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宁波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中国宁波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专题  >  宁波热点  >  美丽集镇  >  相关文件
宁波市“线乱拉”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6-12-26 17:21:42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根据《浙江省新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技术导则》和相关技术规范,就宁波市治理小城镇“线乱拉”现象,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要求,按照全省推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总体部署以及相关技术导则,从2016年四季度开始,对《方案》及导则明确的全市有关乡镇,分类实施“线乱拉”治理专项行动。力争通过3 年左右的时间,规范全市各乡镇的户外缆线架设,着力解决乱接乱牵、乱拉乱挂的“空中蜘蛛网”现象;加强电网改造升级,统筹推进通信、广电等架空线网共线共杆建设;规范有序实施架空线入地改造,推进“上改下”工程建设。

  二、治理范围

  (一)省级中心镇、一般镇、乡(集镇)政府和独立于城区的街道办事处,以及仍具备集镇功能的原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内的传输线缆和入户线缆(线缆包括广电、通信和电力线缆,其中广电、通信线缆统称弱电线缆,电力线缆简称强电线缆,下同)。全市共有112个整治乡镇(街道),其中省级中心镇22个、一般镇53个、乡(集镇)10个、独立于城区的街道24个、仍具备集镇功能的原乡镇政府驻地3 个。治理重点是建成区内的主要入口、主要街道、步行街区、街头广场、公共建筑等重要街区、重要地段和重要节点,包括所辖街道沿线、住宅、企事业单位等的传输线缆和入户线缆。

  (二)各乡镇(街道)之间、乡镇(街道)至所辖行政村之间的传输线缆。治理以传输线缆为单位开展;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结合对新农村、旅游热点村进行综合治理。

  三、治理目标

  按照小城镇不同类别实施“线乱拉”治理行动,着力解决当前普遍存在的弱电、强电线缆违规架设、胡乱附挂和私拉乱接等情况,通过杆路合并,架空线路梳理以及新建/改扩建道路线路“上改下”等综合手段实现弱电、强电线缆有序、整洁和美观,着力改变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空中蜘蛛网”现象,全面改善和提升全市小城镇生产生活生态环境。具体治理目标为:

  到2016年底前,完成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制定,各区县(市)分别树立1-2个“线乱拉”治理样板小城镇;

  到2017年 12月底前,首批40个达标创建的小城镇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各乡镇治理工作形象进度达到30%以上;

  到2018年 12月底前,第二批50个达标创建的小城镇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各乡镇治理工作形象进度达到70%以上;

  到2019年 6月底前,全市112个小城镇全部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小城镇线“空中蜘蛛网”乱象得到有效解决。

  四、主要任务

  (一)规范户外缆线架设和线路布局

  规范户外缆线架设,按照“强弱分设、入管入盒、标识清晰、牢固安全、整齐有序、美观协调”的要求,对原有的户外缆线进行彻底清理。加强电网升级改造,建成结构合理、技术先进、供电可靠、节能高效的供电网络。鼓励弱电线缆共杆,因地制宜推进乡镇、乡镇到村通信、广电等架空线网共线共杆建设,及时拆除重复杆、多余杆,抽除不承载业务的线缆,“盘留”线缆要集中摆放并设置遮挡。共线共杆建设需明确建设标准、运行检修、建设改造的管理实施流程,规范施工组织,工艺符合标准,避免安全隐患。

  (二)有序推进架空线入地改造工程

  依据小城镇整体规划,科学界定“上改下”实施范围,实施架空线入地改造。有序推进“上改下”工程建设,主要街道要率先实施。“上改下”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应与当地环境综合整治道路等有关基础设施的改造一并进行,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工程实施前,应组织相关单位对原有架空网线的隶属、分布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普查,并对线路的改迁、合并、移动,以及相关基础资源的配置提前进行规划,做到设计合理,施工规范。

  (三)强化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重视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电力、通信、广电等单位要积极配合当地乡镇,组织人力、物力,对室外的通信设施进行清理维护,对外表陈旧且影响功能的设备要及时进行更换,尽量选用高质量的室外箱体,并进行箱体图案美化设计。

  五、工作举措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认识,自觉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上,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期有序高质量推进工作。各区县(市)要按照《方案》和技术导则,制订当地“线乱拉”治理的指导意见,明确工作目标和推进进度,落实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具体责任。各乡镇要按照县里的总体部署,将“线乱拉”治理作为综合整治的重点内容,纳入整体规划,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进度,着重做好线路整治所涉及的有关土地征用、表箱动位、建筑物外立墙面占用等政策处理工作。电力、通信、广电等运营单位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治理工作,主动对规划的制定、线路的设计和施工的具体方案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在工作推进中,积极予以配合。

  (二)强化保障,密切协作。各区县(市)要建立完善财政扶持机制,切实加大投入,多方筹措资金,确保落地资金的专款专用。建立完善多部门参与的沟通协调机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处理好治理过程中的企地关系。建立完善各运营商的合作和资源共享机制,统筹推进架空线共线共杆建设,架空线入地改造“上改下”工程也应通过建设地下综合管沟或管廊,对电力、通信、广电、给水等市政管线进行集中敷设。各乡镇在具体工作推进中要切实落实各种保障,主动加强与相关主体的联系对接,注重与其他治理工作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工作,确保质量和进度。电力、通信、广电等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切实保证工作实效。

  (三)建管并重,注重长效。各区县(市)在“线乱拉”治理中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基层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形成全民共建、全民共享的良好氛围;要注重典型示范,通过加强典型的选树和推广,不断加快治理工作的整体进度;要注重建管并重,抓紧研究制定科学的设施建设机制和管理标准,并严格执行到位,防止“空中蜘蛛网”卷土重来。各区县(市)要将“线乱拉”治理工作纳入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考核的重要内容,根据省里的整体考核验收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整治工作的考核标准,对乡镇定期开展检查测评,对于不达标的乡镇,要求限期进行整改。