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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将被严查
稿源: 宁波晚报   2017-03-01 17:29:00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 陈烨 通讯员 陆明光 周瑾) 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遇前方机动车排队等候或缓慢通行时,未依次交替通行;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昨天下午,记者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这些在路面上看似不起眼的交通违法行为,今起被纳入严管范围。

  据悉,这是我市开展的“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系列行动中的一项内容。今年年底前,我市交警部门将重点整治“三乱两驾一牌证”和工程车违法、“三小车”违法等八大类交通违法行为。

  所谓“三乱”,即“乱行车”“乱停车”“乱过路”。“两驾”是指酒驾和毒驾,主要为酒后驾驶、醉酒驾驶以及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一牌证”是指涉牌涉证,主要为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此外,结合宁波实际情况,交警部门把另外两类交通违法也列入了此次整治重点:一是工程车违法,主要为工程车超载、闯红灯、闯禁、非法加装栏板等行为;二是“三小车”违法,主要为电动三(四)轮车、正三轮摩托车违法,以及电动两轮车违规载多人、逆向、驶入快车道等行为。

  据了解,此次行动在全市范围铺开,重点整治以下区域:一是16条省级治堵重点道路,15条市级治堵重点道路;二是全市112个小城镇“车乱开”专项治理道路,包括高桥镇、集士港镇、邱隘镇、慈城镇等;三是高速公路“立标杆、创实绩”创建路段;四是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商业中心、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周边道路;五是其他交通拥堵、秩序混乱、需要整治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