索行权方式,固化推广创新成果,着力彰显人大工作创新活力,不断增强人大工作的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 王勇:回顾总结本届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刻认识到,人大工作同市委要求、时代使命和群众期待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和不足,主要是: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还需进一步强化,监督工作实效还需进一步提升,决议决定落实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代表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常委会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高度重视,认真加以改进。 王勇: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确立了建设国际港口名城、打造东方文明之都的目标定位,为宁波今后五年的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相信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一定能够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进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发展新理念为引领,以省委“八八战略”为总纲,围绕“早日跻身全国大城市第一方队”这一总要求,推动实施“六化协同”战略,为把宁波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面推向新阶段,作出更大的贡献。 王勇:在此,我们向新一届人大建议: 王勇:一、坚持高标看齐,始终坚定正确方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即将召开的十九大精神,高标看齐,严明纪律,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人大行权履职的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切实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不断探索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新路径新方法,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优势和作用。 王勇:二、坚持勇于担当,切实履行法定职权。紧扣市委决策部署,精准把握新形势下人大工作职责定位,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围绕全面深化法治宁波建设要求,适时召开人大立法三十周年纪念座谈会,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库,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争取每年选择一部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民生或重点领域法规草案提请人代会审议表决,着力打造具有宁波特色的精准化、系列化地方法规。围绕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十三五”规划实施以及法律法规执行难点和社会民生重大关切,明确主线、突出重点,精心选题、上下联动,强化监督方式的综合运用和探索创新,着力提高监督实效。深入贯彻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机制,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支持“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开展工作。 王勇:三、坚持凝心聚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切实把代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突出代表主体地位,彰显代表履职作为。加大代表服务保障力度,分层分类抓好代表履职培训,搭建便捷有效的代表活动网络,创新代表活动形式,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良好条件。深化网上网下代表联络站的建设和运用,完善代表进联络站接待选民群众工作机制,进一步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围绕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城乡环境整治、“最多跑一次”改革、剿灭劣Ⅴ类水等全市中心工作,精心策划代表主题活动,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注重发挥代表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深入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更加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实效,不断深化第三方评估等有效做法,确保代表建议实际问题解决率稳步提高。 王勇:四、坚持行稳致远,不断强化自身建设。着力践行“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新要求,结合新时期人大工作的使命和特点,深入推进思想作风、组织制度和能力水平建设,不断提升履职水平。适时组织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专题培训,丰富培训形式,提升培训效果。健全与上级人大、“一府一委两院”的沟通联系机制,坚持和完善人大与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对接做法。扎实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加强对各区县(市)人大工作的支持和指导,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整体合力。积极开展人大工作前瞻性研究,为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拓展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注重运用“互联网+”新媒体新技术,总结提炼推广全市人大工作创新实践和特色亮点。 王勇:各位代表,时代赋予的使命光荣而神圣,人民寄予的期望殷切而厚重。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宁波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务实担当、奋发作为,与时俱进、勇立潮头,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我市加快建设国际港口名城、努力打造东方文明之都、确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不懈奋斗! 现在,大会进行第二项议程: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周招社作工作报告。 周招社说,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799481件,办结781413件,比前五年分别上升49.47%和47.14%;其中,中院受理各类案件58470件,办结57244件,同比分别上升12.39%和9.91%。全市法院一线法官人均结案由2012年的162.29件上升至2016年的234.07件,每年均在全国平均数2倍以上。各项办案质效不断优化提升,主要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一、抓要务,依法公正高效办案把握打击重点,惩治刑事犯罪。受理一审刑事案件65187件,审结65127件,同比分别上升35.27%和35.57%,判处88148人。其中,严惩杀人、绑架、涉黑等严重刑事犯罪,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的罪犯6188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800件,判处1041人,其中原处级以上110人。顺利审理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原省部级干部王敏、杨卫泽、何家成、赵少麟等4起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审结“两抢一盗”犯罪案件21207件、毒品犯罪案件4993件、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590件、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81件、集资类犯罪案件175件。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审结此类案件100件,涉及金额1.56亿元、被害人5638人。对26947人判处缓刑,依法准予减刑16959人次、假释2084人。 注重协调化解,妥处民商纠纷。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423979件,同比上升57.19%;审结416451件,标的额2925.24亿元,同比分别上升56.30%和274.32%。其中,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231707件,调解撤诉率为55.64%。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宁波经验”,中院被评为“全国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设示范法院”。制定业务解答文件19件、法律交流意见402条。审结买卖、承揽合同案件50207件。审结涉房地产案件10820件。审结民间借贷案件79580件,标的额445.46亿元。全市已有6家法院设立金融审判庭,审结金融案件84415件,标的额1574.36亿元。 监督支持并行,促进依法行政。受理一审行政案件4760件,审结4411件,同比分别上升77.55%和64.16%。其中,促成和解撤诉1326件。依法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501件,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15份。督促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率从2012年的23.26%上升至2016年的55.28%。 二、顾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紧扣中心促进发展。围绕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和金融生态示范区建设等决策部署,中院先后出台司法保障实施意见20个。妥善处理“三改一拆” “五水共治”和重点工程涉案纠纷,审结此类行政案件875件。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0143件、刑事案件434件,委托知识产权综合运用和保护第三方平台成功调解纠纷878件。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4956件,中院3起案件入选全国法院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精品案例。 妥善化解涉企纠纷。会同有关方面有效促成“中达建设”“七鑫旗”“华丰”关联企业破产重整。审结破产案件98件,促使31家企业重整成功,72家“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探索运用破产简易审程序高效清理濒危中小企业债权债务,共清理债务72.68亿元。 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审查申诉、申请再审案件2761件,依法纠错336件;依法终结信访案件195件,依法制裁闹访59人。化解信访案件106件。先后开展5轮涉诉信访案件排查,对481件矛盾容易激化的重点信访案件逐一落实化解措施。发送司法建议512件,中院连续四年发布审判执行系列白皮书。 三、重民生,回应群众多元需求向执行难全面宣战。受理执行案件241974件,执结232351件,同比分别上升58.75%和52.67%,执行到位金额442.82亿元。开展专项执行,执结民生案件51863件,实现金融债权215.81亿元,腾房出屋7264次。中院执结的“舟山港明”关联企业厂房腾退案获评“2016年全国法院十大执行案件”。将112953人录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促使其自觉履行债务14.82亿元;公安协控抓获4754名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判刑19人,司法拘留3504人。在全省首创并全面推行执行办事大厅,落实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这两项工作获得省高级人民法院充分肯定。 丰富便民利民举措。构建以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移动客户端、12368司法服务热线为主要内容的多渠道服务平台。在全省率先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当场登记立案率超过98%。网上立案6399件、退费12.51亿元、支付执行款203.95亿元。依法缓减免收诉讼费7416万元。开展网络公告送达,目前已刊登送达公告2629条,为当事人节省公告费用70余万元。推行律师调查令。 维护特定群体权益。审结拐卖拐骗、性侵妇女儿童等犯罪案件1111件。判处未成年犯3614人,对734人适用缓刑,封存犯罪记录974份。审结家事案件35457件。审结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案件82935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66件,依法赔偿4人40.74万元。成立司法救助委员会,依法向困难当事人、被害人支付救助金3234万元。审结涉军案件104件。 四、推改革,构建科学审判体系落实法官员额制改革。全市法院首批遴选确定520名员额法官。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限缩个案讨论范围,将重点转向审议指导性意见。 2016年中院召开审委会会议31次,讨论案件66件,同比分别减少24.39%和38.32%,审议通过指导性意见7个。推进审判权下放试点改革,将院、庭长的审判管理权由个案审批、文书签发,转向案件质效监管和统一裁判尺度。制定合议庭审判规则及审判人员权力清单,完善合议庭成员在阅卷、庭审、合议等环节的共同参与和监督制约机制。 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逐步落实直接言词原则,通知153名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保障控辩双方诉讼权利平等,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5242名被告人指派辩护律师。退回侦查机关补证、查证案件1577件,依法宣告11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裁定准予检察机关撤诉42件。提升刑事二审开庭率和当庭宣判率,分别从2012年的17.58%和4.16%上升至2016年的70.92%和43.6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52816件,平均用时9.17天,较普通程序缩短了32.75天。 五、提公信,拓宽接受监督渠道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在全国率先试行全程公开的司法网络拍卖,目前已实现网拍100%全覆盖,总成交额83.21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1.83亿元,此项工作被誉为宁波法院的金名片,并被最高人民法院推广到全国。深入推进审判流程、执行信息、裁判文书、庭审活动四大公开,累计向当事人发送审判流程和执行节点信息147万余条;目前上网公布裁判文书417502份,2016年裁判文书上网率为82.87%;对所有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直播案件525件,居全省法院第一。 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人数由632名增至1956名。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103241件,占同期普通程序案件的98.92%;其中具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身份的288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978件。尝试1名或2名法官+N名人民陪审员的大合议庭制,目前已运用适度分权陪审模式审理案件126件。 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12名法官履职评议,对被评议为优秀的2名法官予以提拔任用。积极配合政协开展协商交流、案件评议等民主监督。中院共办理建议提案75件。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及时办理检察建议,审结再审抗诉案件265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125件。向媒体发布重大工作、重要案件86次。收到网上信访680条,答复率为100%。 六、严管理,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狠抓廉洁司法。五年来共纪律处分6件7人,其中被追究刑事责任的3件3人。提升队伍素质。招录政法编制人员302名,选调优秀法官73名。人员平均年龄40.1岁,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占22.40%。共有607个集体和1021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鄞州法院获评全国模范法院,海曙法院周黎同志获评全国模范法官,分别为法院系统集体和个人的最高荣誉。 加强基础保障。中院新审判综合大楼于2015年底投入使用。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已获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设立,组建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远程审理案件5141件。已有9家法院完成对全部库存档案的电子化扫描。新增人民法庭7家,总数达到37家,其中13家被授予“省级模范五好法庭”,鄞州法院姜山法庭获评“全国优秀人民法庭”。 周招社说,今后五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将重点做好六方面的工作: 一是将服务大局贯穿始终,在促进发展上有新作为。 二是将维护稳定贯穿始终,在社会治理上有新作为。 三是将司法为民贯穿始终,在服务民生上有新作为。 四是将深化改革贯穿始终,在完善机制上有新作为。 五是将智慧法院建设贯穿始终,在信息化运用上有新作为。 六是将从严治院贯穿始终,在打造铁军上有新作为。 现在进行第三项议程,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戎雪海作工作报告。 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严格公正司法五年来,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58240人、审查起诉案件93999人,人均办案量达到全国平均数两倍以上,在五个计划单列市中位居第二。 严格把控捕诉案件质量。联合侦查机关出台工作意见,细化规范审查逮捕的法定条件、办案标准和工作流程,全面实行捕前当面听取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制度,经审查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4229人。全面推行公诉案件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健全庭前会议、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等工作机制,坚决排除非法证据,经审查对不构成犯罪或经补充侦查仍达不到起诉标准的,不起诉1009人。未出现诉后判无罪情形。 切实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强化刑事侦查监督,监督撤案146件,监督立案878人、纠正漏捕445人、纠正漏诉553人,漏犯到案后全部被作有罪判决,其中14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224件,抗诉意见被法院采纳179件,改判数量和抗诉意见采纳率均居全省前列。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同步审查拟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19605人次,纠正不符合法定条件或程序477人;部署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等专项检察,督促收监严重违反监管规定或丧失监外执行条件161人。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165件,法院已纠错改判133件;查处虚假诉讼35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8人;针对民事执行中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38件,法院采纳228件,帮助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850余万元。立案查处执法司法活动中职务犯罪14人。 注重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慎捕慎诉,对2119人及时封存犯罪记录,对115人附条件不起诉,经跟踪帮教有22人考上大学。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整治,探索实行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合理公开。对外省籍涉罪人员依法定罪不捕2204人,定罪不捕率从2012年的2.43%逐步提升到2016年的10.94%。推动我市在全国率先建立传染病患者刑事案件提前通报和特殊办理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实施《关于死刑犯执行前会见近亲属的若干规定》,依法保障死刑犯在临刑前获得人道主义抚慰的权利。 二、深入有效惩防职务犯罪,营造廉洁政务环境五年来,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986件1259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2亿元。 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共查办贪污贿赂犯罪812件1019人,其中大案775件,处级以上要案119人;查办渎职侵权犯罪174件240人,其中重特大犯罪67件,处级以上要案13人。所有案件均未出现无罪判决情形,一审服判率达到90%以上。 巩固提升司法办案社会效果。以向三江河道倾倒渣土泥浆、排放工业污水等社会热点问题为切入口,立案查办金俊杰、陈建胜等水环境治理领域职务犯罪92件125人;立案查办许裕良、方永权等国资监管人员、国企管理人员职务犯罪85件94人。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作为全省唯一地市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了王敏等4名中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并承办多名中直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为中央反腐败工作大局贡献了“宁波力量”。 扎实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制定出台《关于“十二五”时期在我市重大建设项目中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的实施方案》,坚持每年确定一批省市重点项目开展同步预防。及时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48533批次,对388个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建议取消或限制竞标资格。结合办案开展专项预防,组织案件剖析191次、预防调查143个、警示教育873次,向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及时提出防控风险、堵塞漏洞的建议131份,全部获得采纳。 三、主动融入全市工作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五年来,先后制定出台服务保障“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美丽宁波建设、基层换届选举等一系列指导意见,检察工作重心与全市发展大局始终保持了同频共振。 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批捕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的涉枪涉爆犯罪167人、起诉260人;批捕杀人、强奸、抢劫、绑架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3468人、起诉4093人。促使929件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依法定罪不捕3573人、相对不起诉3909人,同比分别上升133.38%和208.28%;向254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41.1万元,救助人数在全省排名第一。依法妥善处理各类信访12379件。 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起诉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957人,同比增长89.41%。起诉侵犯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犯罪582人,同比增长254.88%。起诉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等金融领域犯罪1829人,同比增长91.52%。制定出台服务保障中小微企业和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针对社会各界深恶痛绝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联合有关部门部署开展专项打击,及时批捕203人、起诉411人,会同公安机关在国内首次与欧美国家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司法协作,圆满完成对54名台湾籍犯罪团伙成员的跨国取证、协调缉捕等工作。积极参与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集中整治行动,批捕相关犯罪460人、起诉974人,同比分别增长307.08%和718.49%,成功办理国内首例特大制售“地沟油”案,其中关于有毒有害食品的认定标准被司法解释采纳,该案被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86人、起诉644人,同比分别增长157.66%和89.97%;部署开展破坏海洋渔场渔业资源专项监督,监督立案或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立案27件125人。 四、坚决落实各项改革任务,优化完善工作机制稳妥有序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其他改革创新。配合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五、扎实推进检察自身建设,提升社会公认水平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按时保质办结市人大代表建议20件、政协委员提案9件。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其他形式向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建议,先后四次专题研究分析并制订整改方案,提出具体整改措施64项。主动向人民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邀请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检察机关拟撤销案件等11种情形严格按照规定接受全面监督。 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我市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检察公信力建设唯一市级试点地区。职务犯罪侦查“在看守所提审不超过22时”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动起草并与市司法局会签强化律师权益保障的规范性文件。 努力打造过硬队伍。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从2012年的89.79%上升到2016年的94.30%,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比例提高六个百分点,4人获评国家级检察业务人才,17人获评省级检察业务人才,在全国、全省业务竞赛中荣膺标兵或十佳称号38人次。在全省市级院中首个建立信息情报处,联合或自主研发身心监护仪、通讯号码身份比对系统等一系列创新成果,市检察院成为全国首批、我省唯一市级“科技强检示范院”。 戎雪海说,今后五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做到五个“勇立潮头、勇争一流”:一是在维护稳定上勇立潮头、勇争一流。二是在服务发展上勇立潮头、勇争一流。三是在强化监督上勇立潮头、勇争一流。四是在改革创新上勇立潮头、勇争一流。五是在锻造铁军上勇立潮头、勇争一流。 本次直播到此结束。大会接下去进行最后两项议程:听取邬和民副主任作关于《宁波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的说明》;通过大会选举办法和市人大专委会组成人员人选通过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